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炒股 假消息滿天飛
台股連續66天站上萬點,股市卻又開始出現不肖人士亂放假消息炒股!鏡週刊昨(23)日刊出,遭逢家族內鬨、市場派介入的老牌食品廠泰山,由保力達聯手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吃下近3成股權,蔡衍明、保力達對此傳聞均嚴正否認,泰山也表示「完全不清楚此事」,但有心人士仍刻意散布傳言,意圖影響股價,以達到炒股目的。
鏡週刊昨天報導保力達集團結合旺旺買下泰山近3成股權,雙方連結主要關鍵在於保力達為中視第二大股東,且保力達董事長呂百倉目前還是中視的常務董事,自由、蘋果等不少即時媒體都跟進報導。不過,泰山昨天股價終場僅小漲0.05元、收18.95元,成交量2169張,該假消息並未明顯帶動股價。
對於外傳買進泰山股,蔡衍明鄭重駁斥此傳聞,他表示,若真要買泰山,就會將股權買過半,直接掌控公司,而且不會偷偷摸摸的買!
此外,當初保力達投資中視時,旺旺集團尚未入主中視,且旺旺蔡家也沒有中視任何董事席次,周刊僅以保力達、旺旺均為中視股東,即認定兩方合作買股,報導內容亳無根據。
事實上,該假訊息已在市場流傳一個多月,但早已遭保力達、蔡衍明雙方當事人否認。市場消息甚至指出,雙方認識是透過微風廣場董事長廖鎮漢居中牽線。對此,廖鎮漢也澄清,確實分別與雙方認識,但對買進泰山股票一事,完全沒聽說過、也沒參與。泰山公司昨也表示,「完全不清楚此事」。
儘管泰山公司派不做任何評論,但面對市場派來勢洶洶也不敢輕忽,公司於8月10日公告將辦理1.47億股的現金增資案,由於泰山股本約35億元,此現增將讓股本膨脹近4成,公司說法是現增為償還銀行借貸並充實營運資金,但真正目的被解讀為防堵市場派覬覦公司經營權。
今年5月下旬,保力達買進泰山股權消息曝光後,股價便從5月23日13.8元,上漲至6月3日最高點17.55元,爾後一個月進行盤整,7月初又開始發動一波噴出走勢。
市場人士推測,泰山公司派有意透過辦理現增反擊市場派,加上泰山股價自高檔逾24元跌至近期不到20元,先前部份主力高檔遭套牢,乃在近期在市場放出假消息,意圖拉抬股價出脫持股。
(中國時報)
泰山炒翻天 金管會不應坐視
最新出刊的《鏡週刊》昨報導,繼機能飲料龍頭保力達在短短1年內吃下泰山2成持股後,近1個多月市場又出現特定買盤,讓泰山股價一路由17.8元最高漲至24.25元,創下19年新高,逼得泰山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最多發行1.47億普通股,藉以確保經營權。報導中說,神祕買盤是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但事實是蔡衍明並未買進泰山股票。
谷歌登廣告誘菜藍族上勾
從泰山股價走勢、券商進出來看,此報導明顯是有心人士藉媒體炒作,希望藉著「神祕買盤之力」拉抬股價,好讓主力出貨,在台股創下史上最長萬點行情之際,金管會應立即著手調查幕後炒股黑手,否則散戶誤信謠言跟進,豈不成為最後一隻老鼠,辛苦賺來的血汗錢,成為不肖人士的出貨目標。
曾任金管會主委的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金管會絕不能容許不肖人士蓄意用假消息炒股,應盡快出面查辦,炒股屬刑事案,可依法重罰。依《證交法》規定,意圖拉抬個股交易價格,影響市場秩序,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證據會說話。《鏡週刊》昨以泰山股價大漲作為封面故事,隨即在Google的搜尋關鍵字刊出廣告,聳動的以「泰山股價熱,傳旺旺集團搞鬼」為標題,目的就是希望散戶看到廣告後,衝進場買進泰山股票,黑手再倒貨。《鏡週刊》明知此報導虛假,仍刻意報導並大打廣告,呼籲金管會應一併調查該週刊是否與炒手掛勾。
網路券商大買作手現蹤
此外,從泰山近一個月的券商進出表來看,網路券商鑫豐證券大買超過1萬張泰山股票。市場人士指出,過去炒作股價都從市場性濃厚的號子進出,但近年網路券商興起,炒手化整為零從網路券商進出,藉以躲避檢調單位的追查,鑫豐證券的背後黑手,檢調單位應立即揪出,還給台股一個公開而安全的交易環境。
從博達到樂陞,炒手一再利用假消息堆砌美夢,媒體自甘淪為炒股車手,一波波推升股價,最後市場主力安全下車,追趕在後的散戶無情遭到坑殺,類似戲碼不斷重演。在台股刷新史上最長萬點行情紀錄之際,再度傳出「旺旺集團買進泰山股票」不實消息,金管會若不盡速查明,任由假消息充斥,不僅台股後市將蒙上陰影,投資人更將損失慘重、哭訴無門。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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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媒體充斥著八掛、趕即時、不求證的陋習,《鏡週刊》昨以「傳蔡衍明介入買股,泰山增資逼市場派現形」斗大標題及各式揣測刊登泰山股權之爭,上午8時55分《自由時報》即時新聞未經查證即原文照抄,不久《蘋果即時》也不落人後地跟上,如此輕率的第四權,不僅沒有負起監督社會公義的責任,反而成為散播謠言、詐騙散戶的幫凶。
熟悉台股脈動及媒體生態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即指出,現今法令有很多灰色地帶,基本上,媒體須自律,報導前一定要弄清楚真相,因為市場上有很多風聲,如果全變成文字,又沒有證據,負面衝擊往往很大。他也常常聽到許多訊息,但是因無法確定真偽,不會也不敢寫出來,因為市場上任何一個風吹草動,都可能讓投資人面臨重大損失。
證交所為避免盤中併購等重要訊息影響股價,在重大訊息查證處理程序中明列近50項規定,要求上市公司自律,重大併購等事件,需在收盤後才能公布,但千防萬防,防不到媒體不經查證,沒有證據就亂放消息,防不到為了衝即時點閱率,不經查證先上再說的歪風。
台灣的媒體環境十分競爭,網路即時新聞爭搶點閱率,日報、周刊拚的是發行量、廣告量,為了達成目標,違背新聞倫理而沉淪,原本監督政府、確保民眾福祉的第四權,現在反成了為禍社會的亂源,唯有強化自律,才能恢復媒體昔日守望社會、造福人群的榮耀。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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