close

8月31日,南有火車出軌 北有落石砸車… 黃世銘豪雨夜急奔官邸 釀成九月政爭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八月卅一日,全台遭豪雨痛擊,南有火車出軌,北有落石砸車之際,馬英九總統當天深夜在官邸內,聽取檢察總長黃世銘拿著熱騰騰的筆錄,向他報告涉及國會議長王金平的「關說案」案情,一場總統鬥院長的政治風暴也就此形成。

一拿到筆錄 就急著找總統當判官

黃世銘昨在記者會上,首度透露他是在八月卅一日深夜赴總統官邸報告關說案,依此回推,當時特偵組對兩位高檢署檢察官的訊問才剛結束,黃世銘幾乎是一拿到剛出爐的筆錄,就連忙夜奔總統官邸,直接面報馬英九。

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昨也質疑黃世銘,此案的刑事調查是在九月五日簽結,同時間轉為行政調查,黃世銘在偵查期間的八月卅一日、刑事調查尚未告一段落的時候,就對非辦案人員(總統)洩漏偵查中的案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八月卅一日當晚七點多,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接到特偵組的約談電話,特偵組原本要她隔天一早報到,但她說不知道是什麼案子,若不早些知道,她會睡不著,於是要求當晚就去特偵組,大約晚間八點趕抵,開始以證人身分做筆錄。同辦公室的檢察官陳正芬,也是當晚接受訊問,保守估計,做完筆錄至少也要兩、三個小時。

一位資深檢察官表示,黃世銘當晚應是只憑兩份熱騰騰的筆錄,和幾通王金平打給曾勇夫、陳守煌的通聯秒數紀錄,以及王金平、柯建銘的電話譯文,連曾勇夫、陳守煌都沒有問,就直奔總統官邸,報告曾勇夫等人接受王金平關說,他說,偵查尚未完備,黃就急著找總統當判官,非常不厚道,且尚未結案就向外人報告案情,也有洩漏機密之疑慮。

黃世銘昨天宣稱,因為查出事涉行政院部會首長與立法院議長間的重大司法關說案,乃依憲法四十四條「院際糾紛」規定,報告總統。

以院際糾紛為由 被批不倫不類

然而,基層檢察界看了之後,拿出法條指出,「院際糾紛」指的是,總統對於院與院間的爭執,得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此法設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院與院間制度上的衝突問題,而本案是人的問題,不是法理爭端的制度問題,不適用此法條,他批黃世銘以院際糾紛為由報告總統,「不倫不類」。

這位檢察官指出,就算黃世銘要向總統報告,也是透過法務部轉呈行政院,由行政院長去報告,檢察總長若考量法務部長是當事人,不宜經過法務部以防打草驚蛇,也該由行政院長去報告,檢察總長無權直接向總統越級報告。

另一位檢察官指出,特偵組早在六月廿九日,就監聽到王金平在電話中向柯建銘說「勇伯說OK」,特偵組明知柯建銘很可能因此而無罪確定,卻未採取任何防範行動,也未加速偵查動作,眼睜睜看著全案在七月八日定讞,一直拖到八月底,特偵組才首次約談承辦檢察官,「柯建銘能無罪定讞,特偵組也有功勞,有圖利柯建銘的嫌疑」。

 

新任總長黃世銘 不為人知的一面

文 / 法治時報社
【台灣法律網】



 

     馬英九1月27日在宏都拉斯訪問時,說溜了嘴,說出,他在「他在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就了解黃世銘的行事風格」,原來,黃是馬早就插旗的伏兵,也難怪馬會主導「五百萬殺手」傳言假新聞,為黃世銘「造神」預留伏筆。

     果然,陳聰明一下台,不到四天,馬上就宣佈由黃世銘接總長,法界直覺認為:馬、黃兩人對「總長」位子之「飢渴感」相當明確。

     其實,媒體配合馬為黃「造神」,卻忽略了黃世銘真實的一面,也是司法界真正熟悉的一面。


     檢察總長陳聰明,2010年1月19日被監察院再次進行彈劾,彈劾一通過,陳聰明當天馬上提出辭呈,總統馬英九馬上准辭,完全沒有考慮到「法定任期」的問題,緊接著,24日馬上發表繼任人選,幾乎沒有任何意外,就是眾所週知,馬英九的最愛:黃世銘。

