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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2日20:18 
 

知名作家蔣曉雲去年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三少四壯集」專欄撰文《此災何必深追究》,指已故老國代裴力之「覬覦同鄉妻子美貌,就舉報別人是匪諜,打算先陷害丈夫再去追求」,裴家人認為先人名譽受辱,怒告誹謗死者罪,但台北地檢署發現蔣曉雲指遭陷害者,正是她親生父親,內容有所本,且文章重點放在療傷止痛,替父平反,認定蔣女無誹謗故意,將他不起訴,裴家人不服再議發回,北檢仍認定證據不足,今再將蔣女不起訴。

現年61歲的蔣曉雲,學生時代就已成名,曾連續3次獲得《聯合報》文學獎,被中國文學評論巨擘夏志清喻為「又一張愛玲」,她的作品定義為「張愛玲、潘人木之後『無人可及』的言情小說家」,1980年留學美國,結婚生子,從事高科技行業,做跨國公司高管,封筆30年後於2011,以兩岸議題的長篇小說《桃花井》一書復出文壇,獲得各界的好評,而蔣女也是《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三少四壯集」的專欄作家之一。

2014年5月2日,蔣曉雲在「三少四壯集」發表一篇文章《此災何必深追究》,文中提及「有個湖南老國代叫裴力之,安鄉人,覬覦同鄉妻子美貌,就舉報別人是匪諜,打算先陷害丈夫再去追求。結果同鄉會發文撻伐,他只好撤告,結果被誣告的照樣抓去綠島關,一世不得翻身,他自己倒吃香喝辣,萬年國代當到壽終正寢,亂世那個什麼天理報應?」

裴力之的妻子及子女見到後,於同年5月12日撰文透過《中時》「回應與挑戰」回應「聽說過『躺著也中槍』,但是看到五月二日『三少四壯集』蔣曉雲的〈此災何必深追究〉,才驚覺我的父親是『死了也中槍』」,「過去曾經閱讀蔣曉雲的一些作品,固然她的看法我難以全面茍同,但是依然為她寫出了很多外省人的故事而喝采,只是如果她都以這樣穿鑿附會的態度來寫,她故事中時常出現的『反面外省人物』,不見得都有家屬能夠為之昭雪,想到實在令人欷噓!」事後憤而提告。

台北地檢署傳喚蔣曉雲出庭,蔣女辯稱父親蔣勝恕是白色恐怖不當審判的受害者,也曾跟她說過遭人陷害的故事,但沒有提到是何人,直到2年前接到「二二八基金會」通知前往簽收賠償支票時,看到當時的判決書,才知道當初檢舉父親匪諜的人就是裴力之,至於文章寫到「覬覦同鄉妻子美貌」的部分,是胞兄蔣大銘告訴她的,她寫文章的目的,是希望將此事寫出來後能夠淡忘掉,並勉勵自己不要再追究,才會用父親最喜歡的蘇東坡詩句「此災何必深追究,竊祿從來豈有因?」做為文章的標題。

檢察官也以證人身分傳喚蔣大銘,蔣證稱,父親被關3年出獄後,曾親自帶他去找當時審判的王法官,叫他跟王法官磕頭,感謝王法官救父親一命,當時父親還問王法官為何知道裴力之是為了追求母親,而檢舉父親是匪諜,他記得當時王法官告訴他們,當時發現蔣勝恕的簽名錯簽成「蔣勝怒」,他覺得事有蹊蹺,傳了裴力之問清楚,裴才說是為了追求蔣妻而檢舉。

為了查明真象,檢察官費盡千辛萬苦調閱到當時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內容雖然沒有直接載明裴力之是為了追求蔣妻而檢舉,但卻有載明「與被告(蔣勝恕)感情極端惡劣正鬧離婚之妻楊○○,亦力為被告證明所以未克隨軍撤退之原因及委無判國之意圖,更經傳喚被告意想中之婚變主角并化名李忠國檢舉被告附之裴力之,亦供明所控事實,係輾轉流傳不盡不實」。從這段文字,可以發現,裴力之當時確有檢舉蔣勝恕,且有追求蔣妻而介入2人婚姻的可能。

檢察官認為,蔣曉雲從判決書內容及聽聞兄長所提到過往的糾葛,寫下這篇文章,雖然蔣女無法證明所述為真,但也沒有基於惡意憑空杜撰,再者觀諸全文,多數篇幅是陳述蔣女在與哥哥閒聊時,哥哥講述1位老兵「周叔叔」,在白色恐怖期間,遭人檢舉為匪諜,被關後妻離子散,兩岸開放後返回中國湖南老家,才出長沙機場就在醫院過世,無法回到家鄉,感嘆白色恐怖期間造成的災難,最後才舉裴力之的故事,希望替自己父親平反,同時不要再追究,因此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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