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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05:30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陸軍第六軍團前上尉李振育,負責軍用土地管理,竟膽大包天假冒軍團名義,將手上的新北市、桃園等至少四處土地不法租給民間,並利用發包小型工程汙錢,三年多來暗槓租金等近千萬元;難以想像的是,軍方今年初發覺疑有弊情展開調查,李振育竟利用調查空窗期潛逃出境,下落不明。全案現移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

 

還以軍團名義 發包工程貪汙

 

過去新北市汐止區有一處土地,曾被民眾發覺遭傾倒廢土,懷疑有問題,但因為不知情由,致無下文。今年間,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接獲陳情,他去詳查為何土地被人倒廢土,認為若有違法就要促請市政府查處,沒想到一查之下,該處竟是國防部土地,遂再找上民進黨籍立委蔡適應聯手調查;追出來的結果令二人吃驚,因為原本以為是民眾占用土地亂倒廢土,結果對方居然拿出軍團出租契約書及繳費單,上面還有軍團關防,業者堅稱依規定付租金,每年拿出百萬元給軍方承辦人。

 

議員查廢土 揭開弊案

 

張錦豪與蔡適應為釐清疑點,再查出除了該筆土地,過去也有其他民意代表質詢類似案件,但因地點錯誤,致不了了之;經他們交叉比對發現,負責代表軍方簽約的人均是上尉李振育,便請軍方說明事件原委,這時方知,軍方已於今年一月間接到舉發,調查一起軍用地遭民眾占用案件時,認為李男有問題,進而展開究辦。

沒想到軍方展開調查的案件,關鍵人李振育竟利用偵辦空窗期,今年過年前後趁隙逃離出境。而且,事情愈查發覺李男出包的坑洞越大,李男約自二○一七年六月起至今年初,以偽造文書手法除了至少涉及四處土地不法出租弊案,還對十多家工程廠商詐取履約保證金;被他納入私人口袋的不法金額近千萬元。

 

李振育記5大過撤職

 

國防部指出,李姓上尉偽造文書出租軍用地及利用發包工程違法案件,日前已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行政懲處方面,已於二月七日對李上尉核記大過五次處分,同月十三日撤職,其他相關人員也於今年五月十四日進行檢討,清查後做出議處。

 

軍團指揮部成受害人

 

立委蔡適應表示,盜蓋關防和盜租國有土地,受害者竟然是軍團級指揮部,這根本就是在太歲頭上動土,是亂紀不肖軍官加上承辦人便宜行事作為引起的重大風紀案件;而六軍團是衛戍首都重要部隊,列管單位陸軍司令部應清楚說明事件始末,全面清查李上尉經手案件,端正視聽。

 

已曝光土地盜租和工程弊端

已曝光土地盜租和工程弊端

2020/10/29 05:30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據了解,陸軍第六軍團前上尉李振育的父親是職業軍人退役,李員則於二○一○年投入軍旅,二○一七調整到六軍團擔任上尉軍官後,不料到任的當年六月,就涉對業務上管理的土地上下其手,冒名轉租。知情人士表示,軍方內部調查時,認為李男因為在外積欠賭債,加上家中有久病胞弟需照顧,可能因此鋌而走險,利用職務之便偽造文書出租軍地及冒領租金獲利。

李振育是在二○一七年四月間調至六軍團任職,負責管理政治作戰局委託的土地項目,竟於六月就開始萌生歹意,自任「土地公」打起出租軍方土地的主意。

 

遭占用軍地 有六軍團收據

 

今年一月,北部某處的軍有土地被發現遭人非法占用擺攤,追查後發覺居然有第六軍團開出的收據,而且關防等一應俱全,詳細追查下,軍方才發現李上尉有問題,將他移送憲兵隊偵辦,並下令徹查他承辦過的相關業務。

萬萬沒想到,李振育疑對軍方的調查進度瞭若指掌,趁軍方初步調查告一段落、到函送偵辦的中間約兩週空窗期,丟下一切迅速地搭機出境潛逃。後來,一度傳出他人躲在東南亞一帶,但是否確實如此,尚待了解。

