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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爭議延燒 揭露有線電視產業多年病灶!大豐挑起移頻案,為錢財還是為政治?

2022/09/28 17:00
文|

 

OTT市場崛起,有線電視產業卻仍困在舊機制中。近期大豐就因授權費爭議,以TVBS移頻案槓上身兼頻道代理商的中嘉,點燃產業的熊熊戰火。

頻道授權費爭議引爆有線電視商戰再起!9月18日,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證實,收到有線電視系統台大豐與TBC(台灣寬頻通訊)申請,以「授權費談不攏」為由,將TVBS新聞台從黃金地段,移後到第2新聞區塊158與149台,原55台則以鏡電視新聞台取而代之,為業界投下震撼彈。

大豐與TBC為第3大有線電視系統商,竟然敢動TVBS新聞台?替補對象又是自申設以來爭議不斷的鏡電視,輿論指政治意味濃厚。畢竟NCC將近10年來唯一新發的新聞台執照給了鏡電視,卻因股東與經營層鬧翻、授權費談不攏至今無法上架,若能出現在黃金55台,鏡電視就有機會獲得廣告金流;再加上外界認為TVBS屬性偏藍,正逢選舉當前,大豐TBC因此被外界解讀為幫NCC、甚至是執政黨拆彈。

有線電視規模萎縮 訂戶數已連19季下滑

但知情人士指出,大豐其實是扔給NCC一個大炸彈,意在凸顯長期以來,系統業者、頻道代理商以及頻道商間的生態扭曲現象,「現在這個燙手山芋是在NCC手上。」

 

為什麼會這樣說?想要了解這個問題,得先知道有線電視的產業結構。依國外經驗,有線電視產業的基本架構,只有頻道業者(電視台)和系統業者(鋪設纜線、維運網路);系統業者向電視台支付授權金,得以播放其內容,再由系統業者把這些內容賣給消費者,兩者可說是唇齒相依。

但早期台灣系統台業者多為地方勢力,電視台常收不到授權金,必須透過與系統業者關係良好的特定中間人收付,並進行授權金與頻道位置的談判,因此衍生出台灣特有的頻道代理商機制;形成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和頻道代理商共存的特殊生態,除了無線電視台等少數必載頻道之外,頻道與系統每年都會透過代理商重新議約。

這套規則已運作近30年,過去相安無事,但在串流影音平台(OTT)等新媒體的衝擊下,根據NCC統計,台灣有線電視訂戶已連19季下滑,今年第2季僅剩不到470萬戶。不僅系統台收視費收入銳減,電視台廣告收入也大幅流失,逼得業界開始檢視商業模式的合理性,系統、頻道、頻道代理三者衝突也愈顯白熱化,展現在3大面向上:

首先,資本額最小、為數最少的頻道代理商,把持了產業關鍵節點。目前台灣頻道商有130家、共331個頻道,系統台有5大多系統業者(MSO)和5家獨立系統台,頻道代理商只有八家。過去頻道商必須仰賴代理商斡旋,透過包裹銷售,才能確保在系統台的上架權;但系統台希望打破僵局,藉以重新塑造系統台特色,就產生了新矛盾。

以這次的TVBS移頻案為例。大豐和TVBS的頻道代理商—全球數位授權費上有歧見,協調兩年無果後,今年5月,全球數位乾脆整體調漲授權費用,還發函大豐TBC連計價戶數也要提高。

但對大豐來說,全球數位所代理包括TVBS等頻道,已陸續將內容同步於YouTube或臉書平台直播,降低民眾在有線電視付費收看的意願,代理商還要漲授權金,當然吞不下去。據了解,全球數位的說法為「提高定價是為了督促系統商早日簽約,如果像以往交易情況良好,就不會漲價,」但大豐對此說法並不埋單。

競爭關係環環相扣 TVBS案暴露產業病灶

大豐索性拿全球數位手上最重要的頻道TVBS開刀反制。大豐還特別強調,「申請移頻並非針對特定頻道異動,並籲請TVBS直接和系統台協商,不要再透過代理商從中影響交易秩序。」不少系統台都希望跟進打破代理包裹,與頻道商重新談判。

第2,上架授權費爭議,還只是表面上的問題,更深層的糾葛,則是部分大型系統台也身兼頻道代理商,競爭關係錯綜複雜。

▲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不僅是台灣第2大系統台業者,也為第2大頻道代理商,旗下代理11個頻道。(圖/吳尚哲攝)
▲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不僅是台灣第2大系統台業者,也為第2大頻道代理商,旗下代理11個頻道。(圖/吳尚哲攝)

自NCC開放系統商跨區經營後,市場競爭加劇,經常發生後進系統商以低價搶市的消息,偏偏部分系統商還身兼頻道代理商的身分,更多了對系統商調漲授權金、斷訊等籌碼。

2019年,蔡明忠曾與練台生槓上。當時同為系統台的凱擘,不滿北都削價競爭搶進台北市;北都則抱怨與富邦友好的頻道代理商定價公式不合理、授權金過高。兩大媒體鉅子隔空交戰,北都持續拒絕付授權金,momo親子台就被斷訊,一度鬧上媒體版面。

