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炒風 吹垮政策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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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炒風有蔓延至工業區的現象,工業用地大漲,造成真正有意投資生產的企業苦無土地可用,業界期待經濟部應正視此一問題,不可讓現況惡化。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曾文生在一場演講中指出,房屋、土地組合而成的「空間成本」影響重大,如果地價偏高,則居住價格相對上揚,零售消費業者的租金成本提升,產業想要進駐,建廠成本也增加,將耗損競爭力。 曾文生表示,土地行情最好能貼近社會經濟面穩步成長,大起必伴隨著大落,對經濟產業沒有太大幫助。 一家傳統產業負責人說,台灣房價高漲,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六都平均房價所得比為8.9倍,代表老百姓要不吃不喝九年才買得起房子,「這種情形千萬不可擴散到工業區來」。 企業負責人表示,工業區土地合理上漲,可以解讀是經濟發展的果實,但如果出現飆漲,除了人為炒作,也代表政府既有配套政策已失靈,或工業用地供需失衡。 像有些工業用地長年閒置,不租也不賣,囤地、養地的情況並不少見。或是區域產業發展轉變,工業用地供不應求,新開發的工業地速度又太慢,都是造成工業土地大漲的原因。 【2013/09/02 經濟日報】 |
工業區地價飆 有錢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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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投機客以名下無屋的人頭戶轉售法拍屋,不但設法讓「法拍屋漂白」,還藉此規避奢侈稅。國稅局不僅補稅加罰鍰共300萬元,並移送法辦,最重可處5年刑責。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昨天表示,法拍屋因登記簿謄本註記「法拍」,將影響轉手價格;但某位投機客出資標購桃園法拍屋後,先後找了2位名下無房產的臨時工當人頭戶買家:第1位人頭戶先去登記為法拍屋所有權人,一段時間後再由第2位人頭戶出面承購,交易後該屋即消去法拍屋的註記。
根據國稅局調查,透過人頭戶2次轉手過程,原法拍屋的新謄本即無「法拍」字樣,可以一般市場價格出售;該投機客以此操作方式於6個月內轉手房地2次,賺取差價利潤160多萬元,且人頭戶名下僅有1戶自用住宅,藉此規避奢侈稅。
北區國稅局查緝過程,先鎖定沒有經濟能力的2位人頭戶,確認根本沒有能力購買該房產;再「以錢追人」,循線查獲幕後出資的投機客。
這是北區國稅局首宗查獲以人頭戶購買法拍屋、規避奢侈稅案例,證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李慶華說,依奢侈稅條例規定,該投機客除依所漏稅額被處2.5倍罰鍰,共計約300萬元;另其利用他人名義從事交易、隱匿財產、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情事,該投資客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非法逃漏稅最重可處5年刑責。
她表示,奢侈稅是為了健全房市和租稅公平,不法炒作房地將依法處罰或移送法辦,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有逃漏稅行為,應於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僅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2013/03/13
房仲業者表示,不少投資客喜歡低價購買法拍屋、凶宅、喪宅,透過人頭轉賣後「洗底」兼「墊高行情」;另外,也有投資客利用人頭多次轉賣預售屋,逐步墊高預售屋價格,甚至一口氣墊高行情1倍以上,大賺暴利財。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法拍屋比市價低,不少大咖投資客早期都從法拍屋著手,利用人頭低價拍下房屋後,再用另一個人頭買下,「洗掉」法拍屋經歷,也墊高房價,其實是常見的炒房手段。
也有投資客專門尋找「凶宅」及「喪宅」,凶宅是指有人在屋內非自然死亡,例如凶殺、自殺;喪宅則是指有人在屋內自然死亡。
徐佳馨表示,法律僅認定「凶宅」為房屋的瑕疵,市場行情約市價的4、5折;喪宅則非瑕疵,但不少喪宅也讓人感覺「毛毛的」,例如老人家因病死亡多日後才被發現,或是猝死在屋內,這類的房屋也不受市場歡迎,價格相對較低,也較難出售。