     這一連串的「馬上」動作,看在官場人士眼中,明確的感覺到,執政黨對檢察體系最高頭頭─總長,加以「換人」的「飢渴」感,有多麼的迫切。

     在這同時,媒體焦點,也不斷在黃世銘身上搜尋與讚美,讚美到連他本人都出來表示,如此造神,讓他壓力很大。

     因為,在這些讚美聲中,已經到了連他本人都說,「無中生有」和「與事實完全出入」的荒唐狗腿語言都登場了。

     司法界裡,太多的人「了解」黃世銘,太多的人「知道」黃世銘的點點滴滴,對一個新上任的總長,給予肯定,加以期許,本是好事,但是,持平客觀是媒體的基本教條。

     基於這種媒體基本責任,本報必須忠實的報導,黃世銘鮮為人知的一面,必須讓社會大眾了解,新的總長真正的全貌,是什麼樣子。
 
     黃世銘在司法界,不喜與「外人」交際,這是確定無疑的事。

     但是,這並不代表他在司法圈內,也不喜歡「交際」,只是,他要求必須用他的方式。

     他的方式,喜歡絕對的「私密」,所以,吃飯,他不在外面吃,談話,他不和他不信任的人談,基本上,他只接受他主觀上喜歡的人,一旦讓他主觀排斥,最好就不要當他的手下,他會一直找機會,不斷的打壓。

     所以,司法界裡,對他這一方面的評價是:很會記恨。

     他多次在法務部裡任職,檢察司副司長、主任秘書、政務次長,一位和他共事多次的官員表示,黃世銘是一個「人性本惡」的忠實信徒。

     何以見得如此(人性本惡的忠實信徒)?

     這位官員以他的親身感受,用幾句話簡單形容:
「如果向他報告,同事裡面那一個人有「多好」,他不太會記得。

     但是,如果向他報告那一個人壞,他的記性就會非常的好,幾乎是永遠不會忘記。」

     「人性本惡」、「主觀好惡很強」這兩種特質加在一起,讓黃世銘的官場個性,非常鮮明,辨識度很高。

     因為這種鮮明個性,加上黃世銘不和「外界」交際,只和「圈內」他主觀喜歡的人交際,形成他的另一個「偏食」現象。

     他的「偏食」,不是在食物上,而是在人類身上,他的交往對象身上,以他的工作來講,「媒體」是他每天都要面對的對象,但是,他對聯合報的「偏愛」,則是已到毫無忌諱的地步,這是司法界和新聞界公認的事實。

     當然,聯合報對他的回報,也已經到了淋漓盡至的地步,不論是他女兒的文章,或是他的神化,聯合報完全是以「在給自己人捧場」的方式在處理共黃銘的每一則新聞。

     資深司法官員認為,從事司法工作,對人太過主觀或偏食,會讓格局變小。

     這一點,也是司法界一直有人不看好黃世銘,不認為他可以幹好「總長」一職的原因之一。

     「主觀」、「偏食」之外,黃世銘得以崛起,主要是他的「交際」手腕,也是另樹一幟,獨到之處。

     因為,司法界裡很少有人會像他身居高位,卻用直接打電話、找人談話等方式,找上「年輕期別」的檢察官聊天。

     這在講究期別與倫理的司法體系來說,年輕檢察官很容易受寵若驚。

     他這種方式,在檢察體系修法採取「票選長官」以來,非常吃香。

     他在拉攏「檢察官選票」方面,身段柔軟的地方,還不止如此,就以他四年前可以拿到全國檢察官票選第一名為例,他對檢察官裡頭的派系拉攏,可以做到要求他太太,親自為派系成員做便當,然後,他再自己本人,不假手他人,吃力辛苦拎著沈重又豐盛的便當,到辦公室靜靜等著中午時刻的到來,等著他私下邀約的派系成員到來,在沒有任何外人可以與聞的小辦公室裡,毫無隱密,交心暢談,一起用餐暢聊,一起建立革命感情。

