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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控管類定存保單,金管會出手!金管會昨公布三大項「利變型保單」之新監理措施,包括:「保單解約費的收取年限至少6年」、「解約費用率至少1%」,及「未滿10年不得提供回饋金(配息)」;金管會強調,業者不可刻意營造商品將停售效應,否則將依法處分。

由於銀行利率偏低,使得類定存保單在各通路熱賣,等於是拿保單當定存賣,扭曲保險商品設計之本意與功能。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市面上,保險業者推出許多利率變動型的壽險,競相以高宣告利率,且透過採現金回饋方式(每月配息),已經屬於不當銷售現象。因此,為回歸保險商品保障本質,並促進保險市場健全發展,金管會已通過相關辦法修改,強化對該種商品之監理,從今年9月15日生效。

3大監理新措施,包括:利變型保單如果未滿10年,利差回饋應以購買增額繳清保險或抵繳保險費為原則,不能直接提供回饋金。另外兩項為利變型保單的解約費用收取年限至少6年、各年之解約費用率至少1%。此外,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老年生活需要,金管會昨也通過「保單轉換」機制,提供保戶得在不增加保費支出,選擇以其原持有含死亡保障之保單,轉換為其老年所需之健康保險或年金保險。

保險局官員表示,傳統的壽險保單商品,必須等到保戶出險後,才能由受益人(家屬)領取保費;但有些年長者目前的自身保障都不夠了,如果保單能夠轉換,就能讓他享受保單價值。對於外界質疑,保單轉換機制是解決壽險業的「利差損」問題,對此,保險局強調,這是提供多一種選項,是否要轉換由保戶自己決定,但業者絕對不能勸誘保戶進行保單轉換;若查獲不當招攬,可處60萬到300萬元罰鍰。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2014.08.21 05:31 am

保守型投資人的投資管道再少一條,金管會昨(20)日無預警電告各壽險公司,未來10年期以下躉繳利變壽險保單統統不准賣;換言之,在市場上大受歡迎的新台幣7年期、美元6年期利變壽險保單將走入歷史

利變壽險保單是今年上半年便熱賣超過2,000億元,壽險人士表示,利變壽險可以提供民眾壽險保障及儲蓄功能,但投保的人主要是看上儲蓄功能,壽險保障次之;目前6、7年期利變壽險的內部報酬率(IRR)大概落在2%出頭,比定存利率稍高,對不想承受風險、又想享有高於定存利率的民眾頗具吸引力。

金融海嘯後,類定存保單在市場人氣一直居高不下,銀行樂於向客戶推薦,以賺取無風險手續費收入,但金管會並樂見壽險公司跟銀行「搶生意」,設下一道道關卡。壽險業者表示,近幾年的類定存保單發展,最早是萬能保單,在金管會設下「門檻法則」(身故保險金/保單價值總額)後降溫,後來出現利變年金,也在去年金管會嚴加管控後消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利變壽險。

金管會近期對利變壽險管理措施一波接一波,先祭出三規定,包括解約費用至少須收六年、增值回饋金不能以現金方式領取,以及增值回饋金在繳費期滿後,須繼續回饋,後來又規定要賣6年期保單,必須增提資本,使得市場上銷售短年期利變壽險的保險公司愈來愈少,目前以南山、富邦為主。

昨日再要求業界不得銷售10年期以下、躉繳利變壽險,據了解,目前市場幾乎沒有10年期利變壽險,主管機關管理標的主要鎖定6、7年期保單,6年期主要是美元保單、7年期為新台幣保單。

業者說,只要市場需求在,不管主管機關怎麼管,還是會有壽險公司設計出相關商品,例如目前有壽險公司推出「1P20E 」(20年期、一次躉繳)商品,不在金管會保險局此次設限範圍內。

 

類定存保單 金管會要封殺

 


