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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摸被騷擾的是我,為什麼我得被性騷擾犯提告?為什麼我得感到焦慮害怕?為什麼我得一個人哭到沒辦法上班?
 
 
這兩天看到民眾黨立委們對於不同性騷擾事件表態撻伐,然而當過去黨內發生數起性騷擾事件時,實際處理狀況完全和現在在媒體前的態度是兩回事,讓人不禁懷疑是否只是說說作秀。
一、
賴香伶對於民眾黨內鍾棠芝遭性騷的事件在其個人粉專和媒體報導中均表示,「職場發生爭議,雇主絕對有不可推託的責任」。
然而,當我在賴香伶辦公室任職時,同事A時常性騷擾他人,例如:訂製競選背心時,某位女同事說她要s號尺寸,同事A說,「你胸部這麼大,要XL吧」;同事A在辦公室內,目光朝女同事上下打量後,用三圍數字稱女同事們,叫女同事們「欸34、25、36」或「32、28、34」;同事A稱「辦公室是他的後宮,女同事們是他的小老婆」,等諸多讓人不舒服的言行,在此就不逐一細數。
對於同事A多次在辦公室性騷擾的行為,賴香伶都曾在現場親眼看到、聽到,身為雇主的她卻未沒有任何一次處理過同事A的行為,甚至連嚴正制止都沒有。
老實說,作為一位勞工、作為她的受僱者,我是感到失望的,賴香伶的視而不見,是否認為雇主對於職場性騷擾沒有責任,是否認為勞工遭遇性騷擾應該默默容忍吞聲呢?
二、
我在賴香伶辦公室任職時,曾協助舉辦某場民眾黨至法務部調查局考察之活動,負責邀集民眾黨各委員辦公室參與、規劃考察行程、安排交通餐食等行政事務。
2020年9月14日,考察當日我穿著合身的裙裝,如我平時上班的服裝。沒想到招來立委邱臣遠不斷朝我身體上下打量。
當大家來到調查局的階梯簡報室,在等待調查局進行簡報,我蹲下來逐一詢問坐在會議室第一排的立委們午餐的規劃。
當我問到邱臣遠,「委員,請問您等下有其他行程需要先離開嗎?需要幫忙你準備便當嗎?」
當時,我蹲在他面前,我的左手擺在自己大腿上,他回「不用便當」,同時將手放在我的大腿的左手上。
我立刻站起身,和邱臣遠說我要去處理其他工作,而他的視線一直停留在我穿裙子露出的腿上
近日,邱臣遠和民進黨立委偕同邱志偉、陳培瑜舉辦「性平軍紀,與時俱進」記者會。
會中,邱臣遠說「到底軍中性騷擾發生數的真相是甚麼?」,他呼籲國防部應積極檢討防治性侵害與性騷擾等違法情事。
這句話,從邱臣遠口中說出實在頗為諷刺。
同一場記者會中,邱志偉表示,「國防部在處理任何形式的性暴力事件,應秉持零容忍原則」。我想問,作為台灣最高立法機關的國會,是否也會用一致的標準來審視呢?

 

 

 

 
6月7日,我在民眾黨團召開「性騷不該是鬥爭工具,完善制度接住每個人」記者會,支持朝野應不分黨派,杜絕性騷並落實性平教育,政治人物不應該也不允許將性騷當成政治鬥爭工具,很遺憾在昨晚,民眾黨就成為被鬥爭的單位,針對本辦公室前助理的抹黃爆料,我以下三點回應:
一、臉書帳號FT Wu,經查司法院網頁似乎巫女士現為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過去我其實一直欣賞由范雲委員率領的社會民主黨對於性別平權的理念與實踐,黨內也有很多進步的朋友,但今天社民黨的全國委員巫女士用性騷抹黃的手段,將其作為攻擊利器,實行對民眾黨進行政治鬥爭,對此我深感遺憾。
二、本辦公室有完整性騷擾申訴機制,也將相關公告張貼於辦公室內,但巫女士於任職期間、及她說的事件在離職前半年間也無在自認受到性騷擾時提出申訴,卻是選擇在離開辦公室、成為社民黨全國委員、並於選舉期間將此事提出,背後的政治鬥爭動機,我認為非常明確。
三、針對巫女士對於邱委員與本人的指控,我想說的一樣是「性騷不該是鬥爭工具,完善制度接住每個人」,本黨不定期會進行性平課程,希望讓在民眾黨工作的夥伴能感到心安,若是發生主觀上認為不適,而有發生性騷之情況,請勇敢提出申訴,本黨將依照申訴程序,持續關注案情並協助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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