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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政治性的凝視與同情 〉 Stigma: A Stigmatization through Gazing and Sympathizing Politically

陳柏偉

 

本文原刊於劉人鵬、宋玉雯、鄭聖勳、蔡孟哲編,《酷兒‧情感‧政治─海澀愛文選》,2012,蜃樓出版社。

 

初次接到研討會邀請時,覺得自己離酷兒很遠,一時之間似乎找不著關連性。但因為近來在學校課堂上學習的需要,努力爬梳自己的家庭經驗和性別自身生成的歷史,忽然憶起1990年代中末期,我曾經因認同的動能而參與在「自己的房間」女性主義BBS站中。「酷兒」一詞第一次進入我的世界:那是詭奇的、無法被常規定義的某種人(主要指的就是 LGBT吧?)。而把歧視的語言奪回來標榜自己的「酷」(queer),倒也和 1990年代在學生運動中,我想要參與翻轉這世界的動能相似。但這種「認同」最終還是離我遠去了。生理性別的男性、異性戀者,怎麼樣都在當時的本地(或外來的?)酷兒論述中格格不入,我有自認為更重要的實踐得搞,沒有太多時間埋首在文字的論辯和積累中。

 

海澀愛在〈污名的比較:殘障與性〉一文中批評了酷兒理論:「從 1990年代初期開始,抽象化和遠離生活經驗這兩項風險就一直和『酷兒』這個詞彙分不開來。」(海澀愛,2012)她從酷兒理論應許的更廣泛的政治「結盟」失敗的反省出發,意圖從污名的比較研究中,重新翻轉酷兒理論,並以「污名」的經驗內容取代「酷兒」的抽象,找尋政治結盟的可能。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Schizophrenia)

 

我的父親是精神病患。但他倒不像是一般常見描述的那樣總是處於瘋狂的狀態中。我的父親溫和且平易近人,他只是會在某種時空中,用咒罵來回應勞動中的權力關係。我和我的家人們,「努力」選擇了撿拾起他正常的一面,繼續在家內共同生活;我的母親則接納與承擔他發病的部分。但這是個禁忌的話題,不會在晚餐桌上討論,更不可能與街坊鄰居像關心年老病者一樣談論我父親的病。

 

那個難以言說的包袱揹在我們家人身上,也揹在許多家有發病者的家庭中。我甚至一直到三十多歲我女兒出生後,才第一次正式問起我媽關於父親的病:「精神分裂症」 ——我心目中認知到的被社會與精神醫療體制建構的最極致的「瘋狂」。它不像憂鬱症除了低落的生產力外,有時還會包覆著浪漫的外衣。精神分裂症對一般人來說永遠是「危險的不定時炸彈」,而因為它瘋狂的極致,最容易被拿來當成攻擊異類、攻擊政敵的辭彙:「你的作為簡直是精神分裂」、「這個政府精神分裂」。但同樣地,也因為它極致的瘋狂,蘊含多重的詩意、批判、甚至是資本積累的可能:精神醫療體系製造它、分析它、生產藥物控制它;社會學心理學剖析它、並試著抽象地理解它;詩人歌頌它、同情它、甚至想以它來寓意自身的離經叛道。 

 

 

2010年,我接下了一個前衛音樂劇台灣版本 (註1)的作曲工作。原劇《Dust》的生產方式以及其內容,幾乎就是波德萊爾(Charles Baudelaire)〈寡婦〉 (註2)一文中,伏弗那爾格眼中遊民的美國現代翻版。劇作家艾戌里(Robert Ashley)如此描述:「想像在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那些社會邊緣人聚在一起,彼此說話也對著自己說話,說著有關改變自己生命的事件、逝去的機 緣、回憶、失落與悔恨。五個街友述說著自己的回憶與經歷 ……」 (註3)

 

