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儉樸使我富足」 烏拉圭總統 捐九成薪、老爺車代步

  • 2012-07-1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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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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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篤為/巴拿馬市九日電】

     對拉丁美洲的總統來說,和荷西.穆希卡一同在國際會議亮相簡直令人坐立難安。他不帶保安不打領帶,身上找不出一件名牌精品;最糟的是,他竟然是拉丁美洲最受歡迎的總統。

     「南美瑞士」烏拉圭總統荷西.穆希卡(Jose Mujica Cordano)現年七十六歲,在六十年代就投身左翼革命,先後被軍政府關押十四年,一九九五年起出任國會參眾議員,二○一○年三月成總統。

     出身農家的穆希卡在二○○九年被左翼公推出馬參選總統時,曾婉拒說「要我當總統簡直就和教豬吹口哨一樣困難」,不料卻以高票當選。他去年申報的財產令人難以置信:首都蒙特維迪歐郊區一棟舊農舍和兩塊農地、兩輛一九八七年福斯金龜車、兩輛拖拉機,加上銀行不到廿萬美元(新台幣六百萬元)存款。

     穆希卡的清廉,使得進出講排場的拉美政客汗顏。他拒絕遷入總統官邸,因為「那比蹲過十四年的牢房大太多」。他更拒絕了隨扈和防彈轎車接送,自己每天開著車齡四分之一世紀的金龜車上下班。這位異類總統周末還會整理菜園,帶愛犬出門蹓躂看球賽,他擔任國會議員的妻子說早已見怪不怪。

     穆希亞上任後宣布,把一萬三千美元(新台幣卅九萬元)月薪的九成捐給遊民救助基金。他說:「剩下的夠我用了,如果有這麼多同胞連這數目都賺不到,我怎能說不夠呢?」他將來還要把部分退休金捐出。

     西班牙媒體以「全球最窮總統」報導他,穆希亞回應:「我不窮,說我窮的人才是真窮。說我只有幾樣東西也沒錯,但儉樸卻使我覺得非常富足。」

 

馬捐款7500萬 「疑挪機要費」

綠轟沽名釣譽 府稱:個人收入

2012年11月03日

【綜合報導】馬英九總統是否動用國務機要費來做個人捐款,近日成為綠營猛攻焦點。綠委林岱樺昨質詢行政院長陳冲時說,馬英九2008年承諾,若633跳票就捐出薪水一半,如今卻未兌現,她質疑,總統國務機要費僅能用在國防外交,若馬拿來捐款就是挪移預算,把國務機要費變成「私囊」,陳冲表示,馬總統一直有捐款,與633政見無關,歷年捐款總數達7500萬元,已超過總統任期薪資總和,若拿國務機要費做社福捐款,「這是可以的。」

 

陳冲的解釋又引起總統府澄清。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說,馬總統就任總統後,持續以個人收入捐款;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與個人捐款無關,亦未移做任何私人用途,也一切依法辦理。 

府拒公布捐款明細

至於陳冲轉述馬英九說法表示,歷年來累計捐款達7500萬元,但與2006年底,當時身陷台北市長特別費風暴的馬英九,曾公布從政以來捐款共約6954萬元相較,從2007年至今,馬英九若未將國務機要費納為個人捐款,代表這幾年馬個人捐款金額至少要有550萬元。但總統府昨僅強調,馬總統擔任總統4年多來,持續用個人收入捐款。不過府方並未說明馬到底捐多少錢,也未公布捐款明細。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其昌質疑,根據最新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馬英九月薪47萬元,但可以月存40萬元,如何能快速累積高額捐款,難道是動用到國務機要費?他提醒,「用國家的錢,美名為自己捐,如果是這樣更要不得。」 


