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7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環保署每年由空污基金補助機車排氣定期檢查近六億元,但立委認為,此舉違反污染者付費原則,也無助於減少空氣污染,昨日提案將經費轉作推動電動車輛普及使用。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表示,目前已著手研議,最快明年民眾就要開始部分負擔機車排氣檢測費,初步規劃車主最多須付卅元。

  • 機車排氣定檢率約僅65%,環署明年擬修法規範。(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機車排氣定檢率約僅65%,環署明年擬修法規範。(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國內自一九九九年推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規定出廠滿五年的機車,每年應做排氣檢測,並由空污基金支付檢測費用;環保署指出,目前國內有一千四百多萬輛機車,其中約一千萬輛需每年檢測,一年到檢數量約七百多萬輛,每輛檢測費用八十元,總計一年需由空污基金支付約五億八千萬元。

田秋堇等立委則認為,補助定檢費用違反污染者付費原則,機車排氣檢測不該由國家補助,將使民眾難以自覺正在產生污染,因此提案要求將此補助經費改為電動車輛充電站等基礎建設使用。

到檢率僅65% 明年修法規範

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說,已在研議由政府和民眾共同分攤檢測費用,最快明年開始,逐步朝使用者付費方向推動。環保署初步規劃,第一案是檢測費用直接由八十元降為五十元,減輕空污基金負擔,民眾仍不須付費,但恐引起代檢站反彈;第二案則是維持檢測費用八十元,其中卅元由車主自費。

此外,立委王育敏也提出,一○三年機車到檢率偏低,僅六十五.九三%。陳咸亨回應指出,未到檢的機車會寄發通知,但通知退件率高,未來將跟戶籍資料結合,更確實掌握車主訊息。

陳咸亨並指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規定「使用中的車輛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而未定檢或複驗仍不合格者,「得禁止換發行車執照」,因而必須證明車輛「使用中」卻未到檢,才能開罰,且目前已不用換發行照,形同無處分效力,因此環保署將再研議,預計明年修法,對未定期檢測排氣的車輛做出更多規範或訂定罰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