劇作家並沒有以「精神病」為角色貼上標籤,他只是盡責地以觀察者、詩人、作曲家的角色,藉由角色的口,說話。但我在進入作曲工作之前,與台灣表演團隊一同利用工作坊的形式,捕捉原創作者所欲表達的內容過程裡,卻遭遇到尷尬的景況。我們閱讀原著劇本的中文翻譯,試著以自身的經驗與遙遠的紐約公園街角遊民對話。遊民這種「社會他者」形象太過根深蒂固,以至於在考慮演出的裝扮及表演的手法時,怪異、髒亂、不合常規(外表以及說話的內容)成了最方便的表現方式。劇中的五個角色,幾近毫不例外地以「精神狀況異常」的樣貌被認知著。我沒有選擇直接反應自己身為「精神病」家屬的位置,只敢怯懦地表明「遊民並非總是瘋子」來回應演員角色的設定。但當工作坊的參與者以喃喃自語及隔空開罵再現經驗中的遊民,同時在宣傳劇照上,以瘋狂的形象作為視覺的主軸時,非常刺激著我。

 

在與劇組的往返討論(工作坊中、以及電子郵件往來)中,我鼓起勇氣表達了身為精神病患家屬,面對「瘋狂」即將被演出的不安。我在寫給劇組的信裡表明:「我並不是說不能演出瘋狂的人們或是無家可歸的遊民。 ……我還是擔憂當劇本以異於常態的瘋狂和人們被社會排擠作為表現的形式,造成觀看者的效果是:重新再驗證了這些人的異常?還是有辦法從表相的瘋狂與非主流中,看到那潛藏於下的更深的人們的心靈,以及其與外在社會結構的相互影響?」

 

拍攝「異常形象」的劇照,對我而言,就是直接地以「表面」的異常作為劇的訴求。還在發展階段的劇本,尚還看不出將會如何處理表相之內的真實。我沒辦法只是順著「將劇本生產出來」的單純動力,如果我將參與在這 個製作當中,我得解決我對這種表現方式的不同意。

 

但我終究沒有在這連串的討論後,改變劇中角色的形象。此劇的最後呈現,試著遵守原創作者的想法,以持續的樂音,時而掩蓋狂亂的話語,時而放大了瘋狂的外貌。

 

如同劇作家選定「瘋狂」做為《 Dust》一劇潛在的主題 —瘋狂被視為以荒誕的姿態對正常社會進行反叛(諷);台灣的劇組也如實再現了這個企圖。我沒法在這場自己參與其中的行動裡,指控劇組的工作夥伴以污蔑的態度面對瘋狂。事實上,我們(我、導演、演員及劇組人員)並沒有將瘋狂「污名化」的企圖,反而同意且認同艾戌里在劇本中透過瘋狂的語言進行對體制的強力控訴。

 

海澀愛在〈活/死他者〉中處理了波德萊爾對於詩人隨意進出他人苦痛這種特權的體認:「詩人是一個情感上的鳩占鵲巢者,是個因為自己本身無法受苦而需要以他人的身分受苦者,而這種行為會耗損掉一具身軀。他者被迫必須承受這份重責大任,必須負責以自己的身體再現詩人自身的失落。她不止必須代表自己(承載著自身在社會意義上的殘缺或不合格的標記),還必須代表詩人。她體現他的失落,在她的身體裡、身體上,以及做為身體本身,背負他受折磨的靈魂。」 (註4)詩人在社會位置及主動意願上,與受苦的人們隔開了一個安全距離,所以他能安全地體會、認同受苦者的痛苦,卻不需要親身嘗試。但詩人也不只是一個「旁觀者」,就像艾戌里、導演和演員(以及我)所做的,藉由這個劇「安全地」認同且體會了遊民/精神病患的狀態,同時還藉由再現他們的失落,批判當代社會。

 

我無法只是體會/認同這種痛苦。加諸在父親身上的污名,不管他自己是否視其為「痛苦」,那被烙印後的膿瘍,如影隨形地印刻在我及家人的身心上。每一次與「瘋狂」主題的相遇,我總是選擇逃避,或者怯懦地假裝瘋狂是「外於我」、專屬於父親的特殊現象。

 