     不過,也有資深司法官不以為然,認為,這種手法,實在沒品。

     不管有沒有品,至少,單憑這一點,就可以打敗很多檢察體系的高官,因為,有的高官太太,親手做的菜,吃起來會有企圖謀殺的嫌疑。

     只是,黃世銘交際應酬的兩手策略,有時,讓人和他相處,覺得很困惑。

     他可以一方面拒絕部長王清峰到家,探視他家長輩生病,甚至,手機關機不再接聽;但是,另一方面,卻可以為了拉攏派系,要求家人做飯,再私下一起吃飯當。

     這種兩面手法,讓人不禁納悶,到底,黃世銘的「人際互動」標準在那裡?

     和他共事過,對他多少有幾分了解的人說,他只喜歡他可以絕對主導的交際,他要的是他可以一手決定的人脈。

     這種個性,很符合正在台灣逐日擴大的「司法霸權」之需求。
 
     再就辦案而言,媒體多以「鐵漢」稱讚黃世銘,但是,這個稱呼,司法界不少人私下嘀咕,到底「鐵漢」的定義是什麼?

     難道,「腦筋打鐵的漢子」,就叫「鐵漢」?

     司法界清楚黃世銘辦案背景的人指出,黃世銘真正辦過的「大案」,可以說是寥寥可數。

     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就是他派出當檢察長的第一站,澎湖地檢署,他投下許多非法人力(連工友、司機都一起參加辦案),以「貪污罪」扳倒了民進黨澎湖縣長高植澎。

     高植澎醫師當澎湖縣長,議員質詢有藥商非法賄賂,捐贈年終尾牙獎金5000元,馬英九當法務部長,在中央開火,黃世銘馬上火速查辦,將高植澎在衛生所服務期間,所有的病歷,成千上萬張,全部當做証據,扣案調查,全地檢署的人(連司機、工友都上場幫忙),通通投入辦案,加入「比對」行列,數以萬計的病歷,一張張「比對筆跡」,一張張「找毛病」,只要有任何可疑,就篩選過濾抽出來,仔細追查,就因為這種辦案手法,一網打盡,連和高植澎同事的「七位」女護士,一個也不放過。

     全部以貪污罪起訴。

     高植澎因該案任期未滿,就被停職下台,官司打到最後,「貪污」部份全部都判「無罪」確定。(另以偽造文書追究不是親筆寫病歷、判緩刑)

     只是,讓人不忍的是,那同時被起訴的七位女護士,竟有兩人身亡。

     一位不堪長期訟累,自殺身亡,一位長期心情鬱悶,罹癌過世。

     因此,好事者看到黃世銘女兒唸到研究所時,竟也跳樓自殺,不禁搖頭嘆氣,希望黃世銘能夠將心比心,日後多存幾分厚道辦案,莫再刻薄無情。

     黃世銘在澎湖拉下高植澎縣長,一戰成名,很快的就被派到嘉義當檢察長,最近,媒體一直報導,他在嘉義期間,打擊電玩業者,遭到業者揚言,要花五百萬元暗殺他。

     事實上,這是一則「造假的新聞」,因為,事發當時,嘉義地區的新聞記者根本沒有聽到任何傳說,或是,類似的傳聞。

     當消息傳出時,嘉義的每個地方記者都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搞不清楚怎麼回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傳言突然冒出,後來才知,是從台北直接傳出。

     有人分析,這是部長馬英九替他「造勢」,編造出來的「假新聞」。

     也難怪,就新聞分析來看,這則新聞完全不符合「社會新聞的邏輯與道理」。

     台灣的黑道或非法業者,如果遇到強悍取締的主管,第一個反應,一定是「花錢打點」,將他擺平;第二個反應則是,「花錢讓他升官」,將他調走;如果上述兩種手法真的都不行,大不了,休息一陣子,等「風頭」過去了再說。

     黑道圖的就是發財,只要用錢能夠解決官員,他們一定優先考慮;再不然,也會採取惹不起,至少躲得了的態度。

     絕對沒有那一個黑道或非法業者,未經過這幾道「標準思考程序」,就揚言要花錢「暗殺」官員的,台灣又不是哥倫比亞那種毒梟治國的地方,豈會動輒揚言暗殺官員?

