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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0 10:21 時報資訊

【時報-各報要聞】針對中廣新聞網上周五報導「燃油避險交易,長榮航空蒙受500億損失」,長榮航 (2618) 昨(9)日發布新聞稿說明,中廣報導內容嚴重錯誤,強調中廣新聞網記者嚴重失誤,且未向長榮航求證即擅自刊出,若因此造成公司及投資人之損失,將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長榮航空上周五公布重大訊息,因國際油價持續下跌,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燃油避險未實現損失金額35.47億元,未來會視合約於2018年到期前逐步提列損失,不會一次或全數反映在去年第4季財報上。

   長榮航進一步說明,該公司營運狀況十分正常,此次僅是依法公布重大訊息,依據去年12月31日油價,燃油避險的未實現評價損失約35億。長榮航表示,上述錯誤新聞網報導,被許多入口網站及財經網站引用,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深感困擾,特此澄清說明。

   長榮航說,該燃油避險是為降低油價變動導致營運風險,將部份浮動計價的燃油成本透過燃油衍生性商品合約轉為固定計價,故整體來說,油價下跌對公司的燃油成本仍為有利。

   長榮航說明,該公司避險部位只有20%,比率並不高,同時,隨著油價下跌,燃料用油占比也從過去的4成以上降到3成,仍是油價下跌的受惠者。(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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