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金仁晧、陳炳宏/綜合報導〕曾任1111人力銀行執行長的廖俊傑,在職期間於臉書成立「111教職網」粉絲頁,分享教師就業訊息,超過萬人按讚,離職後又另立「111公職網」,1111人力銀行發現後認為商標權遭侵害,對廖提告;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儘管少一個「1」,但兩者仍屬相似,將廖俊傑起訴。
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李大華表示,對方侵權敗訴,是一件很單純的侵權案件,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就由法院處理。廖的手機已停話,記者無法得知其回應。
全球華人公司成立1111人力銀行,「1111教職網」為旗下網站,不論求職者是否具有教師執照,皆可填寫履歷,教育單位也可申請帳號,尋覓人才,上頭經常張貼各校徵代課老師、教師甄試、考古題等訊息。
廖俊傑目前在外開班授課,強調只要20週就能幫助學生考上正式教師。他到案表示,他設立的「111教職網」是在分享教師甄試的資訊,和1111做為雙向的媒合平台,功能明顯不同,況且他的是「111」,少一個1,不會有混淆的問題,而且教育界本來就有「111」的概念,指的是「一生一專長,一個不能少」,他不會關閉粉絲頁。
檢方函請智慧財產局表示意見,經檢視雙方商標後,智財局認為兩者確實相似,都是以相同數字「1」重複連貫為主要構圖意象,且業務上也有重疊,消費者有可能會誤認兩商品來自同一來源,或彼此有相關;檢方據此認為111教職網及111公職網已侵害1111的商標權,將廖起訴。
律師黃紘勝表示,本案兩商標及服務領域確實接近,因此遭訴,但若僅商標相似,領域不同,就比較沒問題,如當初的「台塑牛排」和「台塑石化」;不過也有知名企業會廣泛在各領域註冊商標,避免被其他人使用,如慈濟就在許多領域註冊了「大愛」二字。
經營1111人力銀行的全球華人公司,12年前竊取對手104公司經營的104人力銀行8萬筆求職者資料,被104公司求償1488萬元,全球華人公司辯稱僅取得約2萬筆求職履歷且未用於營利,仍被最高法院認定構成不當得利,今判賠104公司211萬7800元定讞。
本案起因於2002年間,全球華人公司要求增加1111人力銀行的高學歷求職者履歷數量,當時擔任工程部工程師的鄭姓男子等4人,上網侵入104人力銀行VIP客戶專屬付費查詢頁面,以暴力破解方式取得7家求才公司向104付費申請的帳號密碼共15組,從2002年8月到同年12月,下載104資料庫內8萬筆符合1111需要的求職履歷。
104察覺資料被異常下載,報警搜索查獲。全球華人辯稱僅取得約2萬筆求職履歷,並非8萬筆。不過法官查出,1111確實盜走8萬筆資料,但因其中約6萬筆同時向104與1111登錄求職,因此1111造成104的損失僅限於沒有重疊登錄的20270筆資料,依專業機構鑑價,認定每筆資料在當時的市場價值為140元,總值為283萬7800元,由於鄭男等4人已各賠償104公司18萬元達成和解,1111因而少賠72萬元。
104人力銀行下午發出聲明,對於最高法院判決勝訴表示肯定,認為判決彰顯我國司法制度維護企業公平競爭環境的決心與努力。104並表示,期盼相關同業記取這次判決,未來皆能在公平交易的環境中良性競爭與發展。
1111人力銀行則於晚間發聲明指出,此案是工程師到處搜集上班族的email資料,才觸法,純屬個人行為,並指在1111員工被判刑6月後,已與104和解並賠償損失,也對違規人員採必要作為。但104卻始終窮追猛打,每次判決,都以此大量行銷,1111認為同為人力銀行,相煎何太急。
1111公關總監李大華並表示,1111不是賠不起,爭的是是非問題,因為這次高雄氣爆,1111就捐出1仟萬,員工也捐出一日所得共100萬,並稱該公司會記取這次教訓,將在求職者找工作的資料搜集上,更加謹慎。(黃哲民、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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