     台灣黑道最氣不過的就是:「又要拿、又要抓」,面對這種惡質官員,黑道頂多也只是想要報復出氣,不敢揚言暗殺。

     再說,黃世銘的個性,根本不可能「拿」,那來的「又拿又抓」,而引來報復出氣?

     因此,這則新聞,純粹是當時馬英九為了替他造勢,刻意從台北部裡,替他發佈,用來營造「鐵漢」形象的「不實新聞」。

     事實上,當年在嘉義地區,真正打擊賭博性電玩最為用力的是,黃世銘的前一任檢察長張春榮。

     司法界有人認為,張春榮(已退休)才是檢察長裡頭真正的鐵漢,張春榮的鐵漢個性,是連部長施啟揚和他「溝通」案件,都沒得講。

     甚至,部長一度氣得想調動他,他還找人向部長轉達,調動隨時歡迎,並不戀棧,但是,不可以將調動他的名單,放在那些「出事」而被調整職務的官員名單,一起發佈,張認為,這才是最大的羞辱。

     張春榮打擊電玩,也不用吹噓什麼「暗殺」手段。他最有力的手段,就是「找出」經常在出租店面,供賭博業者開電玩的「房東」,告訴他們,下一次再在「同一地點」抓到賭博電玩,就以「犯罪用工具」,扣案拍賣「店面」。

     此語一出,嚇得那些房東,直嚷受不了。

     如果真有人要搞暗殺,應該也是針對張春榮,而不是黃世銘。

     因為,真正打擊嘉義電玩,出手最狠最有力的檢察長,是張春榮,不是黃世銘。

     因此,嘉義地區知情人士,一致公認,嘉義地區沒有人會買凶殺黃世銘。

     黃世銘在嘉義當檢察長,最大的成就,也是依循他在澎湖的「舊手法」,專門查辦「政治」人物。

     他這一招,一直沿用到台北地檢署,都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因為,他都知道,只要是政治人物,一定都有上不了檯面、見不得人的事,一查辦,就可以得到媒體焦點,他屢試不爽,所以,他愈試愈喜歡。

     只是,他的辦案功力實在不太好,他在嘉義地區,一共起訴了四件省議員、局長等官員貪污案,不過,這些起訴,和他在「澎湖」的「結果」一樣,最後都是判「無罪」。

     以致,媒體取笑他,封他是個「無罪檢察長」,一天到晚起訴政治人物,博取版面報導,結果都判「無罪」。

     他在嘉義地區的表現,比較不為人知而且影響深遠的是,他手下的檢察官在辦警察貪污案件時,被告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質疑,檢察官有「利誘」(只要咬長官,就不羈押)取供之嫌,結果,誰也沒有想到,黃世銘竟然把律師也抓來辦「妨害公務」,這個倒霉的律師,不但被起訴,還被判「有罪」確定。

     律師,法庭上執行辯護業務,卻被判有罪,幾乎不太可能,也很少見,因此,這一部份的定罪,倒是可以洗刷了一小部份,他是個「無罪檢察長」的笑柄。

     另外,媒體訛傳,他在嘉義起訴台灣涼椅大王曾振農,更是不實,曾振農只有和蔡式淵打架,被控傷害,別無他刑案。

     離開嘉義之後,黃世銘又再次高昇桃園,黃世銘在「桃園」檢察長任內,最大的案子,就是發生了全國治安史上,最為震撼的「縣長劉邦友公館」滅門血案,黃世銘如果真如主流媒體所報導的,擅長辦大案,這種案子,早在他調走桃園之前,就應該宣佈破案。

     怎會迄今仍成懸案?

     甚至,還有媒體報導,黃世銘在桃園地區,不畏強權,要辦劉邦友,只是,讓人不解,如果劉邦友已死,依據法律規定,根本不可以成案,如果是在未發生血案之前,就開始查辦,又怎會辦到人被滅門了,他都不知?