民進黨團記者會,要求總統國務機要費及院長特別費減半。余志偉攝

「多來自選舉補助」

綠委蔡煌瑯昨也在質詢陳冲時批馬,「人家說的是跳票捐半薪,你說的是捐款,捐薪與捐款不一樣」,他強調,「你(馬英九)答應人家捐薪水,這是誠信問題」,馬稱他捐了7500萬元,其實很多是選舉補助金,「因為吞也吞不下去,不如捐給自己的基金會」,若很多是用國務機要費去捐錢,「這個是偽善,哪是美德?這是沽名釣譽。」
綠營緊咬馬英九曾承諾捐出半數薪水,起因於2008年總統大選前電視辯論時,公民陳淑玲問馬,當選後若「633」政見跳票,4年薪水可否捐一半照顧弱勢?馬當時回答:「妳放心,捐款沒問題,我這幾年來已捐了6000萬元,我一向經常捐款。」
對於此一爭議,范姜泰基昨表示,馬總統去年10月已對633捐款問題清楚說明,「捐款是我多年來的習慣,所以我說捐款不是問題;但政策在執行當中,如果有我們沒有做到的,可以用捐款解決,那未免太容易了。」 


網友:薪水用來存

總統府否認馬拿國務機要費當個人捐款,但網友不信。網友strike519直言:「拿人民納稅錢捐給人民,真聰明。」網友VVizZ諷:「國務機要費是用來捐的,薪水是用來存的,理財有方!」
網友nobodyknow笑稱:「難怪國務機要費會說不夠用。」對於行政院長陳冲認為此舉適當,網友julia66痛批:「拍馬屁拍到沒臉皮!」 


馬從政至北市長任內捐款流向

網友看馬英九捐款

◎yankeespp:馬天使到底是要偽善到什麼程度?
◎AddMe0815:總比變珠寶好!
◎DarkKnight:捐國務機要費,存薪水,懂了嗎?
◎Tmmontal:全民當凱子,總統當聖人。
◎demitri:慷納稅人之慨。
◎fuda:這真是自打嘴巴,之前才說4千萬不夠花是因為業務增加。
◎kent:這個人(馬英九)最惡劣的地方在總是誤導大家他有捐錢。
◎revive25:所以半薪到底要不要捐啊?
資料來源:PTT實業坊(telnet://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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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被打臉 府:馬沒說過捐款逾半薪

 

〔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邱燕玲、林毅璋/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捐薪跳票爭議不斷,行政院長陳冲曾在立法院答詢,轉述馬稱其捐款總額已超過當時所承諾的半數薪水,但總統府昨天未替陳揆的談話背書,反而強調,「馬總統從未說過自己的捐款金額超過薪水的一半」,並重述馬在去年十月的回應談話,指執行政策重要的是如何實踐,而不是用捐款來解除責任。

鄭麗文:以總統自己的說法為主

對於陳揆說法遭總統府否認,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昨晚回應表示,陳揆上次在立法院答覆時,只是講他「印象中」,也許陳揆記得不是那麼精準,當然最後要以總統自己的說法為主。

陳冲昨天上午出席經濟部能源局活動時,則對立委質疑馬捐款金額兜不攏回應媒體說,他在立法院曾講過,總統歷年捐款及上任後捐的錢,都有資料可查閱,「這牽涉到他(馬英九)個人的事情,他會在適當的時候跟大家做說明」。

陳揆在立院轉述的馬英九捐薪說法,與總統府昨天的回應內容有所「出入」。黨政人士強調,府方聲明說得很清楚,就是馬總統從未說過自己的捐款金額超過薪水的一半,「這就是事實」。

針對在野黨以六三三政見跳票要求馬捐半薪一事,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強調,馬總統去年十月三日在記者會上已清楚說明,「捐款這是我多年來的習慣,所以我說捐款不是問題;但是政策在執行當中,如果有我們沒有做到的,如果可以用捐款解決,那未免太容易了。我覺得真正重要的是如何實踐,而不是用捐款來解除責任。」