 

傳出人躲在東南亞

 

立委蔡適應說,事發至今已過大半年,相關調查卻讓人感到消極,更誇張的是李姓上尉從撤職到函送檢調,隔了近一個月,據傳李男早已潛逃出境,陸軍的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的銜接,顯然給了他空間計畫出逃,調查過程本身,也應再檢討。

軍方調查李振育涉弊時序

軍方調查李振育涉弊時序

2020/10/29 05:30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陸軍第六軍團前上尉李振育盜租軍用土地案曝光的原因,在於接獲民眾陳情的新北市在地議員張錦豪,未把陳情案當成一般亂倒廢土事件,他一開始就感覺整件事有很多的不對勁,遂鍥而不捨向上追查,還找來了解軍方的立委蔡適應通力合作,成功揪出部隊蛀蟲。據悉,李案也曾有其他民代調查,但因未掌握到核心,追查的土地地點也有誤,致未查出端倪,錯失揭弊先機。

 

議員張錦豪與立委蔡適應 聯手揪部隊蛀蟲

 

張錦豪表示,起先調查該案時,不知道影響的範圍那麼大,本來只是想追出真相,保護民眾權益,才會持續關注並請蔡委員協助,兩人分進合擊,進一步發覺軍中居然藏著李姓上尉這種問題人物,也讓軍方土地管理懈怠的部分顯露出來。

他認為,這件案子凸顯出軍方對於土地管理有督導疏失,長時間以來沒有到閒置土地查看,監督機制完全失靈,才會讓李姓上尉有上下其手的空間,把軍方土地當作自家土地出租牟利,每年獲取上百萬元不法利益,做起無本生意。

此外,軍方在調查過程中也有極大漏洞,今年一月就發現李姓上尉有問題,沒有先用軍中相關規定,把他暫時先限制在軍中或至少要有防逃措施,等初步行政調查結束,才想到要做後續處置,且到了二月才開始正式的徹查究辦,讓全案出現十分離譜的空窗期,李男因而可以輕鬆地坐上飛機逃離國境,逃避司法調查。

張錦豪認為,區區一名上尉,居然可以通過軍方體系的層層把關,隻手遮天,將上看千萬的不法利益盡納口袋,此舉就已令人不可思議;等到出事之後,軍方又很疏漏地讓他有餘裕脫逃成功,以致全案僅是小上尉瞞天過海的個人犯行,還是犯罪結構不止他一人?恐因他的離境而難以釐清全貌。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追查轄區倒廢土案件時,揪出上尉冒名出租軍用地案。 (記者吳昇儒攝)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追查轄區倒廢土案件時,揪出上尉冒名出租軍用地案。 (記者吳昇儒攝)

2020/10/29 05:30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軍人保管國家財產,依法規定具有公務員身分,陸軍第六軍團前上尉李振育竟涉侵占廠商所交付的履約保證金、還暗收不法租金,法界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未來若認定有罪,刑度恐不低;但他案發後已潛逃出境,檢方因此發佈通緝,經計算,通緝追訴時效約為二十六年七個月。

律師林富貴指出,若李員是利用詐術勾結他人違法出租土地,恐怕會涉更重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度為七年起跳,也就是至少會被判刑七年以上。

林富貴表示,李姓上尉利用職務上的機會,違法出租、收取工程履約保證金,分別觸犯貪污治罪條罪第六、第五條,可分別處以有期徒刑五年、七年以上徒刑;現行法「一罪一罰」主義,一個行為判一罪,再合併定執行刑。此外,李男也涉犯偽造文書罪,但相較之下罪行較輕,會被罪行較重的貪污治罪條例罪行吸收。

林富貴說,雖然李男犯案時具軍人身分,但現在非戰爭時期,且與軍用彈藥、器械無關,故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因案件涉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追訴時效為二十年,但依照刑法第八十三條規定,通緝時效停止進行,但是犯罪通緝超過三分之一者,時效不停止,也就是說通緝超過六年七月,時效不停止,故最長追訴時效為二十六年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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