而身為全台第2大系統台的中嘉,旗下的頻道代理商就是全球數位,近來也對競爭同業大豐以低價跨區競爭積怨已久,大豐這次則藉由TVBS移頻「反制」,產業界彼此你來我往早已是常態。「如果頻道商、頻道代理商和系統台都各自獨立,問題會比較單純;但過去大家都把這些資源當成競爭優勢,可能是一邊競爭,另一邊又在談合作,關係更錯綜複雜。」業內人士觀察。

第3,收視形態已多元化,有線電視產業仍沿用老規則,消費者只能被迫接受。業界人士指出,直到現在,系統台採購頻道時,還是不能各自議價,而是必須依代理商所決定的包裹買入,一旦系統台拒絕,就會被斷訊;就算消費者不想看某頻道,也會因為代理商強制包裹於套餐中,只能照單全收。

消費趨勢已經改變 產業新秩序亟待建立

有線電視產業因為市場變化而出現大亂鬥,至今NCC多採取被動處理的態度。副主委翁柏宗於21日表示,已邀集中嘉、大豐TBC進行調處,彙整地方政府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後,將依據《有線電視廣播法》要求的「維持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多元內容促進與其他公共利益」等4原則審酌。翁柏宗直言,移頻案起於授權費爭議,屬於私權,非NCC監管範圍,但是系統業者不能濫用通路力量下架頻道;頻道代理商也不能無故漲價,雙方談不攏,才是罔顧消費者權益。

5G數位匯流勢不可擋,當內容都可以直接向觀眾傳遞時,有線電視產業的既有架構,的確有其可議之處。尤其系統台又扮演延伸至家戶「最後一哩路」的重要角色,若業者仍囿於既有框架惡鬥,只會讓消費者對有線電視產業印象更差。

即使知情人士分析,這次大豐申請TVBS移頻成功的機率恐怕不高,但大豐藉由TVBS事件拋出產業爭議,也值得主管機關NCC重新思考,現行有線電視產業的架構與監理制度,是否也該跟著與時俱進了。

 

 

https://www.storm.mg/article/4529305

中嘉、TBC授權金爭議殃及TVBS NCC介入調處:期間不得任意移頻、斷訊

 

TVBS移頻事件,最近在政壇引發後續效應,由於《鏡電視》所屬《精鏡傳媒》,這段期間密集報導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與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論文爭議,高虹安20日召開記者會駁斥相關報導同時,還同時點名《鏡週刊》,強調相關報導背後與《鏡電視》定頻有線電視第55頻道有關,讓該案在選前更加泛政治化。

NCC副主委翁柏宗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TBC與大豐申請移頻TVBS,並將《鏡電視》定頻第55頻道之申請案,目前正在行政審查階段,NCC已函詢地方政府意見,待地方政府意見彙整後,將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4原則,即「維持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多元內容促進與其他公共利益」進行審酌。

TVBS移頻案癥結點源自「頻道授權金」糾紛

TBC與大豐的經營區,涵蓋新北、桃園、新竹縣、苗栗、台中等縣市,翁柏宗表示,目前為止苗栗縣與台中市已表達意見。而TVBS移頻案,背後癥結點在於T台頻道代理商「全球數位」與TBC,過去2年針對頻道授權金部分有商業糾紛,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專門委員黃睿迪表示,NCC昨日針對兩造授權金爭議進行調處,雙方對用戶數認定與簽約總價看法不一。

黃睿迪表示,大豐既是有線電視既有業者,同時也有投資跨區數位有線電視業者,由於近年有線電視整體用戶數在下降當中,各家系統業者之間,針對對方之總用戶數看法,存在認知歧異。

據了解,大豐有線電視轉投資之跨區經營之數位有線電視目前用戶數為3萬7000戶,由於上述用戶數之增加,主要係來自中嘉在中永和地區之收視戶移轉導致,中嘉方面認為,該數位有線電視用低價招攬該地區用戶,又要砍頻道代理授權金,等於是拿頻道代理商的錢,補貼其數位有線電視;大豐方面則認為,全球數位代理的TVBS等頻道家族,收取之授權金已經偏高,竟然還要漲價,因此才拿《鏡電視》上架,逼全球數位降價。

NCC:授權金談不攏也不應枉顧消費者權益

對於有線電視二大系統之商業糾紛,NCC夾在中間也很尷尬,翁柏宗今天在記者會特別強調,有線電視移頻申請案,「系統業者不能濫用市場力量,頻道代理商也不可以無故漲價。」有線電視授權金談判談不攏,若因此枉顧消費者權益是不應該的,頻道授權爭議必須循商業協商機制解決,依據《有廣法》第55條,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若有爭議,可以向NCC申請調處,而申請調處期間,任何一方都不可以移頻或斷訊,NCC會依據過往案例,會依法辦理,希望業者顧及消費者權益,同時做好法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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