府:馬「長年捐款」習慣不會改變

范姜泰基表示,馬總統「長年捐款」的習慣國人皆知,不會因外界不實污衊而改變。他表示,馬目前所有收入來源為每月薪資與一般存款利息,而優利存款與月退職金兩項,都在九十七年五月就任總統之後依法停領,相關數據都在監察院每年公布的財產申報資料中清楚呈現。希望在野黨立委不要繼續以不實數據混淆視聽、製造社會紛亂。

至於國務機要費的支用情況,范姜泰基表示,馬總統至今每年平均支用三五七六萬元,均使用於捐助社福團體、公益、照顧弱勢、犒賞或殉職軍警奠儀等。

國民黨也對近來質疑這項議題的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姚文智提出反擊;國民黨發言人殷瑋表示,馬總統最近兩次的財產申報日期分別是一百年十一月十七日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即使將馬總統與周美青兩人的存款增加都合併計算,增加的數額比陳其邁所說的,少了三百多萬元;即使將馬總統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申報的資料算進來,陳其邁的計算連日期基準都弄錯,數字完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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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蘋果:陳冲讓馬英九跳腳(余艾苔)

 

201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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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余艾苔是馬英九,這幾天準被陳冲的話氣得急跳腳,為什麼呢?因為陳冲話太多,一再對馬英九到底捐了多少錢發言,而且意猶未盡,昨天在野黨立委問他,陳冲索性說,馬英九每年都有捐款,總數已有7500萬元。

不對盤再獲印證

此話一出,外界質疑,7500萬元打哪來?過去曾拿特別費捐公益,當總統後是不是拿國務機要費捐款?結果就是陳冲拚命講,總統府頻在後面收拾殘局,陳冲是太不懂政治?還是太天真呢? 
只要國內經濟情況不好,在野黨一定把馬英九5年前競選總統時所說,若633跳票,他會捐出半薪,拿出來逼問馬,但馬很少正面回應,簡直避之唯恐不及,誰知陳冲卻越俎代庖,在立委逼問下,竟說馬的捐款已超過半薪,還說他問過馬,但總統府澄清,馬從未如此說過,如此一來,兩人一定有人說謊,馬陳不對盤似又再獲印證。 

跳進民進黨圈套

令人納悶的是,陳冲為何要回答這個不屬於他權限的問題?這分明就是民進黨設下的陷阱,陳冲可以不答,卻還煞有介事的回應,難不成陳認為他的回答可以幫馬英九解決問題嗎?但如今看起來是治絲益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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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邪惡的笨總統

 

2012年11月03日

歷史不會重複,但似曾相識的場景卻一再而來。看看馬英九第二任迄今危疑動盪的惡政,和2006年扁政府爆發貪腐醜聞後的頹敗局勢,還真讓人慨嘆謀財的與害命的,竟讓所有台灣人陷入萬丈深淵、不見天日。
不過,類同之外差異還是頗大,論及兩者差異,有人會說:阿扁是奸詐貪婪,而馬英九純屬無能,所以激不起紅衫軍式的憤怒人潮上街吶喊!但實情果真如此嗎?其實,2012年呈現的台灣遠比2006年還灰暗、絕望!

用人偏執變昏君

2006年當時,紅衫軍掀起的倒扁浪潮,在憤怒之外還有著「彼可取而代」的信念,也就是說,上街者和捐款者心中懷抱著「明主」即將降臨,可拯斯民於水火之中,這「明主」自然就是馬英九。 
然而四年半下來,「明主」變昏君!馬英九拼經濟的表現,只讓人覺得更糟更氣,且敗象還沒踏底!而他引以為傲的緩和兩岸關係,又是用「外交休兵、國防休兵」換得,未來如何償付梅菲斯特,夢魘已然揮之不去。由於有心人極力強調馬英九只是笨、只是無能,致使社會瀰漫虛無、絕望心情。偏偏在野黨恍如送入急救病房,於是沒「彼可取而代之」意志後,境況陷入較2006年還邪惡的崩毀局面! 
馬英九笨、無能是事實,但真正關鍵在於他的偏執!他的用人風格狹隘、同質性太強;但知依循黨國體制,不願民主包容。更重要的是,他念茲在茲的歷史定位,是以大中國來量身訂做,他在乎的是他日後在中國史上如何評價,而非以台灣史為念。種種偏執匯聚而成的政策施為,笨只是表象,而所製讓人恐慌絕望的邪惡氛圍,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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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2╱中央社╱國內國會

