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樣年延發TDR缺資金,泰偉釋股利益延期
精實新聞 2011-08-01 13:21:19 記者 萬惠雯 報導
泰偉(3064)與中國大型開發商花樣年(1777.HK)雙方擬共同攜手合作開發泰偉逾2萬坪的金門開發案,由於花樣年原先規劃透過來台發行TDR籌資,以約7.8億元的資金入股泰偉旗下子公司泰偉開發,但因TDR市況不佳,花樣年延後發行TDR,在無此資金挹注下,花樣年延後入股泰偉開發,故原預估泰偉在Q3將會有逾7億元、超過一個股本獲利的子公司泰偉開發釋股案,將先延期。
依泰偉在今年3月初的公告,將100%持股的子公司泰偉開發的35%股份處份給花樣年華,共計700萬股,每股出售價達111.43元,交易總金額為7.8億元,處份利益為7.1億元,等於超過泰偉的股本6.65億元,也就是說,原先泰偉在Q3時業外有可貢獻EPS逾10元以上的大補丸。泰偉開發的每股淨值為9.94元。
但依原先雙方協議,花樣年華將在2011年7月底前付清款項,若未完成付款則此項交易將失效。
因為TDR市況今年急轉直下,熱度減退,故花樣年暫延發行TDR的計劃,故認股泰偉開發的交易案也延期。
而針對雙方合作的金門開發案,泰偉表示,雙方合作是在去年11月簽訂合作備忘錄,目前雙方已進入正式合約的最後審視階段:而離島小三通自由行已正式於上週7月29日啟動,預期將對金門帶來可觀的觀光收入助益。
全文網址: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b0229b2c-d817-4409-ab41-86575087794e#ixzz1wbFiw6Wc
MoneyDJ 財經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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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電子》泰偉處分泰偉開發700萬股,挹注EPS達10.69元
2011/03/09 07:58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泰偉 (3064) 公告透過持股百分之百子公司泰偉開發顧問公司股權交易,正式引進花樣年開發的資金投入金門工商綜合區開發案,泰偉本次處分利益高達7.1億元,貢獻超過一個股本,挹注每股獲利達到10.69元,釋股後,雙方分別持有泰偉開發65%及35%股權,未來雙方再進行增資,讓泰偉開發資本額增加至14億元,因此,後續還會陸續加入新的合作伙伴,泰偉仍有機會再享釋股利益。
泰偉去年第四季宣布與花樣年開發公司策略合作,共同開發金門工商綜合區,花樣年公司將來台發行TDR,所取得資金預計投入泰偉開發顧問公司。而本次股權交易,泰偉出售700萬股泰偉開發顧問公司股權,每股交易價格111.43元,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7.8億元,泰偉處分利益達到7.1億元,也使得今年可望轉虧為盈。
目前泰偉開發顧問公司資本額為2億元,將辦理12億元現金增資,資本額將增加至14億元,這次現增價格每股10元,雙方以持股比例認購,泰偉將投入7.8億元,花樣年開發再投入4.2億元,花樣年開發購買股權加上增資認股,合計金額12億元。
現階段金門開發案若一切順利,將在6個月內完成地目變更,明年開始動工,第一期投資金額預計將達50億元,因此,除了本次釋股、認股取得的資金外,後續再引進其他策略伙伴時,也不排除繼續釋股,但泰偉強調,會維持泰偉開發的主導權,此外,銀行團聯貸案也是未來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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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泰偉處分轉投資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2011/03/08 18:45 中央社
日 期:2011年03月08日
上櫃公司:泰偉 (3064)
主 旨:公告本公司處分轉投資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
等):
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7,000,000股。
2.事實發生日:100/3/8~100/3/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普通股計7,000,000股,每單位價格為111.43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80,000,000
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非關係人之台灣花樣年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已經投審會核准
通過)。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為新台幣710,420,000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待2011年7月底前付清款項,若未完成付款則此項交易將失效。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公司出具之鑑價報告,經議定後委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針對
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意見,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進行交易。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處分後本公司持有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13,000,000股,比例為65
%。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
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長短投資佔總資產比:43.68%
長短期投資佔股東權益比:69.11%
營運資金:204,670,000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加強兩岸三地商業合作並為加速金門工商綜合區開發案之進行。
15.每股淨值(A):9.94元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
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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