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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帝寶工業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8/16 發言時間  16:19:44
發言人  呂理豐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772-2311
主旨
 說明對台灣智慧財產法院針對帝寶工業與Daimler AG間
有關侵害專利權等事件之一審判決結果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8/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8/16
2.公司名稱: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Daimler公司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本公司產品侵害其台灣設計專利
第D128047號「車輛之頭燈」設計專利權,案經台灣智慧財產法院作成一審判決。
對於Daimler公司所提設計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委任之律師提出設計專利無效、
本公司產品未侵權及Daimler公司濫用市場地位等抗辯。對此,台灣智慧財產法院
一審判決Daimler公司勝訴,本公司對此判決結果深表遺憾。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不服前開判決結果,將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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