她表示,有些投資客專門在市場上網羅凶宅、喪宅,以人頭低價購屋,故意將房屋打入法拍市場,由於法院不提供瑕疵擔保,因此下一手買屋者買後才發現是凶宅、喪宅,無處申訴,只能自認倒楣;反觀投資客輕鬆地將凶宅、喪宅脫手,賺取中間差價。
人頭炒房也出現在店面市場。房仲業者私下說,幾個大咖投資客私下都會找「人頭租客」,故意墊高租金、寫假租約,再騙下一手。
舉例來說,當地租金行情單坪只有5000元,投資客用人頭寫假租約單坪6000元,再以投資報酬率3%回推方式計算,單坪至少就拉高了20%,營造市場熱度、拉高行情。
《黑心投資客炒房告白》作者Sway表示,近期也有不少投資客與代銷業者聯手坑殺買方,舉例來說,不少建案還沒拿到建築執照前,代銷業者就會私下銷售房屋,買方只要付10萬元訂金就可拿到預約單(俗稱「紅單」);等建照下來後,再依照紅單價格正式簽約。
他表示,最近桃園、新竹代銷業者私下把「紅單」轉給熟識的投資客,一次轉十幾戶,讓投資客拿著紅單轉賣給其他人頭後、再轉賣給仲介,經過層層轉賣,預售屋簽約價格被墊高將近1倍,現金也直接流進投資客的口袋。
2013/03/13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昨(12)日表示,去年底查獲首例利用人頭戶短期內轉手法拍屋,藉此消除登記謄本的法拍屋標示、拉高價格並規避奢侈稅,經國稅局查獲後,除補稅併計罰鍰300萬元,因為已涉及用不正當方法逃漏稅及偽造文書等,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追究刑責。
李慶華指出,由於法拍屋拍定後,在登記簿的謄本會註記「法拍」,會影響房屋出售的賣相欠佳與轉手價格,去年底北區國稅局查獲一起案例,A君在標購法拍屋之後,利用在道路發送廣告民眾做為人頭戶,登記為法拍屋所有權人,再由另一人頭戶購買該房地,藉此提高房地交易價格。
他說明,藉由透過一次轉手過程,新的謄本就會消除「法拍」字樣,更有利於依市場價格出售,A君用這種操作方式,在6個月內轉手房地兩次,賺取差價利潤高達160餘萬元,並利用無個人房屋的人頭戶登記為所有權人,規避奢侈稅。
李慶華表示,該起案例是由稅局人員從法拍紀錄沿著金流一路追查,查獲後除補徵稅款,也將按所漏稅額處2.5倍罰鍰,共計約300萬元。
此外,因利用他人名義從事交易、隱匿財產等行為,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情事,也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03/14
財部:將修法補破網 以免殃及缺地企業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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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奢侈稅死角,炒房資金轉向非都市地區的工業用地炒作。北部有一疑似人頭炒房集團,買下工業用地後轉手出售,獲利11億元,藉由現行稅法的漏洞,所形成奢侈稅、所得稅、營業稅與土地增值稅「四不管」地帶,進行套利,不但國庫無稅可課,也奠高企業的購地成本,影響投資意願。
此案例已由國稅局呈報財政部。財政部認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確實出現「非都市土地」的課稅破網,擔心會帶動另一種型態的「炒房風」,將修法尋求補救,以避免殃及企業,導致確有購地需求的企業,面臨購地成本升高的局面。
據指出,疑似是北部人頭炒房集團,在奢侈稅開徵後,以18億元購入知名傳產公司的法拍土地後,將土地上的舊廠房拆除,再分拆成十數筆土地,合計共以29億元轉手賣出,1年內獲利11億元,未繳分毫奢侈稅。
國稅局查獲這宗案例後,翻遍稅法,均無法對炒房集團課稅,主因現行奢侈稅的課稅範圍,不包括非都市土地。炒房集團顯然有熟稔稅法的高人指點,懂得拆除法拍地上的舊廠房後,以「素地」分拆轉手,不僅奢侈稅課不到,所得稅、營業稅亦均不對土地交易課稅,集各種免稅優惠於一身,「保障」集團獲利逾10億元。
這宗大鑽法律漏洞的鉅額稅捐案件,引起財長張盛和極度重視,認為有必要檢討調整奢侈稅的課徵範圍。據瞭解,財政部已委託學者,就奢侈稅施行成效提出檢討報告,這宗案例也納入其中。
這宗藉稅法缺失規避土地買賣稅負的案例,財政部已轉知各稅捐機關。要求注意各種奢侈稅的避稅怪象,做為未來修正的參考。
閱報秘書/非都市土地
【經濟日報/陳美珍】
凡是都市計畫範圍以外的土地,就是「非都市土地」。
都市或非都市土地,可從土地登記謄本標示使用分區及使用類別,有無載明何種分區及何種使用地辨別。例如: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即為非都市土地;如為空白則是都市土地。
台灣地區的非都市土地依規定,劃定10種使用分區、18種用地別。分區包括: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