 

國民黨立委:總統用國務費做公益無不妥

  媒體報導,總統馬英九用國務機要費向社福團體購買月餅,引發民進黨質疑黨政不分。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表示,這些月餅以馬總統名義、透過地方黨部協助發送,並無不妥;同黨籍立委徐中雄說,馬總統基於善意,用國務機要費做公益並無不可。

  自由時報報導,馬總統用國務機要費向社福團體採購「愛心月餅」,透過國民黨各縣市黨部以及民眾服務社轉送至受贈單位;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質疑這是黨政不分,馬總統讓全民買單、拿國家資源交給國民黨做人情。

  丁守中受訪表示,這些月餅都是以馬總統的名義送給各單位,只是透過地方黨部協助發送,「馬總統用國務機要費做公益有何不可?至少不像前總統陳水扁是把國務機要費放在自己口袋裡」;同黨籍立委洪秀柱說,民進黨不應吹毛求疵,應先把自己的重大弊案弄清楚再說別人。

  徐中雄表示,馬總統為做公益才向社福團體購買月餅,加上今年國內景氣不好,且國務機要費本來就可以用來做公益事務,馬總統基於善意,用國務機要費買月餅並無不可;至於透過地方黨部發送的方式,他認為只是小瑕疵,往後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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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冀明--律師爆黑幕:比法條不如有金條

2011年12月29日
 

這是一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面對台灣司法的真實告白。

張冀明,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他2006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500家事務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戰功彪炳。

一次次的紀錄,像勳章般貼在他的身上:法商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案,在他手上反敗為勝, 拿下20億元賠償;湯秀璸控告醫生丈夫殺人未遂案,在他接手後拿下高額和解金;威盛商業間諜案太電案,他都沒錯過。

張冀明也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在股東會經營權大戰裡,他關門跳上桌子舌戰對方律師團的畫面,經常出現;面對上門搜索的檢調人員,他也不假辭色;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曾3次在開庭時當庭質疑法官有既定立場,審判不公,當場離席抗議,3次卻都勝訴。

今年12月,張冀明卻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他將從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他高掛25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遠走北京,發展新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 ,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是其中一部分,」張冀明說。法庭上發生的種種怪象,讓他不想再走訴訟這條路。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張冀明無奈,他長於訴訟,但當自己投資的錢被朋友虧空,他都不想上法庭討回公道。因為他知道,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 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 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義務。

「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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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怪象******

怪象一:拿公家錢竟不算貪污

張冀明指出,法律制度有不少漏洞,解釋一變,犯法的定義也跟著變。

以公務員貪污為例,一般觀念裡,只要能證明公務員明知是公家的錢,卻收進私人的口袋,就算貪污。但在特別費案中,竟有人提出「大水庫理論」,認為鈔票是不記名的,即使先放進私人口袋,只要後來又掏出來,用於公務,只要來源是特別費,收支相抵,就不能算是貪污,這種說法竟得到法官採納。