     可見,媒體對於黃世銘的「溢美」,已到某種罕見地步。

     黃世銘辦案,一般刑案,他的資歷很淺,幾乎沒有辦過或破過什麼大案子,因為,他只喜歡辦「政治」案件。

     而黃世銘辦「政治案件」能夠辦倒民進黨縣長,並不稀奇,比較難得的是,他可以「辦倒」自己的長官,法務部長廖正豪,以及調查局代局長程泉。

     黃世銘當法務部主任秘書時,調查局代局長程泉被控性騷擾,案子交給他辦,他還因此遠赴法國調查,回來之後,寫了一份報告,那份報告一出,馬上點燃調查局代局長和法務部長之間的戰火。

     法務部和調查局,為了批評「對方」的長官,連續多日,不停地、隨時地召開記者會,天天對罵,罵到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都傻眼,下令讓兩個都下台休息好了,雙方戰火才歇。

     黃世銘那份報告,就是不改其刻薄個性,重批程泉,這種報告,對程泉而言,一定不相信會是黃世銘個人的意思,勢必認定是黃世銘得到廖正豪的授意,才出重手,但是,對廖正豪而言,他也覺得很無辜,黃世銘去法國調查,他為了公正起見,完全不介入,報告如何重批,與他何干?

     因此,廖正豪下台之後,提到黃世銘的「辦案」功力,廖除了氣憤,只有剩下搖頭的份。

     黃世銘這個人,「當官的運氣」很奇怪,很多「長官」、「手下」甚至「法令」,只要他「一經手」,就會有「完全不一樣」的局面出現。

     討厭他的人,罵他「帶衰」,才會如此;懂命理的人說,他的「殺氣重」,如果「殺氣」或「福氣」沒有和他一樣重的人,最好少接近他,才不會被他「煞到」;支持他的人,則認為,他有個性,且矯枉必過正,現況一定要有所改變,才叫「進步」。

     例如,上述的調查局長程泉和法務部長廖正豪因他而雙雙受創下台,甚至,他到台北地檢署接掌檢察長之後,就對中國時報展開搜索,搞到立法院認為檢察官的權力太大了,乾脆修法,拿掉檢察長的搜索權。

     甚至,當他的手下,為他賣命,也會受到波及。

     他在澎湖發動全力,狠打高植澎時,他的主任檢察官,就是後來高升法務部主管全國政風的管高岳,結果,跟著黃世銘,並未因為黃世銘在法務部當政務次長,就受到好的照顧,2009年六、七月間的人事異動,一夕之間,沒來由的,管高岳突然從主管變成非主管的參事。

     直到今日,仍有很多人不解,為何當年的革命感情,變成今日的冷漠。

     黃世銘當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時,翁宏在檢察官全力配合他的指令,起訴了王令麟,可惜,也是運氣不太好,過沒多久,翁自己就因龍馬球隊高爾夫球案而被彈劾,迄今仍在一審檢。

     就連黃世銘在最高檢,過著寒冬日子,多數人不認為他還會復出時,適時對他致上溫馨和敬意的主任檢察官薛維平,在2009年的九月調動中,明明薛應該進入二審檢,且連「人審會」也都沒有異議通過,進入上榜名單之中了,偏偏,到了法務部五人小組時,黃世銘就是將他漏掉,將他遺忘了!

     黃世銘在法務部是僅次部長的政次,且五人小組之中,如果黃世銘發言說話,一定不會有異音,然而,黃世銘不知道是健忘,或是另有恩怨,就是硬將薛維平「卡」在台北地檢,升不上二審。

     薛維平的人事案,造成許多檢察官的心慌與不解,因為,實在超出往常人事常規、完全沒有道理。

     不管黃世銘是「衰氣」、「殺氣」或「有個性」,「逢他必出事」的例子,還有最近連續兩次被移送公懲會的士林檢察官曾勁元。

     據了解,曾勁元檢察官在被頻頻移送公懲會之前,和黃世銘的交情,是讓曾勁元感動不已,認為可以「稱兄道弟」的交情。

     一旦有事,且有了立場之後,黃世銘很明顯的是在保護吳文忠、朱朝亮等人,且頻頻出手,打擊曾勁元。

     前述管、薛、翁、曾等人,都曾「近距離」的接近過黃世銘這位長官,一度,對他都很感戴,只是,現在再問他們的觀感,不知是否依舊?