圖/經濟日報提供
金管會保險局嚴管利變年金下重手,昨(26)日「提示」業者,應將利變年金的年金累積期拉長至六或十年。業界解讀此舉等於是要求利變年金收取解約金時間,得拉長至十年,等於現行保單的三倍以上,無異要業者「不准賣」。利變年金市場熱度愈管愈熱,累計至10月,新契約保費收入已直逼2,000億元大關。

不希望業者再大賣利變年金等「類定存保單」,保險局急召五家壽險公司,包括台銀、三商美邦、富邦、中國、幸福等,昨天到板橋開會。

保險局官員認為,保險資金是長期資金,若保單短期解約,太像銀行存款,恐影響保險公司流動性;保險不是投資,也不是存款,應該回歸保障本質。

為導正市場,保險局官員告知業者新一波利變年金管理方向,選擇有二,一是將保單的年金累積期拉長至六年,另一是拉長至十年,由業者回去再行研究。

昨天會議並未明確告新規定的適用時間,但業者解讀,將在明年起與先前的規定一併生效。

先前保險局發函保險業,利率變動型年金及萬能保險商品不得有費差損,解約費用收取時間從現行的三年拉長至五年,且須在三個月內調整,等於明年起現行保單都不能再銷售,保險公司必須重新設計商品。

壽險人士分析,保單年金累積期拉長的商品設計有很多方式,例如拉長收取解約費時間、以條款限制保戶不得解約等,但實務上,還是會朝拉長收取解約費時間設計。換言之,利變年金收取解約金年期得拉長至六年或十年。

壽險人士認為,保險局提出「十年」的想法,代表希望業者自律朝十年規劃,「現行商品是三年,拉長到十年,等於叫業者都不要賣了。」

利變年金提供給民眾最大的誘因就是內部報酬率(IRR)超過定存,平均大概在2%上下,以及「變現性高」,只要一過解約金收取期限,就可以拿回資金。若一筆資金必須放在同一商品長達十年,恐怕民眾不會再埋單。

 

【2013/11/27 經濟日報】

 

類定存保單 將掀搶購潮

 

金管會昨(19)日公布明年度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為全面導正「類定存」保單,繳費3年期以下各幣別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一律降1碼,業者若未反映調整保費,必要時將請業者「喝咖啡」了解是否涉及低價競爭。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繳費3年期以下保單,以躉繳居多(少數是分2年或3年繳),因此,這次利率調整後,躉繳商品保費可能上漲,主要用意是讓保險回歸保障的本質,希望業者儘量不要賣躉繳商品等類定存保單。

為導正類定存保單造成的吸金現象,金管會上月下令保險業,重新檢視利率變動型年金及萬能保險商品,不得有費差損現象,並在明年1月前調整商品,相關保單保費將上漲。這次責任準備金利率的調整,再度鎖定類定存保單下手。

金管會昨天公布明年度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範圍從原訂的新台幣保單,在最後一刻擴大至「各幣別」保單。各繳費期間的歐元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也調降。

由於國內目前尚無歐元保單,澳幣保單也很少,這次影響最大的是繳費3年期以下的新台幣及美元保單。

據了解,保險局為了解各壽險公司銷售類定存商品狀況,在10月中旬便下令壽險公司提報繳費三年以下各幣別保單銷售資料。有了數據佐證,一舉推翻原議明年度各幣別責任準備金利率都不動的腹案。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後,壽險公司須提列的準備金增加,基於獲利考量,通常公司會提高保費。

如果有壽險公司認為財力雄厚,不調整保費?官員表示,會進一步了解公司是否有保費不足,是否需提列保費不足準備金等,如果有不符常理的情況,必要時會請精算人員到金管會說明。

【記者邱金蘭、蔡靜紋/台北報導】金管會昨(19)日宣布明年度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近三個月來銷售急遽升溫的短年期繳費的美元保單也掃到颱風尾,利率調降1碼,預料相關保單明年保費將調漲5%~15%,今年底前將掀停售效應。

【2013/11/20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類定存保單 將掀搶購潮 | 金融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8307170.shtml#ixzz2loTKN6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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