貪污認定都可以這麼有「彈性」,更別談其他的罪,要鑽法律漏洞,更是容易。

怪象二:檢察官任意選擇證據

檢察官為追求個人表現,在重大案件中濫訴,是司法制度中另一怪象。

張冀明曾遇過檢察官傳訊當事人時,一開口就要求被告測謊,但如果當事人通過測謊,檢察官卻不再傳訊,認為測謊沒有證據力,也不再蒐集更多證據,就直接將對方起訴。

最後,那位檢察官得到了國家的傑出獎章,當事人也獲判無罪,律師也拿到了他的律師費,唯一受到損害的,是被告的人權和金錢。

張冀明在書稿中指出,他曾聽過有檢察官在訊問過程中,直接和當事人要錢,甚至還有檢察官的訴狀完全抄襲原告的訴狀,引用證據也充滿錯誤,但仍起訴。「很不公平的是,檢察官起訴,七○%、八○%,都是要判刑的,」如果是一般人自己提起自訴,被告被判刑的機率只有一○%到二○%

怪象三:非法搜索還要求簽名

張冀明曾遇過調查單位沒有合法的搜索票,就進行搜索,或是搜索票上註明搜索A地點,調查單位卻到B地點搜索,對一般人進行非法搜索,最後再要求對方簽名;有了這個簽名,就能夠把非法搜索合法化

怪象四:不收錢法官未必公正

在法庭上,法官憑自由心證,判斷該採信哪些證據,但是,即使是不收錢的法官、檢察官,也可能因為其他行政機關等壓力,影響判決

張冀明表示,像檢察官面對調查局等其他行政機關移送案,容易有辦案壓力,不起訴,可能會被視為辦案不力。若法官、檢察官長年合作辦案,也可能因為檢察官抓住法官的辦案口味,法官一開始就先入為主接受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認定被告有罪。

張冀明就遇過,他代表某公司和政府機關打官司,一開始法院都願意調查事件真相,要求政府機關提出證據,沒想到,當最後調查出新證據,發現在這個政府單位監管下,竟有二億九千萬元資金流向不明,該行政機關突然變得不願意配合調查,法官也刻意忽略新證據,用「與本案無關」為理由,迅速結案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義務

遇到收錢的法官

勝訴的案子,最後變敗訴

最近幾年,張冀明遇到的一個案例,正可以說明司法怪象,如何影響判決結果。

二○○四年,張冀明接到一宗保險理賠官司的委託,委託人原本為海外工廠保了高額產險,工廠發生事故後,委託人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新台幣十二億元,保險公司卻以不合合約規定為由,拒絕理賠。

張冀明接手時,委託人一審敗訴,判決書內容多是抄襲控方律師遞出的狀子,對方律師把訴訟的焦點放在鑑定報告上。

張冀明飛到當地蒐證,訪談相關人之後發現,負責出鑑定報告的公司,雖然是由投保人指定,但在出具報告前,保險公司竟然有辦法讓鑑定公司更換鑑定人員,修改報告內容。而且鑑定公司在出具報告前,竟先跟保險公司開會,告知報告內容。這個關鍵證據,讓張冀明二審獲勝。

但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張冀明卻遇到他執業二十多年來沒碰過的事。

最高法院採法律審,意思是只審理判決過程適用法律有沒有違誤,不會再重新調查事實內容,並且以保障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為理由,不開庭,也不公布承審法官的名字。

因為不開庭,張冀明只能透過申請閱卷,得知法官的裁決和對方的訴狀內容,但他申請六次閱卷,六次都沒獲准,最高法院的答案是,「卷宗仍在法官手中,這是秘密分案,我們無法要求法官提供卷宗。」

不能閱卷,無法掌握案情,更無法辯護,張冀明說,「這是我執業二十多年以來,從沒遇過的事。」

沒多久,最高法院發回二審法院重審,第一次法院仍判張冀明勝訴。沒想到,再送回最高法院重審時,最高法院不但退回,更越過不重新調查事實的權限,直指部分鑑定報告內容不可採信,要求下級法院重審。這一次,二審法院順應最高法院意見,張冀明敗訴。

張冀明收到判決書時,才突然發現,判決書上寫明了那位最高法院承審法官的名字,多年前,張冀明的另一位當事人告訴過張冀明,他曾送錢賄賂這位法官。「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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