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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超貸案 黃國昌要求徹查台銀責任
2017/07/10 12:14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17年7月10日電)時代力量籍立委黃國昌追查永豐違法超貸案,與永豐共同主辦這個聯貸案的台灣銀行,嚴重違反利益關係衝突放貸,他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等,應徹查相關人員責任。

黃國昌上午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前永豐金控董座何壽川主導的永豐違法超貸案中,監理機關一直避談台灣銀行的責任,與永豐共同主辦聯貸案的台灣銀行,「徵信大概是閉著眼睛在作的」。

他說,台銀主辦這個聯貸案的經理是簡黎芬,簡黎芬的丈夫游國治正是永豐餘集團派至永豐金的法人代表,也是永豐銀董事、永豐租賃的董事長,游國治承何壽川之命,主導這件聯貸案,放款給永豐餘集團有投資利益的Star City等公司。

黃國昌說,簡黎芬與游國治的關係早是公開資訊,在過去的財報上已清楚揭露存在的利害衝突關係,這種嚴重違反利益關係衝突的放貸,「台銀竟然也閉著眼睛放行」。

黃國昌表示,上午他請台灣銀行代表到辦公室說明,一開始先裝傻說不清楚誰代表台銀去簽約,等他拿出簡黎芬簽名的聯貸契約,再裝傻不知道那個簽名是誰的,等他點出名字後,再說他們根本不知道簡黎芬是游國治的太太,等他拿出財報揭露的利害關係後,再說「那又有什麼關係?」

黃國昌說,「裝傻掩護的離譜言行,簡直不可思議」,正是這種心態,才會造成台灣金融秩序如此敗壞,請台銀不要忘了自己是官股銀行龍頭,納稅人與存戶的錢,「不是可以這樣讓你們亂搞的」。

 

2017-06-21 00:30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元太三家子公司PVI Global, Dream Universe, Tech Smart持有三寶建設旗下GiantCrystal(GC)850萬美元(約新台幣2.59億元)交換債,昨日到期仍未還款,元太昨晚召開董事會做出七點處置措施,最遲7月3日前簽署完成還款協議書,並要求GC於9月20日前還款,不過獨立董事吳炳昇認為GC以及三寶建設等已無誠信,應立即主張其交換債到期違約,解決還款問題。

元太接近凌晨發出重大訊息指出,將授權董事長及相關團隊全力協助子公司PVI Global, Dream Universe, Tech Smart與對方協商還款計畫,並簽訂附帶必要條件之還款協議書,要點如下:

(一)明文於還款協議書中規定,應於7月3日前完成核實1788大樓轉讓合約、

交割狀況及買方履約情形。如於7月3日前GC拒絕核實要求、核實不通

過或有其他第三方對GC、三寶建設及/或李俊傑等發出違約通知,授權董

事長決定是否立即進行必要之債權保全措施。

(二)最遲應於7月3日前簽署完成前述附帶必要條件之還款協議書;如未簽

署完成,則授權董事長決定是否立即進行必要之債權保全措施。

(三)相關款項至遲於106年9月20日償還

(四)到期日至還款期間利息以依年利率10%計息

(五)於簽訂本還款協議書當日支付我方新台幣500萬元做部份清償

(六)除原有已提供之抵押品(設定予本公司金額新台幣4億元整)外,增提土

地乙筆設定第一順位共同抵押權予本公司與其他交換債持有人

(七)於本交換債全數還款前,倘三寶建設公司遭台灣地區其他債權人主張債

務違約之情事時,本公司即可宣告本交換債提前到期,並依法行使各項

追索權利。

不過獨立董事吳炳昇對上述決議持不同意見,吳認為GC、三寶建設及李俊傑已失去誠信,為給其還款壓力,故建議立即主張其交換債到期違約,促其立即解決還款問題。

元太昨日股東會,何家人包括董事何壽川、何奕達以及擔任總經理的女婿李政昊均未出席,有小股東關心永豐金超貸事件是否對元太會產生影響?柯富仁則表示,元太是一個獨立經營上市櫃公司,會持續專注本業。

GC交換債原本在去年6月20日就要到期,當時三寶集團表示正在尋求買家接手1788大樓,元太應三寶建設要求同意展延一年,並於今年1月24日與三寶集團簽署補增協議,今年無論1788大樓出售與否,三寶集團都必須以年化收益率6%計算價金贖回此交換債。

只是展延一年,三寶建設仍然無法履約。

元太表示,子公司已於今年6月15日及6月19日兩次各發出公函給GC公司及其連保人三寶建設公司及負責人李俊傑,主要訴求為我方不行使交換權,請GC公司依約於到期日即償付交換債本息,並請連保人督促其如期履約。

但截至目前為止,GC以1788大樓轉讓交割延遲為由並未收到GC 公司償付交換債本息。

《光電股》Giant Crystal可轉債確定無法償還,元太將行協商

 