污名透過類似能量輻射發散的方式展現其威力,人們避之唯恐不及;但一方面又以血脈、臍帶式連結的管道,緊緊地綁住被污名者身邊(在血源或情感上難以切割的)的人們。

 

詩人以及觀者角色最安全,不需要經過受苦者同意,他們可以任性地將凝視與認同位置放在別人身上,「同情性的理解」成了污名的幫凶,對受苦者而言將會是多麼沉重的負擔。

 

二、性(侵)關係:快感和屈辱的並陳

 

 

1994年,我在「寶島新聲」地下電台和大學社團的朋友主持一個深夜節目,談到師生關係中的「權威」的議題,我有所感地把自己國中時期被老師性侵的經驗講了出來,眼淚潰堤。

 

國中時我就讀的是學校裡頭最前段的升學班—合唱班。剛入學時,音樂老師就會詢問哪個同學有學過音樂或是鋼琴,在老師的測試下,我成了班上的指揮。作為合唱班的指揮和鋼琴手,肯定會成為老師注意的焦點。國一時,他便要我和另位同學參加科學展覽競賽,跟著他一起做實驗。說是學生科學展覽,其實是老師設計好題目,設計好結果,我們只是照著操作。這位老師,因此和我父母的關係熟了起來,我媽也很慎重其事請他做我的「乾爹」。他開始打電話跟我父母說,要在平日的晚上帶我出去看電影。

 

在電影院中,他把手伸到我的褲子裡,把我的陰莖掏出來,用尖銳的指甲刮劃我的尿道。我明明心裡很厭惡,但沒有說出口,也沒有表現出我的不願意。

 

回憶這段歷史,我發現自己完全沒辦法跟這個老師說話。記憶裡最常出現的,就是從我口中講出來的「乾爹」二字。話語裡,沒有情緒,也沒有意義。我只是害怕,如果我表現出任何的情緒與不滿,事情會怎麼發展?我會不會在課堂上遭到他的報復?我的父母如何能承受這樣的事?一個他們信任的老師,竟然會對他們的兒子做出這樣的事?我如果把事情講開了,老師的兒子,老師的家人,該怎麼面對這件事?我,該怎麼面對這所有的事?

 

我的心中有許多的恐懼。我覺得我的生命沒辦法承受把真相講出來,連拒絕這個悲劇的力量都沒有。

 

國三過年時,老師竟然大膽地向我父母提起要我去他家過夜,編了一個可笑的「做實驗」的理由。我心裡明知他想要做什麼,但是我沒有拒絕。我期待我媽會覺得不妥,幫我拒絕掉,但爸媽也沒覺得不對勁,我一樣表現得很自然,在大年初二的夜晚被老師載到了他家。那一天,他的老婆和小孩都不在家,他也真的煞有介事地安排試管試劑這些實驗室的東西要我操作。接近十一點時,他催促我該睡覺了,把我帶到他的房間床上,要我和他一起躺下來。在暗黑的房間裡,他伸手摸著我的生殖器,同時也把我的手拉向他的陰莖。我覺得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恥辱,可是我沒有反抗。直到他射精,他還把他可憎的布滿鬍渣的臉湊過來問我剛剛射出來的是什麼,我強忍著厭惡,很平靜地回答:「精液。」我忘了隔天我抱著什麼樣的心情回到家裡的,但我知道,那三年中,我沒有為這件事哭過。

 

 

1995年,台大城鄉所發生學長對學妹的性騷擾事件,我感同身受站在受害者立場,在座談會上把自己的經驗公開,但卻在將自己的情緒推到接近臨界點時,我轉身談論「性的權力關係」:

 

我覺得「性」這件事情和社會的權力是相連接起來的。在我自己的經驗裡,那個老師就是仗著他是老師,他知道學生完全不敢透露什麼,就對學生做這種事。 ⋯⋯有權力的人利用這種權力關係的不平等而遂行他在性方面的意圖。在兩性之間,一般容易認為是兩性在本質上的差別,比如男性的性慾較強才會造成對女性的性騷擾。但我看到的是,男人在這個社會結構裡面握有比較多的權力和資源,而以此要脅來達成他的性要求。