     最後,政壇人士分析認為,黃世銘和馬英九有很高的「相似度」,因此,馬英九會特別喜歡他、欣賞他。

     至於,兩人的相似處,有如下述:
第一,兩人都「曾經」擁有很高的民意支持度。
第二,兩人都不喜歡社會「通俗」的交際應酬。
第三,兩人都讓人覺得有知識份子的「傲慢」。
第四,兩人在重大事件,都會流露出冷血心態。

     如果真的如政壇人士這般分析,莫非有朝一日,黃世銘的民意支持度,也會剩下只有兩成?

     立法院通過黃世銘當總長,在國民黨強力運作之下,不成問題,有待觀察的問題則是,黃世銘真的能為台灣的法治帶來什麼貢獻?

     他是持續執行馬英九的強力打扁策略?

     還是真正為法律與正義做出一番作為?

     各界不妨拭目以待。

(轉載自 法治時報社)
黃越宏
現任:
法治時報社社長
曾任:
年代電視新聞總編輯
另眼新聞社長
時報週刊副總主筆
TVBS法務顧問
年代董事會顧問
寫有:
觀念(酗敻s和他的奇美王國)
態度(鄭淑敏的人生筆記)
變與不變(往後跑黑馬 陷f祐)
司法七巧板(中國時報專欄)
坪林遊記

 

法治時報社長 告發黃世銘涉9大罪狀

2013年09月09日12:41  

【賴又嘉/台北報導】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涉關說案持續延燒,《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律師黃帝穎、蔡易餘等3人今赴北檢遞狀,告發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亂紀,將偵查權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涉犯9大罪狀。

包括一、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監聽目的若與內容不符應銷毀,不可將內容當新聞資料,特偵組卻違法公佈;二、公佈監聽譯文涉犯《個資法》;三、特偵組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沒行政監督權,不應要她做筆錄;四、特偵組不當讓林秀濤具結;五、新聞資料與事實不符,林秀濤明明有調卷,特偵組卻栽贓指她沒看卷,涉犯偽造文書。
 
六、王金平沒涉犯罪,特偵組卻擅自調他通聯;七、《公務員懲戒法》明定只有部長才有移送權,特偵組卻非法以下級移送上級;八、特偵組在新聞稿內公開當事人活動位置,侵犯隱私;九、黃世銘將不成案的個案向馬報告,且林秀濤偵訊筆錄屬國防以外機密,特偵組卻對外公佈,涉犯《個資法》、《通訊保障及監聽法》、《公務員服務法》、《法院組織法》及洩罪、偽造文書等罪。

 

 

黃世銘[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黃世銘
中華民國檢察總長
出生 1950年2月
學歷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系畢業
    (1966年)
  • 司法檢察官考試
    (1974年)
  • 司法官訓練所第14期結訓
    (1976年)
經歷

黃世銘(1950年2月),檢察官、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現任檢察總長。被《聯合報》和提名他擔任檢察總長的馬英九稱為「司法鐵漢」。曾當選1988年第26屆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及模範公務員。

作家女兒黃宜君《父親的名片》文中,形容父親從不應酬、沒有私交、不許家人名下有存款以外的財產,絕不收禮、家中不常待客。甚至當她受傷等待就醫時,黃世銘也不願以他的身份要求特權。

經歷[編輯]

