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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4日13:22台北一名陳姓男子11年前花百萬買了12個靈骨塔位,不料販售塔位的公司不斷轉手,最後由龍巖集團接手經營,事後陳男要求龍巖更換靈骨塔使用權證,卻因為文件不符被打回票,憤而控告龍巖集團董事長李世聰、轉手的福田妙國公司2名陳姓負責人等3人涉犯詐欺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僅屬民事糾紛,今將3人不起訴。

2004年,陳姓男子向大鑫開發公司購買12個位於「北海天壇金寶塔」的靈骨塔,做為投資理財,陳男除了花了百萬購買,還付了每一個塔位6000元的管理費。事後大鑫開發易主,由福田妙國公司承接,2012年再由龍巖集團接手。

由於12個塔位現由龍巖集團管理,陳男前往龍巖要求他當初購買的12個塔位,能夠更換使用權證,但龍巖發現在前手福田妙國公司經營時,曾經通知購買靈骨塔的消費者,前往辦理使用權狀,但陳男並無此權狀,因此以文件不符退件。

陳男認為,當初確實向大鑫開發公司購買塔位,事後轉手他都未接獲告知,更沒接到福田妙國通知核發使用權狀,認為福田妙國及龍巖2家公司以詐術害他權益受損,對2家公司3名負責人提出詐欺告訴。但北檢調查後,認為被告並無詐欺犯意,全案應屬民事糾紛,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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