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5-10-3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四海幫前幫主楊光南、前副幫主鄒興華、顧問練成瑜、金主史金生等人,被控暴力討債、經營地下錢莊、炒作股票,台北地檢署96年起訴楊光南等36人;經8年纏訟,台北地院昨宣判,認定不構成組織犯罪,但觸犯重利、炒股罪,鄒興華被判刑7年2個月,練成瑜、史金生無罪,可上訴。

  • 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資料照)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資料照)
  • 四海幫前副幫主鄒興華。(資料照)四海幫前副幫主鄒興華。(資料照)
  • 四海幫顧問練成瑜。(資料照)四海幫顧問練成瑜。(資料照)
  • 四海幫金主史金生。(資料照)四海幫金主史金生。(資料照)

檢︰邱復生借2億年息達90%

檢方起訴時查出,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鴻禧集團董事長張秀政分別向四海幫成立的永鑫公司借高利貸,邱借2億元,年息達90%,張借3.6億元,預付利息竟高達2億元,月利率高達9%到12%。但2人審理時均翻供,聲稱是與落跑通緝中的鄭建國之間的私人借款,而不是向永鑫借貸,利息也沒那麼高,法官因而認為這2案不構成重利罪。

邱復生和鴻禧董座稱非重利

全案起訴36名被告,昨判16人有罪,鄒興華炒股罪被判刑最重;另有16人無罪;練成瑜被控的組織、重利、妨害自由罪,全都判無罪。偵查期間,楊光南遠走中國上海,被通緝迄今,全案有4人「跑路」,將待到案再行審理。

北檢是依組織犯罪、重利、證交法炒股、恐嚇、強制等罪起訴,但合議庭認定,檢方未充分舉證86年宣告脫離四海幫的鄒興華於何時重入四海幫?放貸的永鑫、致冠兩公司是否屬四海幫的組織?幫派內部管理結構、金錢支用模式、入幫招收方式等,皆舉證不足,難以認定構成組織犯罪,合議庭只能依24件重利、炒股案件,個別認定罪行。

北檢起訴指控,四海幫成立致冠、永鑫公司從事暴力討債、地下錢莊放高利貸,集團於93年至96年間經營地下期貨指數對賭,設立網路簽賭,炒作上市公司「科風」股票。

北院表示,一審歷經8年纏訟,適用刑事速審法;北院指出,全案卷證龐雜,檢方起訴時,事實與證據的連結不清,8年來3任承審法官與合議庭花費許多時間,和檢、辯逐一釐清犯罪事實,曠日廢時,判決書就寫了500多頁。

當初承辦檢察官、現轉任律師的薛維平昨表示,此案是近年來針對幫派組織最深入的一次調查,還要出生入死受到黑道放話威脅,法院與檢方的立場不同,不能將遲未結案的原因推給檢察官。北檢昨稱待收到判決後再行瞭解。

--

四海幫代幫主楊光南、副幫主鄒興華及顧問練成瑜、金主史金生等36人8年前涉炒股、暴力討債及經營賭博網站,被依《組織犯罪條例》、《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宣判,除楊光南、鄭建南等4人畏罪潛逃遭通緝,其餘32名被告,法官僅認定鄒興華等16人有罪,其中鄒遭依《證券交易法》判刑7年2月、併科罰金6000萬元,不法所得2億512萬元沒收,至於練成瑜、史金生、盧建軍等16人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仍可上訴。

綽號「光南」的楊光南,8年前因潛逃中國,遭桃園地檢署通緝。當時台北地檢署查出,楊在2001年主導成立巨門國際公司,另成立永鑫多媒體、旭揚等多家公司,先後利用放高利貸及賭博網站的方式牟利。

鴻禧育樂公司負責人張秀政向「永鑫集團」陸續借5億元,被收取月息12%不等重利,張還被逼賣土地、油畫償債。此外,年代網際公司前負責人邱復生也借貸2億元,付出年息高達百90%。

此外,承建東森集團位於桃園楊梅「戀戀溫泉別墅」建案、標下竹科三期開發案的榮久營造公司,其負責人吳向鵬因難以償還「永鑫集團」的重利欠款,一度想出境不成,反被限制行動。

練成瑜與鄒興華、史金生另涉違法炒作上市公司科風(代碼3043)股票,被依《證券交易法》起訴求刑4年。(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作者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0月31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四海幫代幫主楊光南、副幫主鄒興華及顧問練成瑜、金主史金生人,被控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經營地下錢莊和賭博網站,放高利貸給鴻禧公司負責人張秀政等人,暴力討債。

台北地院長達8年多的審理,昨判決鄒興華等16人有罪,其中楊光南等4人未到案發布通緝;至於練成瑜、史金生等16人則無罪。

通緝的4人除楊光南,還有鄭建國、張興三、本名張昭佳的張家瑞。16名有罪被告中,鄒興華因使用9個人頭戶炒作科風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7年2月,沒收犯罪所得2億510萬4268元;另15人則分依常業重利、恐嚇和聚眾賭博等罪,判刑3月至3年2月不等。