  • 大動作偵辦並起訴前民進黨澎湖縣長高植澎,理由非常牽強,有七名護士被一起起訴,其中兩名護士因為受不了誣告壓力而死亡;而後全部被判沒有貪污,只有高植澎被過於牽強的理由判決偽造文書(法院將由電話開立醫矚曲解為偽造文書)。[1]
  • 黃世銘在嘉義當檢察長,一共起訴了四件省議員、局長等官員貪污案,最後都是判無罪,以至媒體封為是個「無罪檢察長」。[1]
  • 他在嘉義地區的表現,比較不為人知而且影響深遠的是,他手下的檢察官在辦警察貪污案件時,被告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質疑,檢察官有利誘(只要咬長官,就不羈押)取供之嫌,結果律師被控妨害公務,被判有罪確定。
  • 黃世銘在桃園檢察長任內,發生縣長劉邦友公館滅門血案,在調離桃園時本案仍為懸案。
  • 有報導稱其任職桃園的時候,特種行業也聞風喪膽,一度銷聲匿跡轉進台北縣新莊、板橋地區。
  • 當法務部主任秘書時,調查局代局長程泉被控性騷擾,本案交黃世銘負責調查,還因此遠赴法國,其調查報告重批程泉。該報告一出,點燃調查局代局長和法務部長之間的戰火。法務部和調查局,為了批評「對方」的長官,連續多日,不停地、隨時地召開記者會批評對方,最後法務部長與調查局長都下台,雙方戰火才歇。
  • 兩千年政黨輪替,法務部陳定南將黃世銘從法務部主任秘書調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十月任內起訴國民黨當時重量立委游淮銀王令麟蔡豪等人,民進黨列為掃除黑金重大績效。
  • 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時,發生檢察官搜索中國時報報社事件。此事造成各界與立法院認為檢察官的權力太大,乾脆修法,拿掉檢察官的搜索權。
  • 認為宋楚瑜興票案證據不充分不起訴。
  • 認為拉法葉軍購案證據不充分,堅持不起訴,沒多久就遭撤換。
  • 陳定南雖然撤換黃世銘北檢檢察長職務,仍欲安排他出任台南高分檢檢察長,但遭拒;後來安排接掌法醫所所長、推薦他出任監察委員,也都遭婉拒。
  • 2011年12月,台灣蘋果日報社論批判,黃世銘及特偵組辦綠高調認真、又故意洩密,辦藍則是遵循偵察不公開、但拖延又敷衍了事。
  • 2013年8月20日,性侵累犯林國政假釋四十天就犯下震驚全國的姦殺女童案,一、二審均判死,最高法院卻以智能低下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立委王育敏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擅自摒棄專業鑑定、無視卷證顯示林男非智能低下,判決顯有適用法則不當、率斷、邏輯推演令人不解等重大違失,正式提起非常上訴,要求更審[2]
  • 2013年9月,特偵組監聽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指控法務部長曾勇夫、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關說。黃世銘親自求見馬英九總統報告調查內容,遭批評非法監聽、曲解證詞、羅織陷害、越級報告、且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 (構) 、團體或個人。」涉嫌洩密、提供資料供馬英九打擊鬥爭政敵。[3][4][5][6][7][8][9][10]黃世銘則宣稱合憲來反駁指控。

曾勇夫日前表示,黃世銘以「私人恩怨」來處理關說案,分明就是針對他而來,並痛批特偵組不擇手段抹黑他「羅織罪名!令人不齒」,也暗諷黃世銘是「政治打手」、「私心太重」、「公報私仇」。 黃世銘也回嗆,特偵組監聽行為符合司法程序,監聽到的對話內容明顯指出曾勇夫接受立委關說,而且他也承認有被「關心」,現在證據擺眼前卻睜眼說瞎話,並用「政治迫害」來強調自己的清白,很明顯就是要模糊焦點,和政客沒有差別,對此他表達「非常遺憾」。

原文網址: 曾勇夫批「公報私仇」 黃世銘嗆「跟政客沒兩樣」

家庭[編輯]

1975年獨生女黃宜君出生,女兒從小愛寫作,國小獲作文比賽獎、國一受到中國青年寫作協會的注意、中山女高時獲選幼獅文藝文壇新秀、中山女高文學獎、全國學生文學獎、聯合文藝營創作獎、中正墨堤文學、以作品<流離>獲年度全國大專學生文學獎散文第二名。黃宜君2005年10月於東華大學女研究生宿舍自殺,同年出版《流離》,黃世銘的財產申報表載明本書「無價」,使得《流離》洛陽紙貴。

--

 

2005/oct/21

得獎女作家 校園自縊亡

黃宜君文字細膩深刻,為她寫序的散文作家黃文成,稱她有張愛玲的文字靈魂。(摘自黃宜君在PCHOME個人新聞台的網誌「私生活」個人照)

