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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查核、違反內控 證交所重罰泰山250萬元

2023/04/26

〔記者楊雅民、陳永吉/綜合報導〕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未歇,證交所日前赴泰山公司查核,執行高流動性資產盤點作業時,泰山公司遲不提供相關資料供核,因此昨日證交所要求泰山公司直接召開記者會說明,不過由於細節並未說清楚,且明顯違反公司治理與內控制度,違失情節重大,因此對泰山重罰250萬元。

證交所表示,有關媒體報導泰山公司支付仲介費8千萬元、購入兩幅畫作7千萬元及為購入30億元土地提供3千萬保證票據等交易事項,查核發現相關交易確實存在,惟就與寬量國際公司重要顧問合約簽訂未逐層簽核、購買高額畫作部分未留存簽核紀錄及部分合約日期早於簽核日期,暨簽訂重大不動產購買契約書前未有適當評估及簽核程序等,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制度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情事,因此開罰泰山公司。

不過泰山人資管理群總監陳賢文表示,聘任寬量國際的核決程序,是依照公司既有的內部顧問聘用方式之慣例,屬於董事長核決權限,無須各部門主管會簽流程,公司並已提出與寬量間所簽訂之顧問合約,以資證明。

而且該顧問合約之性質不是工程類採購作業、設備管理,亦非屬固定資產管理、長短期投資管理等需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之項目,而是像購買大宗物資,支付貨款超過5千萬元一樣,即便所給付2筆款項之總費用超過5千萬元,亦不需提請董事會決議。

至於購入畫作「山下人家」、「溪畔閒居」的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晚於買賣合約書日期,陳賢文指出,因為當時公司被頻繁查帳,簽呈日有較晚,但沒有簽呈晚於合約一個月這回事,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日期與畫作之買賣合約日期雖有所不同,公司之權益仍受鑑賞期間之保障,並不受到任何不利影響。

泰山表示,公司的現金餘額每月皆依證交所規定呈報,目前公司帳上現金有70.48億元,強調如有重大取得資產討論案,必定先提交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再向外界公布。

 

 

泰山公司(1218)遭揭露購入畫作、台開土地,以及聘請寬量國際擔任顧問的核決流程有瑕疵,25日傍晚至證交所召開重訊說明會說明,發言人陳賢文表示,這些都是董事長詹景超的權限,無需董事會同意。證交所依據違反內控規定,重罰泰山公司250萬元。

證交所表示,就有關媒體報導泰山公司支付仲介費8千萬元、購入兩幅畫作7千萬元,及為購入30億元土地提供3千萬保證票據等交易事項,查核發現上述交易確實存在,但就與寬量國際公司重要顧問合約簽訂未逐層簽核、購買高額畫作部分未留存簽核紀錄,及部分合約日期早於簽核日期,以及簽訂重大不動產購買契約書前未有適當評估及簽核程序等,核有違反泰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情事,且違失情節重大。

證交所表示,上開事項核有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情事,故對泰山公司處以250萬元違約金,並函請其嗣後確實改善。

另外,證交所表示,前依規赴泰山公司查核,執行高流動性資產盤點作業時,泰山公司遲不提供相關資料供核,業已限期請泰山公司提供其於4月25日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中所述的現金餘額70.48億元明細及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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