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0日

買主擬控房仲詐欺 房仲:不可能全退

【鄭婷方╱台北報導】海外置產夯,但跨國買房手續複雜,容易出現糾紛。林姓民眾今年2月赴馬來西亞看屋,由東森房屋中和店業務陪同參觀建案「ASTAKA」,當場由業務代刷30萬元訂金,回台後後悔當初匆促決定,有意退訂,遭東森房屋拒絕,日前赴新北市地政局投訴,除想討回30萬元,還要求50萬元精神賠償費用。

馬來西亞新建案多,近年有不少台灣業者代銷當地預售、成屋案。業者提供

東森房屋經營馬來西亞市場1年多,代銷的「ASTAKA」建案屬於豪宅型產品。林姓民眾表示,當時赴馬來西亞看屋時,業務不斷遊說,且表明可先代刷30萬元台幣的訂金,便當場買下1戶總價約2200萬元台幣的房屋,並經當地律師處理簽約手續,但皆為英文契約,並未拿到任何文件,僅收到DM與繳款進度單,最近將30萬元匯至業務的私人戶頭,目前正調解,不排除告東森房屋詐欺。 
對此,東森房屋國際不動產中心執行長廖麟鑫回應,業務確實代刷30萬元訂金,但因林姓民眾的卡刷不過,該民眾4月表明資金不足無法購買,7月曾赴大馬和開發商談,30萬元是直接付給開發商,且交易已逾半年,開發商賣屋流程已進行部分,甚至已申請稅單,代繳稅金,30萬元不太可能全退。 


「願按比例賠償」

該糾紛已由東森房屋總部承接處理,廖麟鑫說,已向林姓民眾表示,不收該筆交易的服務費,也願意吸收當初赴馬來西亞的團費,30萬元內的金額,雙方可再協調賠償比例,但50萬元賠償金不合理,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受理該起糾紛協調案,地價科科長歐彥熙表示,通常這類案件會先了解雙方協商意願,若其中一方不願參加協調,會行文要求協助處理,以行政機關調解而言,15天內會有結果。 


可找消保官協調

若無法順利和解,民眾可再找新北市消保官協調,最後才是尋求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直接提訴訟,「目前海外的糾紛很少接到投訴,幾乎沒有,但還是提醒民眾要注意國外的法令,跨國糾紛會較麻煩。」 


若違約沒收款項

若該糾紛走向訴訟,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認為,若是民眾個人投資想法改變,那會變成個人違約,款項須被沒收,若發現有詐欺的疑慮,必須提出證明,此外,業務代刷訂金,則屬業務與民眾雙方的私人借貸問題,「至於業務遊說買房,這是一種行銷手法,且民眾確實有簽約行為,海外投資必須審慎考量,否則勿輕易簽約。」 


海外買房注意事項

●選屋
.實際赴當地看過欲購買的成屋、預售屋周邊環境,確認交通、生活機能等
.慎選房仲業者,了解建案的建商背景,要求了解財務狀況,避免爛尾樓風險
●簽約
.要求房仲業者提供中文版完整契約書,確認契約內容
.確認購屋款項是否有履約保險專戶、違約金額等
●貸款
.確認外國人買房是否可貸款、貸款成數
.海外買房貸款利率相對高,如:馬來西亞貸款利率4.2~5%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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