18種用地別則有:甲、乙、丙、丁四種建築用地,以及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古蹟保存、生態保護、國土保安、墳墓、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2011-03-11
政院版拍板/10項房屋買賣 免徵奢侈稅
無落日條款 不區分地區
〔記者鄭琪芳、范正祥、施曉光、顏若瑾/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草案,持有兩年內非自用房地移轉,將按交易價課徵十至十五%奢侈稅;但草案訂有「豁免條款」,排除項目包括自用住宅、先買後賣、農舍、公設地、法拍屋、銀拍屋、建商推案、繼承或受遺贈、政府出售或贈與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等十項。
稅收將用於社福及救助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明,該「特種消費稅」,沒有落日條款,也不會依照地區訂門檻。該稅收未來也將循預算程序,「全數用於社會福利及救助」,明文列入法條。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雖表態「精神」支持奢侈稅,並保證七月「準時上路」,但不保證對三讀內容全盤買單;民進黨雖也贊成課徵,但質疑執政黨是選舉考量,只為洗脫馬英九向財團傾斜的形象,表示將提出對案。
馬英九總統昨晚則再度重申政策立場,強調奢侈稅可以縮小貧富差距,要求國民黨立委全力配合,本會期一定要通過立法。
李述德表示,推動奢侈稅的基本目的,是要將房市導向正常,持有兩年以內非自用住宅及依法得核發建照的都市土地(都市計畫區內供建築使用土地),移轉時將按銷售價格課徵十至十五%奢侈稅,由賣方在訂約日後三十天內自動申報,若未申報或短報,經查獲除補稅並處三倍以下罰鍰。
高額消費部分,包括五十萬元以上會員證、家具、皮草等,及三百萬元以上私人飛機、遊艇、汽車及超輕型載具,都要在出廠、進口或銷售時,按銷售價或完稅價加徵十%奢侈稅。
不過,奢侈稅草案增訂十類排除項目:一、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處自住房地;二、自住房地先買後賣,換新屋後於一年內出售舊屋;三、農舍;四、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前移轉;五、強制拍賣(法拍屋);六、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七、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八、銀行處分因行使抵押權取得之不動產(銀拍屋);九、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十、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
對此「豁免條款」,據透露,昨在院會討論中對第十項的行政裁量空間存有疑慮,擔心立法技術恐有爭議。
李述德說明,為避免錯殺無辜,草案訂有「豁免條款」,除列出九項之外,為了怕「掛一漏萬」,另有一項「其他」,只要是「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移轉」,經財政部核准後也可免課奢侈稅。
舉例而言,張先生買了一家店面做生意,但一年內商店倒閉,被迫賣店面,張先生可舉證是「非自願性移轉」,若經核准,賣掉店面的錢就可免課奢侈稅。
高額消費也有豁免項目
另,高額消費也排除以下項目:供產製另一應稅特種貨物;運銷國外;從事教育、研究及國際比賽等;可退還保證金的入會費,也不在課徵範圍內。
李述德強調,奢侈稅屬於銷售稅,只要是法律生效後的銷售行為、且符合課徵範圍,都要課稅,並未排除生效前已購置的非自用住宅,因為一旦排除課稅,反而鼓勵生效前搶購,不僅助漲房價,且將使奢侈稅延後一至兩年產生效力。
李述德並表示,奢侈稅只有兩萬戶受影響,不會影響正常交易,且為宣示政府健全房市的決心,不宜在制定之初即明定實施期限,所以未訂定「落日條款」,未來若有必要落日,應循立法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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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奢侈稅!集村農舍夯 2月銷售逾半
更新日期:2011/03/11 00:01 葉奉達
2年移轉的非自用住宅,未來將被課徵高額的奢侈稅,讓很多想買豪宅別墅的消費者卻步!在屏東,就有建商抗奢侈稅,推出集村農舍,擁有近千坪土地,上百坪豪華別墅,售價1500萬左右,但規定5年內不能移轉,課不到奢侈稅,才推出2個月不到,24戶就賣掉一半以上!
