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親家牽線行賄 王金平前秘書貪500萬

2015-10-14 02:21:57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台灣自來水公司前董事長徐享崑十年前由前總統陳水扁親家黃百祿牽線,接受金棠科技業者葉信村五百萬元賄款,讓葉承包台水近十億元的工程「起死回生」,通過驗收取得工程款;台中地院昨判徐八年徒刑,並追繳貪汙所得。

為杜絕過去「收錢有罪,送錢沒事」的不良社會現象,四年前修法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表示,本案發生在修法前,只起訴徐享崑(六十一歲),黃居中奔走及葉行賄徐的部分,無刑事責任,因此未起訴。

判決指出,金棠公司二○○二年以九億六千九百五十七萬元標得台水拷潭及翁公園淨水場增設高級淨水處理設備工程,完工後兩度整體測試運轉,都被台水判定不合格。台水二○○五年五月寄發存證信函通知金棠解約,金棠若收不到工程款恐破產。

黃百祿擔任金棠管理部協理,二○○五年七月年透過全球水科技總經理田永峯牽線,認識同年九月接掌台水的徐享崑後,安排徐、葉見面,議定賄賂價碼五百萬。徐、葉等人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在台中金典酒店餐宴,葉將分裝兩百六十萬和兩百四十萬的禮盒交給徐。

徐享崑隔年二月視察淨水處理設備時,指示下屬「朝正面方向積極努力解決問題,以恢復運轉」,台水同意給金棠一年時間改善工程,二○○八年五月驗收通過。

法院審理時,徐享崑辯稱黃百祿當時貴為總統親家,不敢向他索取金錢,也沒有收取葉的賄款,「拷潭及翁公園」工程是依據幕僚意見秉公處理。法官查出金棠郭姓財務經理指示鍾姓出納從公司帳戶提領五百萬,另有多名證人作證葉行賄徐,加上檢方安排葉測謊,結果顯示葉親手將裝五百萬現金的禮盒交給徐,認定徐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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