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新聞 2015/09/09 08:00

【財訊快報/編輯部】大陸惡意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情況嚴重,行政院已研擬產創條例新增「防挖角條款」,放寬企業可發放限制型股票給具關鍵影響的特定員工,依取得時每股淨值計算所得課稅,草案已排入立法院15日開議後首周議程,力拚18日前過關,估稅損約30-40億元。

大陸「紅色供應鏈」大舉來台挖角,以加倍薪水爭搶我國人才,半導體產業協會理事長盧超群日前向毛揆請命,表達高科技的憂心,期盼政府提供更多留才工具。業者提出按面額、淨值以及分離課稅等三種建議腹案,毛揆交辦政委蔡玉玲協助研議修法放寬。

據悉,上週蔡玉玲與財政部高層研商後,財政部對分離課稅堅持反對,認為會破壞稅制,經連日密集交換意見,蔡玉玲昨天向毛揆報告,拍板企業發放限制型股票可採淨值課稅,但限制範圍在對企業具關鍵影響的特定員工(key-employee),以達留才目的。

2015-08-06 04:02:58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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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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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科技業留才,政院再釋新利多。金管會今(6)日將預告,本月起,經主管機關同意,上市櫃公司發給單一員工的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型股票,不論有償、無償,都可排除限額規定,形同優秀員工可無上限取得企業激勵股票。

企業針對單一員工發出限制型股票或認股權憑證,在國外非常流行,例如蘋果執行長庫克,就曾獲配100萬股限制型股票單位,可在十年內分兩次領取,而蘋果也善用這項工具,挖來頂級人才。

經濟部昨天表示,會在最短時間內設立審查要點,確認哪些產業、哪些工作類型的人可作為實施對象。

相關官員也說,考量大陸為扶植面板、半導體產業,不惜對本土企業大舉挖角,「經濟部會儘可能幫企業的忙」。

行政院上周一公布「經濟體質強化措施」,為了推動產業升級轉型,政院宣示,要進一步放寬員工取得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型股票限制,協助企業留才、攬才。經跨部會協調後,金管會今天將火速預告鬆綁措施,協助企業抵禦彼岸對手挖角兼刨根。

金管會官員解釋,依照現行規定,上市櫃公司發給單一員工的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型股票,不得超過總發行股數的1%;其中,員工可無償取得或折價取得的股票,不得超過總發行股數的千分之3。

官員說,未來只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將可排除兩項限額規定,意即,企業可依市場行情、及對「人才」評斷的價值,核給優秀員工一定數量股票,與企業一同打拚。不過,企業實施員工分紅前,仍需經過股東會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本次修改「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時,也一併放寬,員工取得限制型股票超過五年,可不計入限額計算。

由此可讓企業每隔一段時間,就可「清出」更多配股空間,讓公司在限額內靈活實施獎酬工具。

 

 

員工分紅緩課 科技大老有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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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分紅緩課 科技大老有異見

政府釋出員工分紅緩課稅新制,引發科技業關注,宏碁創辦人施振榮肯定「這是一個好方向」;新普董事長宋福祥認為要改就徹底點,乾脆回歸舊制;半導體產業協會理事長盧超群則持平表示,多少有些幫助。看來員工分紅緩課稅如何緩?如何課?似乎很難盡如人意。

為協助企業留才,行政院23日敲定,五大員工獎酬工具將以員工獲配股票500萬元額度內,實施5年緩課稅,經主管機關同意,可擴及一定條件子公司,儘管政府已經讓步,但企業界對此結論仍有雜音。

 

施振榮指出,這是一個「好的方向」,有助企業留才,一方面員工可紓緩立即的資金需求、將股票長期持有,另一方面則可促進員工與公司「共榮共存」。

施振榮強調,「緩課不是不課,而是讓企業或個人,有資源可以去做立即性的事,畢竟企業要創造未來價值、政府才有稅收」。

不過,宋福祥並不認同,直言「當初廢掉員工分紅制度,我就覺得很stupid(愚笨)、很下下策」自從政府將分紅改制為費用化後,企業為避免獲利遭稀釋,紛紛改配現金;而員工端即便有分紅配股,也須被立即課稅,被迫不得不舉債或賣股納稅,等於限縮了企業可分配資源,讓整體留才土壤漸趨乾涸。