走進毆式裝璜的別墅裡,簡潔俐落的擺設,最吸引人的,就是兩面落地玻璃窗外,綠草如茵,你可以種種花,種種菜,四週盡是翠綠的樹木,全然的田野生活,這,就是建商看準市場,可以免除奢侈稅課徵而推出的集村農舍。建商:「集村農舍,是響應政府農地農用,而且買了之後5年不能移轉,奢侈稅對我們來說沒什麼影響。」
2萬多坪的農地,只拿十分之一來集中興建住宅設施,其餘的,規畫為林地、綠地與耕地,分給24戶人家使用,等於一戶擁有百坪的豪華別墅,還有近千坪土地,售價1400多萬,由於規定5年內不能轉移,不怕奢侈稅,集中居住安全性高,才推出2個月不到,已經賣出13戶,超過一半。建商:「來買的客戶,很多是退休人士,包括醫生也有,教師也有。」
除了內埔的建案外,2年前在高樹,也有建商推出集村農舍,千坪土地加上2層樓高的別墅,售價1500多萬,農地被規畫為湖泊、人工運河,種植了上萬株原生樹種,十足田園風,同樣賣光光,現在看準奢侈稅議題,建商再推集體農舍,鎖定高薪退休族群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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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先買後賣可豁免 恐出現漏洞
2011/03/11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奢侈稅為免傷及無辜,另列10項豁免條款,業者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使不列豁免條款,也會有人鑽漏洞,而目前公布的10項條款,比較可能出現漏洞的則是「先買後賣」、「農舍」、「其他」等項目。
財政部將先買後賣列為豁免項目,主要是先買後賣維持一屋,屬自住行為,因此排除,不過如果房市持續好,投資客未來可能找一個名下只有一間房子的人頭 (或自己本身就合乎條件),不斷買一戶賣一戶,一樣可以賺差價,但不用被課稅。
同樣的,排除課稅的自用住宅,因未限定購買次數,也有這個方式可以操作,不過前提都是房市仍有利可圖,如果房價看跌,就沒有人願意如此大費周章。
另外在其他項目部份,財政部初步以非自願性移轉為原則,包括失業、工作因素或債務問題,並由財政部認定,投資客只要能提出失業、債務等証明,也能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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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怕錯殺無辜 不怕漏抓大咖?
2011/03/11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特稿】
財政部強調奢侈稅不打折、不展期、不落日,似在堅定宣示政府執行奢侈稅的強硬決心,但在草案出爐之後,卻又出現10大豁免條款。避免10大豁免條款成為聰明投資客的操作空間,才能讓奢侈稅不至於淪為口號。
逐一審視10項豁免條款當中,部分非自願因素,例如法拍、繼承等,確實可能造成原本無心炒房者,因為奢侈稅而被迫多繳稅。但除此之外,10大豁免條中仍不乏模糊地帶,例如農舍、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則很難不讓人有過多的聯想。
近年來農舍的定義越來越不單純,鄉間處處可見豪華農舍,裡面住的不是農夫而是富豪,這樣的農舍本來爭議就很大,但竟然成為奢侈稅的豁免項目。更不用說第10項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則可能因為不同的人,不同的解釋,出現極大爭議。
為了整頓國內失控的房價,也為了挽回政府逐漸喪失的民心,從總統府到行政院,中央一條鞭貫徹執行奢侈稅的決心。但近年來房地產投資客不再像以往是單兵作業,有更多學有專精或是懂得法律的投資團隊在進行,這群投資客集合資金聯合腦袋在市場上興風作浪,今日的10大豁免條款出爐,或許投資客早已在鑽研其中的漏洞之處。
如果行政部門對於豁免條款有太大的解釋空間,法案到了立法院又經過立法委員大手一揮進行修改,只怕原本來勢洶洶的奢侈稅最後的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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