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3 14:00:44 聯合晚報 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抓住暑假的尾巴,不少大學生還在離島打工,把自己曬到發黑。近幾年台灣開始流行打工換宿,有的收穫豐富,滿載而歸;但也有不少「小幫手」質疑,打工換宿成了屋主壓榨學生的漏洞,實際上以省錢為目的,找的是一天工作8至12小時的免錢勞工、不用付擔勞健保。有學生怨嘆「明明是體驗生活,卻被當成廉價勞工。」

今年自中山醫畢業的阿特今年暑假到蘭嶼民宿打工20天,原本被要求一天工時7小時,但老闆說她,「沒事也只是在民宿發呆吹冷氣」,要她下午2點到5點也要待在民宿,每天工時超過10小時也沒加班費,「被關在民宿自由受限,不能去發呆亭發呆,不能去玩耍」,還限制門禁12點。

阿特說,每天六點半起床,七點開始工作,自認不是草莓族,但老闆沒有請正職員工,房務全交給3個小幫手,規定每間電視機上的溝槽、冷氣扇葉的縫都要擦,廁所的磁磚要用牙刷、排水孔還要轉開螺絲挑頭髮都,旺季時客房全滿,一個早上都清不完,還被問「有什麼困難嗎?」

台科大學生小皮說,自己在蘭嶼民宿打工,沒有保險,零用金一個月一千,每天和另三名小幫手擠在兩人的雅房打地舖,工時12小時,還因為會修電器,額外被要求當水電工。

另一名從傳播業辭職的小珍在綠島酒吧打工換宿一個月。她說,原本想體驗不同的生活,好好放鬆,沒想到除了一整天隨時待命,晚上睡酒吧隔間行軍床,每晚都被螞蟻咬,「是靠意志力咬牙苦撐」。

亞洲大學學生王賢程在衝浪民宿店打工,每早六點就開始上班,在艷陽下招呼客人,協助衝浪教學。他說每天工時6到8小時,一周7日沒有休假,包吃住沒有薪水,雖辛苦卻值得,不僅學會最想學的衝浪,也交很多朋友,「賺錢不是打工換宿目的,是來學習經驗」。

香港留學生,台北教育大學文創系大三生林綺藍,大一時就到清境農場、墾丁、礁溪三個地方打工換宿,她說,很喜歡台灣希望藉此深度旅遊,打工期間,玩遍墾丁、泡了溫泉,在農場和羊群拍照,有時在民宿發呆,還會被老闆罵:「怎麼不出去玩」,讓她留下美好回憶。

打工換宿達人:小幫手應徵時,最好談清楚工時、福利、保險。

學生抱怨打工換宿像免錢勞工,但業者大吐苦水,大學生打工把自己當公主、王子,地不會掃,同一件事講十遍還是不做,「若只是想玩,不如自己付錢去」;打工換宿達人盧啾啾則提醒,大部份打工換宿主人都把「小幫手」視為朋友,但「卑鄙」店家也不少,尤其相關勞動政策不足,出了事根本沒保障,小幫手應徵時,最好談清楚工時、福利、保險,留下LINE或mail聯絡紀錄。

打工換宿達人新書「一起熱血打工換宿吧」作者盧啾啾(JOJO),打工換宿從2010年興起,因不少人礙於沒假、缺乏語言能力,沒辦法出國打工度假而興起的另類打工方式。地點以綠島、蘭嶼、花東、墾丁最熱門,近年來金門、澎湖也漸興起。型態包含民宿清掃、餐廳服務生、海邊衝浪助教、擺香腸攤或提供另類專長,修水電、彩繪、拍攝影片等。

她分析,這些被暱稱為「小幫手」的換宿者雖無薪水,但透過付出勞務,可交換住宿、二至三餐、三千到五千元零用金等;隨著在不同地點打工,可以免費體驗溯溪、衝浪等獎勵,例如在綠島、蘭嶼等地打工,能換得市價約一萬三千元至一萬六千元不等的休閒浮潛證照,加上是「在地人」帶你去玩,更是吸引人主因。

民宿業者阿杜抱怨,不少大學生每天只會問,「什麼時候可以去衝浪?」,休息時間還沒到就比老闆先吃飯,客廳擺飾每天都要講一遍才要整理,不然就是做了也像沒做。有學生為得到打工機會,還謊稱會英日文等多國語言,客人真的上門,才發現「根本是裝的」。

阿杜認為,打工換宿除要體驗在地生活,當然也要積極工作,但不少學生打工還把自己當公主,王子,不僅不會掃地、不耐操,沒事就滑手機,多講一句還會「不告而別」。

打工換宿出現工時爭議案例愈來愈多,勞動部次長陳益民今日表示,勞動部已規劃專案勞檢打工換宿,首波將鎖定民宿業者重點稽查。

陳益民指出,度假打工近年來在國內外掀起風潮,但打工換宿的工時,還有加班費等爭議近一、二年也開始慢慢浮現,且有增多趨勢,他提醒年輕學生若有在勞動場域受到不公平對待時,要就近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陳益民說,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雇主就必須提供勞工合理的對價關係,無論是現金或免費食宿,且不以書面契約為必要,口頭約定,或者透過通訊軟體證明亦可。

陳益民說,打工者一定要非常清楚並最好能夠記錄自己的上工和結束工作的時間,根據勞基法每日工時為八小時,若超過時數,雇主就應發給加班費。

陳益民表示,勞動部除現行每年暑假期間都會針對年輕學子較常打工的場地,如餐飲、賣場等地進行專案勞檢外,近日也將邀集各地方政府進行會談,討論針對打工體驗實施專案勞檢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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