 

我在就要接近自己情緒的關卡時,把那最後一道開口用理性分析給蓋了下來。同時,配合當時的情境,我硬要將自己的經驗模糊掉,而只說著這是父權的結果。被我隱藏下來的是,當年那幼小的心靈,面對權威的不敢抵抗的實情,甚至是生理快感的反應夾雜著強烈自責的罪惡感的情緒。

 

 

1990-1996年,我因為參與學生運動,接觸了許多進步的社會思潮,除了自我定義為一個「左翼的社會主義者」之外,因為「性侵」事件的影響,我在情感上選擇了認同「反思父權,以及反思自身為被壓迫對象」的女性,以及女性主義。我活躍在當時的女性主義 BBS社群中。 1999年,一個在網路認識的清大研究生,為了她的論文書寫,找我訪談。她在梳理她自己受性侵的經驗中,有關權力的屈辱和性的快感間,隱密但細微的連結。她侃侃而談自己受性侵的經驗以及後來怎麼影響她在性方面的態度。我當時看著她開放地面對自己的歷史和感官,相較於自己受困於屈辱和自責,著實震驚。

 

朋友在分享她兒時受性侵的經驗時,講了一句話:「自此之後,我的童年就此遠去了。」那個「無性」的童年就此遠去了。我痛恨老師的指甲劃過我的龜頭,痛恨他用尖銳的指甲刮著我的尿道口。可是,我的陰莖還是勃起的。我在這個過程裡體驗到了性的快感。但是這是在一種多麼不堪的情況下的快感呀!

 

我沒有「拒絕」,是否也有屈辱地享受性快感的成分在呢?

 

國中時期,吃完晚餐後,我總會把自己一人關在房間裡,看著攝影畫冊裡裸露的女體,不停地自慰。以前我總是想或許只是因為自己「好色」。但和朋友談起她被性侵經驗中的「快感」時,我才會試著把這個事件連結到自己對「性」的好奇和狂熱。

 

單獨和自己的身體相處比較安全愉快。但我好像為了證明「性愛」不一定要強迫與摻雜權力的不平等,所以和許多人上床。我太容易地把對人的好感以發生性關係的方式表露出來,縱使不是好感,只要能獲得性快感也無所謂。

 

我記得 25歲那年,和網路上認識的一個 T相談甚歡,趁過年放假時,從家裡搭一個小時的車到隔壁縣市找她。她長得「太男生」了,我對她沒法生起任何慾望。可是當她騎著摩托車把我載到賓館時,我也沒有拒絕。後來我會開玩笑地跟朋友說,這是我被「強暴」的經驗。但其實不是的,我只是不太能理解自己那個「心裡不願意」,但還是順著生理反應的本能做了。我很難好好地擺放這種矛盾。

 

在我和老師的性關係中,我只能呆坐在位置上任他玩弄我的陰莖:不敢有表情,不敢有聲音,不願意有任何身體靠近的行動,不會有性行為中自然而然期待擁抱與撫摸的表現。

 

現在我有點懂了為何我會在第一次(以及往後的幾次)講出這個經驗,除了淚流滿面外,還有許多「哽」住的感覺。當我再重回我聽到被性侵的幾個友人告訴我性侵事件對她們「性感官」的開啟有重大影響的那種「震驚」,我明白了那個「哽住」是什麼:明明我打算要將經驗「出櫃」,但那個被自己和客觀環境營造出來的「受害者」情境,讓我不敢說出和「屈辱」力道幾乎同等的「快感」,強迫自己配合演出一齣齣指控父權/性別暴力的完美劇碼。

 

上高中時,因為媽媽問我為何沒有再連絡國中時的老師時,我簡短又困窘地告訴她,老師性侵我。媽媽的反應很吃驚,但我們母子倆從此沒有再談過這件事。

 

