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重罰LCD面板壟斷案,六家廠商罰6億多歐元
科技產業資訊室--May 發表於 2010年12月9日
歐盟執委會對於LCD價格操縱調查(price fixing cartel)案,2010年12月8日作出判決,針對亞洲6家LCD面板廠處以罰款6億4892萬5仟歐元。其中,南韓的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因首先提供有價值的資料給歐盟,檢舉樂金與台灣廠商操縱價格,壟斷市場,因此獲得赦免與免罰款。樂金顯示(LG Display)也被判罰2.15億歐元。
台灣方面,友達、新奇美、中華映管、瀚宇彩晶等4家面板廠,違反歐盟價格壟斷規定,罰款合計約4.34億歐元(新台幣194億元)。其中,新奇美最高佔3億歐元。
表一、歐盟LCD價格操縱調查案,LCD面板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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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廠商 |
罰款 (歐元) |
罰款減免比率 |
1 |
三星電子 |
0 |
100% |
2 |
樂金顯示 |
2.15億 |
50% and "partial immunity" for 2006 |
3 |
友達 |
1.168億 |
20% |
4 |
新奇美 |
3億 |
0% |
5 |
中華映管 |
902.5萬 |
5% |
6 |
瀚宇彩晶 |
810萬 |
0% |
罰款共計 |
6.48925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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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Europa,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整理,2010/12。
針對此事,友達表示,目前正審閱歐盟執委會之決定,預計在盧森堡普通法院 (General Court)針對該決定提起上訴並積極抗辯,預計法院至少需花兩年以上方能對本案做出決定。奇美表示待收到正式裁決書後,本公司會進一步研議裁決書內容及決議是否提起上訴。
本案調查開始於2006年,歐盟執委會指控台灣和南韓6家面板廠商(含三星),在2001年10月至2006年2月間,每月一次,總計約60次於台灣的飯店秘密聚會,分享商業機密資訊,涉嫌聯合操縱面板價格。除歐盟外,還有美國、日本和韓國先後向台日韓面板廠商發出了涉嫌壟斷並操縱面板價格的反壟斷調查。詳細報導請參閱本網站文章【2009年美國Anti-Trust訴訟:液晶面板廠聯合壟斷LCD面板價格】。
結合法律訴訟已成為全球商業戰爭之ㄧ環,南韓的三星從DRAM壟斷案自美光(Micron)身上學會「先自首換死罪」道理,甚至成為打擊對手的「合法武器」,如法泡製到LCD面板換得免罰巨額款,進而打擊同業對手。今年(2010)5月歐盟針對2002年DRAM壟斷案判決,三星付出1.45億歐元罰金,而全球DRAM賣最多的美光(Micron) 首先主動認罪,反而未罰。
南韓廠商懂得從慘痛的經驗中成長,而我國廠商及政府部門呢?也該認清這就是遊戲規則,還是趕緊補強國際商業競爭相關法令不足的弱點,不然,下次面臨的不知又是哪一產業。熟悉國際商業競爭相關法令,不為當告密者,而是保護自己不落入競爭者的代罪羔羊。未來,國際間對於反競爭行為日趨重視,政府部門應加強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企業主動積極宣導國際間對於反競爭或壟斷法,避免國內業者陷入營業困境。
從本案學習到的經驗,彙整如下:
一、價格壟斷(price-f ixing)不論在美或在歐盟均為當然違法行為。然而構成價格壟斷的先決條件是彼此間有價格壟斷的協議或聯合行為存在。雖然,國內面板廠主張面板業者間有訊息的交流,並無任何協議。但是,根據在美國或歐盟的過去判例,業者間的交流可以作為法院認定聯合行為的證據,除非業者能提出此交流有重大促進競爭的效果。
二、歐盟公平競爭委員會執委會於1996年7月通過對於聯合行為的不處分或減輕罰款的寬容告示(Leniency Notice),說明在何種情況下,涉案公司配合執委會的調查時,可獲得不罰款或減少罰款的寬容對待。若你錯過利用"寬容告示"期限,你的對手也會利用它來打擊你。
三、平時,對於對手的各方情報蒐集與研判也很重要。同時,也考驗企業對風險控管的反應與團隊能力。
自由競爭vs.濫用優勢 | ||||||||||||||||||||||||||||||||||||||||||||||
【聯合新聞網/許惠雯/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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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要聞》郭董暗批三星,再偉大也不會有百年基業
2010/12/30 08:10 時報資訊
【時報-各報要聞】鴻海精密董事長郭台銘昨日左打三星右批房價,他對競爭對手傳子不傳賢及房價高漲的情況有不平之鳴。他表示,明年建國百年,與其全力宣導林覺民的「與妻訣別書」,還不如省思孫中山的土地漲價歸公,看看孫中山老人家有沒有看到社會的弊病。
郭台銘昨日應邀參加櫃買中心舉辦的2010資本市場論壇,主題談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與誠信經營,他對不動產價格高漲及台灣的競爭對手遭東北亞財團環伺特別感到憂心。
對於日益高漲的房價,郭台銘表示,這麼多年來不論是誰主政都沒做到,相較於炒作土地賺取輕鬆錢且對社會造成傷害的人,他們這些真正賺辛苦錢做長期投資的人應該被給予鼓勵。
他強調,自己絕不賺輕鬆的錢,特別是,鴻海單一企業占中國大陸進出口比重達5.25%,在大陸投資20年,超過百億美元的投資。郭台銘說,到目前為止他沒擁有一平方米的房子,還是住在宿舍,有人說他少賺了100億人民幣,但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他很「enjoy(享受)」現在的生活。
他說,日前他首次去中山陵參觀,在孫中山建國綱領前駐足近一個小時,其中對第11條綱領深有感觸。而建國綱領第11條內容為「土地之歲收,地價之增益,公地之生產,山林川澤之息,礦產水力之利,皆為地方政府之所有,而用以經營地方人民之事業,及育幼、養老、濟貧、救災、醫病與夫種種公共之需。」
此外,郭台銘日前因奇美電涉及聯合壟斷液晶面板價格,遭歐盟判處3億歐元 (約新台幣120億元)罰金,指台灣的敵人在東北亞。昨日則在公司誠信演講中暗批三星,他表示,鴻海經營權不傳給家人,企業永續經營是傳賢不傳子。他強調,我的競爭對手雖然很有名、經營很優秀,但企業主被判過刑、企業也要傳給兒子,再偉大也不會有百年基業,跟誠信原則及企業大眾化有很大距離。(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鄭淑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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