綽號「光南」的楊光南,被控在2001年間,和四海幫成員鄒興華、鄭建國等人,成立永鑫集團、致冠集團,利用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方式牟利。

其中鴻禧公司負責人張秀政,陸續向永鑫集團借款5億元,月息4.5%至12%,因張秀政無力償還本息,楊光南便教唆幫眾,揚言開槍及赴公司看管等方式,恐嚇張秀政。

另楊光南等人,自2004年1月,還經營地下期貨指數對賭,及在中部成立國內最大的網路百樂家、國內外職業球賽簽賭網站。練成瑜與史金生和鄒興華等人,則涉嫌於2005年11月至2006年4月間,炒作科風股票。

全案經北院審理後,因犯罪事實眾多,且檢方起訴犯罪事實舉證不明確,加上承審法官更換過3位,經8年多的審理,才在昨日審結。

合議庭認為除被通緝的楊光南等4人,是否確有成立永鑫和致冠集團?何時成為四海幫所轄組織?入會招收方式和上下從屬關係為何,檢方都未舉證,練成瑜等16人被訴組織犯罪、違反證交法和重利等罪,罪證不足應判無罪。鄒興華等有罪的16人,從2007年9月19日起訴移送審理至今,已超過8年未能判決確定,侵害速審權,依速審法規定,有予以減輕刑度適當救濟必要,刑度從3月至7年2月不等。本案仍可上訴。

2005-05-06

〔記者楊培華、楊國文╱綜合報導〕四海幫副幫主鄒興華涉嫌自九十二年十月起,以黑幫勢力介入股票市場,透過內線交易釋放訊息,再配合名嘴拉抬特定股票行情,謀取暴利;鄒某等人還以股市失利為由,綁架陳姓股市知名操盤手,恐嚇對方賠償股市損失,基隆市警局前晚將鄒興華夫婦及四名手下逮捕到案。

警方將鄒興華(五十歲)、公小穎夫婦及其涉及綁架陳姓被害人的手下黃博昱(二十七歲)、李冠雄(三十二歲)、劉志強(三十七歲)、陳飛黃(二十八歲)檢肅到案。鄒某等人到案後,矢口否認上述犯行,警方訊後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晚公小穎二十萬元交保,昨天檢方將鄒興華聲押,法官裁定二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四名手下二至七萬元交保。

強迫受害公司買回股票

此外,另有一家陳姓被害人代為操作的上市公司,被鄒興華等人於九十三年六月以購買該公司股票失利為由,唆使手下霸佔該公司位於台北市的會議室,逼迫該公司董事長出面與鄒談判,對方被迫同意以每股四十六點三元買回市價僅三十八元的公司股票,總數達一千八百張。由於該公司股東會並未通過,鄒某竟帶一批黑道份子到該公司恐嚇滋事,並另派手下跟蹤該公司董事長及全家,迫使被害人全家生活在恐慌中。

警方調查,鄒興華九十二年十月起,即與宏達科技公司前董事長蘇名宇配合,由蘇直接與鄒聯絡,透過該公司前財務長林開永,提供鄒某有關炒作股票的內線消息,將該公司股價從二十七點一元炒作至三十八元,再大量拋售謀取暴利,造成該公司股票慘跌並成為全額交割股。

九十三年二月,鄒某以人頭帳戶配合上市上櫃公司提供內線消息,再結合世界投顧公司的郇金鏞、林鍾翔、誠泰投顧公司的許書豪及劉宗安等股市名嘴,在節目中大量拉抬炒作之股票,將迎廣公司股價從四十八元炒至八十三元。

鄒某等人為順利出脫手中持股,找來陳姓知名股市操盤手,設法請外商承接,最後由某美商證券承接二千五百張,鄒某並因此付出二千九百萬元佣金,由妻子存到某美商證券法人處協理張國齡指定之帳戶,但目前張國齡不在國內,無法得知相關訊息;另一百萬元則交付陳姓股市操盤手。

鄒某見陳姓知名股市操盤手經常為上市、上櫃公司代操股票,遂以手中仍有一千五百張迎廣公司持股,股價竟跌停為由,要陳負責買回,否則須賠償五百萬元,還要求事先開支票保證獲利。

陳姓被害人被迫自九十二年二月起,陸續代操作五家上市上櫃公司均讓鄒等人介入,代操作其中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時,鄒嫌等人還逼迫被害人開出面額四千二百萬元支票,並教唆黑道友人,脅迫該公司在股價高點買回股票。

陳姓被害人見與其合作的公司均遭黑道恐嚇,因此停止一切代操作股票動作,今年一月間,鄒某指派手下等二十多人,持槍將陳姓被害人及其李姓司機,綁架至台北市某飯店,毆打被害人設法兌現所開出之八百萬元支票,期間還以三秒膠插入陳的雙耳威脅,幸被害人以電話籌款時,暗示親友自己遭綁架,及時報警將陳、李二人救出,但當時僅鄒某及另兩名手下被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