宋福祥痛批「拿股票不代表有錢賺,公司不賺錢,(有)股票也沒有用!」由經濟部發起的5年緩課稅提案,只是為過去錯誤政策的「稍微」彌補;但「5年後要不要課稅?要課稅(的話)那有什麼意思?要做就乾脆一點!」建議直接回歸原制、讓員工對公司福利「有感」;而若擔心企業高層自肥,建議可依公司股本進行配股比率管制。

盧超群指出,英特爾能把10奈米做出來,是因為背後有「人才」。美國企業能吸引人才,也是因可以一次提列盈餘分紅給員工。

盧超群強調,台灣半導體產業之所以有今日,是施行「員工分紅配股」的成果,這是一項最厲害的科技計畫,且「盈餘分配」不只股東有份,就連員工也可雨露均霑,連帶締造全世界最和諧的勞資關係。

如今台灣的企業面臨國際人才競爭的挑戰,卻因為制度,讓台灣企業很難用高薪留人,新制或多或少有助於解決短期問題,但仍盼望政府重新定義半導體產業為創新的新興產業,並修正公司法,讓企業可以將盈餘分配給員工,以便造就企業、員工雙贏的環境。

因應大陸對台祭出半導體人才刨根戰,政院近期研議包括員工分紅、現金增資分紅、員工認股權證、限制型股票、庫藏股等員工五大獎酬工具,全適用五年緩課稅機制,以全面應戰,協助企業留才。

據了解,財政部與經濟部兩部會針對五大獎酬工具提供五年緩課稅,已有高度共識,且傾向採「總量管制」,也就是不論企業採取何種獎酬工具,每一員工每年可享的緩課股票額度,都不能超限。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在額度上,上周五行政院財經政委鄧振中召開協調會時,經濟部拋出總量管制以1,000萬元為限,財政部則建議降至600萬元,雙方將擇日再談。鄧振中表示,大陸人才戰逼近,政院會儘快協調出新方案,盼修改產創條例,協助企業防止人才外流。

大陸近期宣布每年將投入約新台幣6,000億元,扶植半導體產業。大陸豪語才剛發出,我半導體業界已感到一股山雨欲來的挖角戰。知情官員形容,「以前大陸挖角,是把新台幣薪水,幣別換成人民幣,幾乎是台灣薪水的五倍;現在是加碼乘以二,等於是拿十倍的台灣薪水在挖角,有夠恐怖」。

行政院長江宜樺近期指示鄧振中翻修現有員工獎酬工具,協助企業防禦。上周五跨部會討論時,財經二部對於總量管制雖有共識,但是額度該訂多少,看法不同。此外,財政部認為留才要有效果,主張所有獎酬工具應訂五年閉鎖期,之後再給五年緩課稅,也引發經濟部反對。

經濟部官員表示,實務上,員工若參與有償認股,例如公司的現金增資分紅,獲利通常是一成,就算拿3,000萬元認股的員工,真正獲利可能只有300萬元,對照國際挖角,動輒祭出幾百、幾千萬元,猶如杯水車薪。

該官員也說,產業與資本市場變化太大,五年閉鎖期過長,反而稀釋激勵效果,不如務實檢視公司法要求限制型股票要設兩年閉鎖。若是強化緩課稅的留才效果,閉鎖期看是要折衷延長到三年,或是乾脆開放讓企業主與員工自行商議年限。

【2014/09/08 經濟日報】

經濟部昨(7)日表示,財經二部研議翻修現行員工獎酬工具課稅方式,未來將可同步適用在製造業與服務業。此外,基於各國相繼啟動搶才戰,這套新的獎酬制度,不會排除外籍人才。

經濟部官員表示,各國薪酬制度不同,台灣產業以製造業為主,這幾年深受大環境影響,讓整體薪資偏低,「若企業無法一次大調本薪,就該讓企業有額外的獎酬工具,吸引人才」。

台灣的個人所得稅不算高,加上物價低、生活環境宜人,適當的獎酬工具,還是有助企業爭取國際人才到台灣。

官員指出,所謂員工獎酬工具,適用對象就是員工,企業主通常也會針對員工中的「人才」來實施,例如,科技公司主要提供給研發人員,服務業提供給品牌、行銷人才,換言之,員工獎酬制度應是製造業、服務業都可適用。

【2014/09/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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