二十五年後,妹妹從電話那頭告訴我,爸媽和國中時的導師一起出遊,但特別交代別讓我知道這件事。我媽接納這老師成為她慈濟小組的組員,她看到他經歷了老婆小孩離他遠去的孤獨景況。妹妹很迂迴地問我是否在意,我平靜地告訴她事情都過了,沒有關係。但是心裡卻是激動地想著,我的母親是菩薩。我媽用愛的行動,包容了這個在世俗眼光下該被視為「敵人」的人。我母親的包容,讓我有能力從另一個視角看待這個經歷;重新回到校園,我也在輔大夏林清老師的課堂上,重新梳理自己的家庭經驗以及性別生成的歷史。透過對性/侵關係抽絲剝繭,我得以不再從簡化的父權關係角度面對自己的困窘。我的國中導師,在社會規範下不得不進入異性戀婚姻關係中結婚、生子,且在明星學校中作為升學王牌教師,他的情慾如何有出口?以老師的身分對親近的學生上下其手,當然是仗著教育場域中的師生權力關係而來的,但他也並不只是粗暴地動用這個權力關係:他以指導學生課業、獎勵為由,並且和我的父母建立了相互的信任。但這也和我聽過的許多「性騷擾」的經驗類似:夾雜著權力,其中還帶有「交換」利益的意味。我如果明確地「拒絕」,這個關係也無從再持續(我的國中同學告訴我,他很明確地告訴老師他不喜歡他這麼做,而老師就再也沒找過他了)。

 

但我的沈默意味什麼?

 

一開始的不知所措是「屈辱」 —不被尊重地侵入;我從報章雜誌裡得來的關於性與性愛關係「天經地義」的知識,是兩個相愛的人相互之間的慰藉。而我的身體我的性器官,就像我喜歡躲在浴室裡扮裝成女孩一樣,從來就是屬於自己的小小天地,我還沒打算與別人共享。

 

當老師在電影院裡把手伸進我的褲子裡時,我腦子很亂。我意識到這是一椿「不名譽」的事件,它會波及老師在學校的關係、我和老師同學的關係、我和同學的關係、父母在鄰里街坊的關係、老師的家庭關係。

 

基本上,我討厭這個老師,因為他有王牌教師所有令人憎恨的樣貌:講話尖酸刻薄、打學生毫不心軟 ……我特別痛恨他教訓他兒子的樣子,完全無法理解有人會這樣對待、咒罵自己的小孩。

 

可是我終究沒有拒絕他的侵入。

 

「受害者」的意識,讓我得政治正確地選擇講述「屈辱」而隱去「快感」。但性(侵)關係的確不只是抽象的權力關係而已,它總是還有「性快感」或是「性嫌惡」的身體經驗。自動地抹去「快感」經驗,背後運作的是一套合法的性關係之外的快感都是「不道德」的假設。受害/受苦的來源,不只是那個性侵者,更多時候,是宣稱同情受害/受苦者的社會機制,粗暴地將污名施加在受苦者身上。

 

三、污名

 

建構一個「不正常」的分類標籤系統,宣稱有一個「正常」來壓制大多數的「不正常」,是污名得以運作的社會空間。英國精神分析學家萊茵(R.D. Laing)提到:

 

 

我個人並不相信有什麼「精神分裂症」這樣的「狀況」。雖然這種標籤是一個社會事實。但這個做為一種社會事實的標籤,就是一個政治事件。這個政治事件,發生在社會的公民秩序中,強加定義及推論在被貼標籤的人們身上。 (註5)

 

把這段話裡的「精神分裂」置換成任何一個我們想像得到的「污名」狀況,都能夠適用。每一種污名、每一個標籤都是政治性的,因此,我們也得政治地回應。這意謂著,「我們需要把自己的身分認同擺上檯面,而不是拋諸腦後」(海澀愛,2012,p) ,和酷兒理論曾經的取徑不一樣的是,這個身分認同的出櫃,以圍繞在所受「污名」的痛苦出現,就像海澀愛一直以來「擁抱那些對於酷兒存在而言堪稱核心的負面、羞恥,以及艱難感受」(註 6)的主張。

 

