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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蠟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修正討論事項第一項案由
(105/09/23 14:14:43)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742)台蠟-公告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修正討論事項第一項案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19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11/0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正路68號(民雄工業區服務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監察人所提撤銷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討論事項第四案「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有價證券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3.討論日後本公司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臨時股東會以利與股東互動。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董事應選名額為9席,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監察人應選名額為3席)。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10/0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11/0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監察人於105年9月14日行文表示將於105年11月2日自行召集之臨時股東會,其召集之事由既未向董事會提出或與董事會討論,故董事會並無不能或不為召集之情事,且董監事亦無全體改選之必要事由存在,監察人此次召集實無必要亦不利於公司,與公司法第220條之規定不符,而實乃監察人對其監察權之濫用,提案股東遂依公司法第227條準用第214條第1項請求本公司對監察人提出訴訟或其他保全程序。經董事會決議後,擬授權董事長委任律師進行訴訟或其他保全程序。
 

 

台蠟獨立董事盧陽正就董事會之議決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105/09/20 15:54:33)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742)台蠟-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就董事會之議決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1.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5/09/19
2.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盧陽正/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系暨研究所專任教授。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討論案第四案「本公司召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本公司召開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案說明一中所提公司擬於105年11月4日上午9時整假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正路68號民雄工業區服務中心召開股東臨時會,與監察人侯榮顯公告召開之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於105年11月4日上午舉行有所歧異,本人認為本案應與侯監察人所提告召開之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時間一致。本人特此提醒並表達對此案所列股東臨時會召開時間之反對。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105年9月19日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於105年11月4日召開臨時股東會,均依法定程序與決議辦理,「侯監察人所自行召開之105年11月2日臨時股東會,經詢問法律顧問意見後,認定並非適法亦無妥當性,本公司已決議將依法訴訟或進行禁止監察人召開臨時股東會之假處分保全程序,故前開盧陽正獨立董事之意見,應有誤解」,特此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5年9月19日董事會,盧陽正獨立董事並未出席,亦未被其他董事(獨立董事)接受其委任,僅以書面聲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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