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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開設銀樓的夫婦及女證券員被控對外佯稱可低價圈購股票,再出售獲利。台灣高等法院判三人須賠償6名被害人逾新台幣9700萬元。

判決指出,6名被害人主張,這對夫婦與女證券員之間有資金往來,民國89年間,三人共謀利用女證券員的背景,詐稱有特殊管道,可低價買股票,經轉售有鉅額利潤,因此陸續將鉅款匯入這對夫婦指定帳戶,一開始有收到利潤,事隔一年後,查覺利潤支票遭退票、對方根本沒有買入股票而決定提告求償。

判決指出,這對夫婦主張自己也是被害人,不是詐騙共犯,且部分被害人拿走他的鑽戒、鑽表及賓士車抵債,應可抵扣金額。女證券員則指出,騙局是這對夫婦提議,會接受是因為想拿回之前借給這對夫婦的500萬元。

台灣高等法院調查後認定,這對夫婦以賓士車抵債為事實,但鑽戒及鑽表部分,未舉證說明,而不可採信,判這對夫婦與女證券員應連帶賠償6名被害婦人共計逾97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刑事部分,銀樓老闆被依詐欺等罪判刑3年10月,老闆娘及女證券員均判刑4年10月確定。10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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