元太(8069)今天召開股東會,元太子公司PVI Global, Dream Universe, Tech Smart持有三寶建設旗下Giant Crystal公司的85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59億元)可轉換公司債也備受小股東關注,元太在股東會上表示,該可轉債今天到期,對方確定無法依照約定如期還款,元太董事會也將進行債權協商或向法院申請債務保全。

元太股東會通過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公司2016年合併營收140.1億元,稅後純益19.1億元,每股稅後純益為1.69元,會中通過每股將配發1.5元現金股利,盈餘配發率近9成。

 

元太董事長柯富仁指出,2016年公司已正式淡出LCD業務,成功轉型為專注電子紙研發與製造的公司。未來持續深耕電子紙顯示器,加強開發電子紙的新市場與新應用,電子書閱讀器的市場需求依然持穩,新款的電子書閱讀器逐漸往加大尺寸與增進閱讀體驗功能方向發展。另一主力產品電子貨架標籤在2016年表現亮眼,接連獲得全球客戶採用並導入在其系統產品中。而醞釀多年的行李箱智慧標籤,也開始全面導入市場,成為另一股電子紙成長動能。

展望2017年,元太建構銷售與應用導向的營運模式,針對不同產品應用配置專有研發與產品設計規畫團隊,並設置專線及專區製造生產,聚焦資源運用,創造更高客戶價值。在電子紙部分,除持續精進電子書閱讀器與電子貨架標籤主力產品外,也積極開發智慧標籤、電子紙筆記本,以及電子紙看板與建築材料的新應用,或著眼於物聯網(IoT)及智慧城市(Smart City)領域具節能省電與環保優勢的產品。公司將全方位與品牌客戶、系統商、通路商、合作夥伴、與建築設計業界展開合作,全力拓展業務與市場。

因應更多元拓展電子紙應用,元太於客戶售前行銷與技術支援方面會投入更多資源,讓公司技術與產品更快速有效地與客戶端結合,創造更佳使用者價值,以利市場應用的擴展。

元太也與上、下游以及周邊產業組成策略聯盟,並與主要零件供應商進行技術合作,共同建構完整的電子紙應用生態系統,加速電子紙應用領域的拓展。此外,公司也擴大與策略客戶的合作,共同開創電子紙應用市場。

(時報資訊)

 

2017-06-19 00:58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王聖藜沈婉玉/台北報導

永豐餘集團負責人、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被控使用公司資金八五○萬美元購買可交換公司債,作為私人投資上海一七八八大樓興建資金,損及股東權益,涉嫌違反證交法及金控法;何雖稱「只是行政疏失」,但台北地院認定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同案被告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未到案)的妻子廖怡慇亦被羈押;何的律師表示會抗告。

永豐金控代理董事長邱正雄昨天舉行記者會安定軍心,他強調內部已啟動緊急應變措施,加強對客戶溝通,目前永豐營運正常安定且資本適足率高,不會實施庫藏股,流動性「不會有問題」。

檢調調查,何壽川主導永豐餘全球公司,於二○一○年十二月,預付九年二個月、共八百五十萬美金承租上海一七八八大樓,張金榜在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簽辦以這筆資金向「Giant Crystal」公司購買「Star City」公司股票作為交換標的可轉換公司債,到期日是二○一六年六月十九日。

永豐餘全球的八百五十萬美元租金是向母公司(永豐餘總公司)貸款,且可轉債約定的贖回年利率是零,但獲永豐餘總公司前董事長邱秀瑩(檢方命兩百五十萬交保)口頭同意、會計主管吳忠福(五十萬交保)蓋章,檢調認為全案主導者是何壽川。

這筆投資經金管會查核後,永豐餘內部立刻將可轉債年息改為百分之六,同時放棄行使交換權。

檢方調查,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是「Giant Crystal」與「Star City」董事,「Star City」為何壽川妻子張杏如持有、張杏如秘書王冬玲是大股東,而「Star City」又是一七八八大樓控股公司,何壽川等於藉由挹注三寶資金,掌握一七八八大樓控制權,涉及關係人交易。

檢調質疑,由於上市公司無法藉由交換權取得赴大陸投資利益,何壽川為合理化挪用資金投資大陸不動產,遂利用承購公司債名目將錢搬往海外。

檢調查出三寶建設去年六月財務不佳,何壽川在去年六月十七日,也就是可轉債贖回到期日的前兩天,召開境外董事會決議無條件以原合約將贖回日展延至今年六月十九日;然而,法院恰巧在十八日裁定收押何壽川。

檢調追查,何壽川主導由永豐餘集團不只支付八百五十萬美金給「Giant Crystal」公司認購可轉債,他另主導元太科技以相同手法,匯出第二筆八百五十萬美金給「Giant Crystal」公司認購可轉債,總計認購可轉債總金額為一千七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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