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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涉挪用中信金三億美元等案,外傳此案和辜仲諒曾涉的紅火案密不可分,而紅火案是由前駐金管會檢察官莊正函送檢方偵辦,莊轉任律師後卻被辜聘為所涉案件辯護人;莊正昨發聲明否認是辜的委任律師,表示紅火案為高檢署經濟犯罪督導小組直接指揮台北地檢署偵辦。

對於被指是辜仲諒委任的境外掏空案辯護人之一,莊正表示,他僅於搜索時在場,並偕同辜前往特偵組報到,隨即離開,並未遞送委任狀陪同受訊;且該案甫發動偵查,他無從得知案件實質內容,依特偵組當時發佈的新聞稿,無從知悉該案是否與紅火案有關。

法界人土說,若莊正在檢察官任內承辦紅火案,轉任律師後擔任辜仲諒委任律師,可能構成違反律師法第廿六條、卅九條「未利益迴避」的規定,應付懲戒;若莊正未擔任辜的委任律師,則無利益迴避問題。

發佈日期:2016年6月9日

中信案辜仲諒偵訊一整夜,最後他親友只花40分鐘就籌得現金1億元,讓他順利交保,步­出偵查組一派輕鬆,第一個關心的是昨晚(8號)中信兄弟贏球還是輸球,而辜仲諒會這麼­淡定,就是因為背後的律師團,請到紅火案前檢察官-莊正,來擔任辯護人,平面媒體形容­,這是一場前特偵組檢察官,對壘現任特偵組檢察官的法律大戰。

2016-06-09 04:48 聯合報 本報記者王聖藜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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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查辦,立案查辦的案源與檢調單位二○○六年偵辦前總統陳水扁貪汙案憑藉的紅火案密不可分。檢調單位十年前開始調查紅火案留伏筆,十年後以涉境外掏空案再鎖定辜仲諒,辜多年來始終沒有脫離過特偵組的掌控。

 

檢調昨動員四百多人,搜索中信金控集團總部等四十多處地點,載回大批卷證過濾。 記者曾吉松/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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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昨天下午新聞稿指出,「中信金控集團於二○○三年到二○○七年間,以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將集團資金層層轉匯至辜仲諒等人掌握之帳戶內,供為彼等私人投資之用,金額約三億美元…」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昨晚進一步證實,紅火案中不法獲利的十億元台幣,只是這次查辦掏空案清查可疑金流的一小部分。

換句話說,境外掏空案有關案卷,可能早在特偵組第一次偵辦辜仲諒的時候就已存在;雖然,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境外相關金流的調查需要時間,但一拖十年,也難怪外界質疑「舊案新炒、冷案新辦」。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十年前捲入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汙的紅火案;十年後,又因境外掏空案再被檢調傳喚。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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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內線交易案發生於二○○四年,中信金試圖插旗兆豐金,辜仲諒被控與當時擔任中信金財務長的張明田等人,將連結兆豐金的結構債賣給資本額一美元的海外子公司紅火公司,不法獲利三○四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億元;辜仲諒被控侵占其中三億元。

二○○六年北檢調查扁案,二○○七年北檢「上繳」紅火案到特偵組併辦,辜仲諒避走日本被通緝;二○○八年十一月辜仲諒返台時傳出與特偵組達成「不上銬、不羈押、交保金無限制」的條件交換說,辜後來供證行賄扁家,成就特偵組起訴陳水扁。

紅火案讓辜仲諒官司一纏十年,辜被特偵組依違反證交法起訴,一審判刑九年,二審判刑九年八月,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沒說清楚如何計算獲利逾億元,發回更審,目前更一審中。

紅火案上訴二審時,由時任高檢署檢察官莊正到庭公訴,對相關卷證資料極為熟悉;數年前,「特偵二班」主力的莊正轉任律師,辜仲諒聘他為境外掏空案辯護人之一,境外掏空案將形成前特偵組檢察官對壘現任特偵組檢察官的法律大戰,辜是否能於約談後全身而退?值得密切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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