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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0:54 經濟日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去年罷工後與資方取得協議,但事後工會將罷工時22名執勤會員,包括十名為總統出訪專機服務的組員除名,其中一名組員提告,桃園地方法院以罷工權行使之艱難,會員未參加罷工等理由,判職業工會勝訴。

這項判決在工會史上極為罕見,也屬法院判決工會可對未參與罷工會員除名首例,全產總顧問謝創智形容這是「法院少見極具有勞動意識的法官」。

據了解,該名組員決定上訴。

另一案則是華航在去年員工罷工後將空服員職業工會爭取的權益,給予企業工會相同待遇,而且比職業工會早一天實施,職業工會認為違反禁搭便車條款,勞動部裁決結果認定華航資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將處將處3萬到30萬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去年6月24日發動罷工,當日尚有22位會員執勤。事後工會將22名空服員除名,引發社會議論,其中一位被除名的總統專機組員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請「確認會員資格」的訴訟,日前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會員資格不存在」。

工會表示,法官在判決書闡述「團結權」對工會重要性,並花許多篇幅描述為什麼在罷工期間執勤的人,會破壞工會的行動,而罷工又是多麼困難的事情。法官並強調「是罷工權行使言之簡易,行之艱難,若非被告工會其餘成員於過程中一路堅持,焉能享有後續之成果」。

 

華航專機組員遭除名 桃園地院認工會有理

【聲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22名除名會員聲明

文 /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一、本會於105年7月18日召開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第六次臨時會議,會中共有22人親自出席,3人委託。

二、針對6月24日執勤之會員,本會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以除名處分之,18名會員代表同意,超過出席人數三分之二;遭除名之會員共計22人,其中有10人當日執勤總統專機。

三、本會之除名處分係針對6月24日未執行工會罷工決議之人員,並非特別針對總統專機組員;部份總統專機空服員於6月22日先行出發,本會並未予以除名。

四、7月18日會員代表大會中,確有會員代表提出是否總統專機組員另以專案處理,然總統專機組員於執勤前,均曾事先接獲華航公司詢問是否會配合工會行動,參與罷工。工會經過充分討論後認為,不應對總統專機執勤人員有特殊待遇,應一視同仁,一律以是否於6月24日提供勞務作為除名依據,以彰會員平權及工會公信。

五、依據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於民國 103 年 02 月 05 日勞資 1 字第 1030125098 號 函釋:「工會處以會員停權或除名處分,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給予陳述意見機會。」本會給予被除名之會員陳述意見之機會,除了以雙掛號郵件通知該會員外,亦通知遭除名會員可於8月11日理事會議中列席,當面陳述意見,或於7月31日前將陳述意見以雙掛號郵寄本會。

六、目前尚在會員陳述意見之階段,是否正式除名,本會將依據工會自主之精神及相關規定進行。

 

2016-08-03  12:31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華航空服員在今年6月24日無預警發動罷工,成功將資方逼上談判桌,並取得提升外站津貼、報到地點改回松山等成果。不過昨晚傳出,有22位於當天出勤的工會成員遭工會除名,其中有10人是總統專機的組員。

  • 昨傳出有22位於華航罷工當天出勤的工會成員遭工會除名,其中有10人是總統專機的組員。(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昨傳出有22位於華航罷工當天出勤的工會成員遭工會除名,其中有10人是總統專機的組員。(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空服員職業工會指出,除名是針對違反決議的工會成員,並非只針對執行專機任務的空服員,因此列入除名名單,但仍要交給理監事會議決定。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指出,罷工當天共有7個航班有工會會員出勤,包括美、澳、日及總統專機共22人,因這些會員已違反了工會決議,因此列入除名名單,並以雙掛號通知。

林佳瑋說明,按照規定,當事人可於7月底前向工會提出書面申訴。截至目前為止,共有4名會員提出書面申訴,其中3人是總統專機成員,內容則強調缺席罷工的原因是為執行總統專機任務與維護國家榮譽,因此希望不要被工會除名。

空服員職業工會將於8月11日舉行理監事會議,林佳瑋表示,屆時也會讓名列除名名單的會員到場說明理由,並做最後的定奪。

這次的罷工所提的七大訴求中,提升外站津貼已與資方約定反搭便車條款,僅有工會會員享有,因此若被除名,這22人就無法享受此一福利。但除此之外,仍可享有包含報到地點、保障休假與國定假日出勤薪資加倍等成果。

至於「執行總統專機任務」會不會被工會接受,林佳瑋表示尚未討論,一切仍待下週四舉行的理監事會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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