〔記者花孟璟、何瑞玲╱綜合報導〕今天生日滿30歲,花蓮縣國立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碩二生黃宜君,卻在昨天上午被人發現在宿舍的2樓陽台自縊身亡;經校方及警方清查,並沒有發現黃女留下遺書或任何留言。

黃宜君的父親、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黃世銘,昨天是在台北搭乘交通車上班途中,接獲家中緊急通知,聯絡後得知噩耗,在公務車開抵最高檢察署大門後,立即請了2天假趕到花蓮處理;檢察總長吳英昭得知消息後,已打電話到花蓮指示當地地檢署給予必要協助。

據了解,黃世銘育有2個小孩,就讀東華大學研究所的黃宜君是長女,從嘉義中正大學畢業,但同僚們都不知道她患有憂鬱症。

緩降機上吊 宿舍未留遺書

警方調查,昨天清晨6時50分時,東華大學1名施姓女研究生行經研究生宿舍的中庭,發現死者在2樓利用緩降機上吊,立刻通知校方並報警處理。警方抵達後,發現黃女已死亡數小時,而陽台則發現有黃女的白色高跟涼鞋、眼鏡,桌上的筆記型電腦仍開著MSN,惟宿舍並未發現遺書或紙條等訊息,初步研判無他殺嫌疑。

死者遺體送到花蓮殯儀館後,下午由檢察官會同法醫驗屍,她的父親默默在旁看,難過得不發一語,母親則眼眶泛紅,痛失愛女的心情,令人鼻酸。

大學起寫作 獲多項文學獎

死者黃宜君自大學時期開始文學創作,曾獲全國學生文學獎、梁實秋文學獎等肯定。校長黃文樞表示,黃宜君自中正大學中文系畢業後,曾在「文訊」雜誌擔任採訪編輯,去年考上東華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選的也是「文學創作組」。

他說,黃宜君生前患有憂鬱症,固定在台北的大醫院接受治療,學校輔導人員也隨時注意她的起居狀況,原本她今年4月宿舍抽籤未中,但校方考量她的情況,仍空出單人房,方便就近照料。

黃文樞說,黃宜君過去曾有多次服用鎮靜劑、安眠藥過量的情形,也曾自殘割腕,事後曾經找師長、同學懇談,沒想到還是發生憾事。

他說,其實校內還有數名學生也罹患憂鬱症,除此之外,校方也將針對目擊學生以及住宿同學,進行心理輔導。


專欄寫憂鬱 揭自戕過程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自殺的東華研究生黃宜君,最近5年來逐漸在文壇崛起,以冷冽的筆調,剖析女性細膩的情感經驗,今年初並出版文集「流離」;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所長郭強生表示,她才剛要從文壇嶄露頭角,卻在30歲生日前一天自殺結束生命,令師長同學惋惜。

黃宜君是台北人,就讀中正大學中文系時,就開始文學創作,曾獲全國學生文學獎、全國大專學生文學獎、梁實秋文學獎、93年青年文學創作獎等肯定。

黃宜君創作力豐盛,在「野葡萄文學誌」、中華日報副刊、幼獅文藝等都有固定專欄,今年初並將近5年來的散文、小說等作品集結成「流離」一書,獲得知名小說家駱以軍、散文作家黃文成等的推薦。

黃宜君長期為憂鬱症所苦,她在「野葡萄文學誌」開的專欄名稱就是「憂鬱症報告」,赤裸裸地寫出自己被憂鬱症荼毒的身心,甚至還把個人自戕的過程寫入,從這裡似乎可見到作家晦暗的心靈一角。

黃宜君的老師郭強生說,宜君剛到東華就讀的第一學期健康情況還不錯,但第二學期起就因憂鬱症,經常缺課,並對安眠藥、鎮靜劑產生依賴,但暑假後已經漸漸平復,並把台北雜誌社工作辭去,準備專心在花蓮創作。郭強生說,宜君的個性敢怒敢言,但是她「太執著、也太堅持,容易受傷」。

郭強生說,宜君才剛從文壇嶄露頭角,卻選擇在30歲生日前一天自殺,師長都替她惋惜,他說,本來大家還要幫她開PARTY,但如今宜君卻走了,走得令人遺憾,惋惜一顆新星的殞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