「污名」不一定以直接的攻擊與羞辱出現。污名「貼標籤」的政治行動,打造了「污名」得以運作的社會空間,但同時,也給予「同情」的社會行動一條得以遵循的路子。但「同情」反而會以矛盾的方式作用在深覺自己不正常的人們身上:他們得時時刻刻記著自己的與眾不同,同時沒辦法說出自己的與眾不同。這種述說「奇形怪狀」的權力,愈是遠離奇形怪狀的人們,他們所承受的污名也愈為嚴重愈難翻轉。

 

「污名」豈止是簡單地用概括性的定義就能描述的?每一個主體經驗中歷史社會脈絡的複雜性,都會以獨特的經驗顛覆污名這個字眼的完整性。我不否認在求取團結的前提下,以共同的被壓迫經驗出發,將會取得階段性的成果。但根植在身分認同上的各個社會邊緣群體,如果停止對自身經驗的細緻探索(或許可以這麼說,應該要做的是,拋開各種政治正確或不正確的框架而努力挖掘探索),甚至對於統一戰線中的他者經驗視若無睹(或說假裝 看不見經驗之間的差異,特別是,權力、利益之間的衝突),以「污名」(或酷兒論述)做為壯大力量的嘗試終究會失敗的。

 

海澀愛要我們擁抱自身的痛苦,積極的意義上並不是接受因受苦而來的同情,或者是扭曲地以苦為樂。開展辨明自身痛苦、同時照見他人痛苦的社會行動,應該就是海澀愛打算重新解讀高夫曼(Erving Goffman)對污名的比較研究的意圖。擁抱、挖掘並社會地揭露自身的受苦經驗,將會是受苦者的政治行動一個可能的起點。

 

 

 

 

註釋

 

註1《Watching Dust微聲計畫》(2010/08/06-08),台北牯嶺街小劇場二樓藝文空間。

 

註2「伏弗那爾格說,在公園裡一些幽靜的小路上,常出沒著落空的理想、埋沒的發明、流產的功名和所有煩亂鎖閉的魂靈。在它們身上,風暴還發出殘延的怒吼。它們遠遠地避開興高采烈、遊手好閒的人們投來的傲慢目光。這種陰鬱的僻處是命運的殘亡者相聚的地方。這些場所往往是詩人與哲學家喜歡猜測和遐想的地方。這裡有著一種確實存在的精神食糧。如果像我們剛才暗示的那樣,世上還有一個他們不屑一顧的地方的話,那就是富豪們的歡心與快樂。因為那空虛的喧嘩,沒有絲毫能吸引他們的魅力。恰恰相反,他們感到不可解脫地與所有孱弱、憂愁、殘廢和被損害的人們緊密連繫在一起。

一雙慧眼是不會有誤的。從這些鬱鬱寡歡的面孔上,從閃爍著鬥爭的最後光芒的下凹而晦暗的眼睛裡,從臉上無數深深的皺紋和如此沈緩、如此踉蹌的腳步中,他一眼就能識破多少被欺騙的愛情,被輕蔑的忠實,沒有任何報酬的努力和卑賤而靜默地忍受過的飢寒 ……。」波德萊爾著,亞丁譯,《巴黎的憂鬱》(Le Spleen de Paris)(北京:三聯書店, 2004)。

 

註3.艾戌里對《 Dust》一劇的說明。引自http://www.robertashley.org/productions/dust-kitchen.htm

 

註4. Heather Love, “Living (and Dying ) in the Other,” in Grey Room 24 (Cambridge: MIT, 2006).此處引用林家瑄之中譯。(海澀愛,〈活/死他者〉,《酷兒‧情感‧政治─海澀愛文選》,2012,p.077)

 

註5. R.D. Laing, “ What is Schizophrenia?,” in New Left Review 28, 1964.

6海澀愛著,洪凌譯,〈壞毀的身分認同〉,收錄於劉人鵬、鄭聖勳、宋玉雯(編)《憂鬱的文化政治》(台北:蜃樓, 2010),頁 21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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