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債權優先清償 初審過關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李淑慧、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1.10.28 02:56 am
因應太子汽車事件,立法院昨(27)日初審通過勞基法第28條修正案,將勞工薪資債權清償順位優於抵押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不反對」,但擔心負面效應;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則強力反對,主張回歸社會救助制度。
圖/經濟日報提供 |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正案,但因朝野立委對相關條文修法內容仍有意見,因此送交立法院會前,先交由黨團協商。未來勞工薪資債權清償順位若優於抵押權,此舉恐怕造成中小企業日後借貸困難,衝擊國內經濟發展與就業安定。
太子汽車積欠員工薪資長達十個月,依現行法律規定,即使拍賣太子汽車大樓,銀行債權及欠稅都擁有優先清償債權,員工被積欠的薪資不一定有著落,立委因而提案修正勞基法,要求將勞工薪資、退休金,以及資遣費等,列為優先受償債權。
勞基法第28條修正案,規劃使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債權,有優先於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以及一切債權受清償的權利。
王如玄表示,她對此提案「不反對」,但有所擔心。民國71年制訂勞基法就有類似主張,外界憂心影響企業融資,改以工資墊償制度。「當時的問題,此刻仍然存在。」
王如玄指出,這項修正案因太子汽車而起,但能否溯及既往?如果溯及既往,問題將更大,企業融資勢必增加擔保品,否則會抽銀根,可能引發負面反應。經濟部對修法持保留態度,日後將密切關注修法進度。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當場明確表達反對立場,直言「期期以為不可」,這項修法將影響產業與經濟發展,傷害廣大勞工就業機會,金融機構或民間企業擔保債權若受影響,企業融資會受限,產業會受衝擊,進而影響員工。
吳當傑表示,目前金融機構放款金額約23兆元,其中由銀行貸放的21兆中,有4兆是貸放給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而企業資金來源約有78%來自銀行融資,此案若通過,將衝擊銀行挺企業的作為。
吳當傑認為,要解決工資積欠問題,應回歸社會救助制度,讓現行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發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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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痛批/猶如開倒車 不利企業籌資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1.10.28 02:56 am
銀行公會昨(27)晚發布新聞稿指出,立委提案修正勞基法第28條,使工資債權優於抵押權,將不利於企業籌資,是「開倒車」作法。
銀行公會表示,勞基法第28條修正案,將員工薪資債權受償順位修正為優先於抵押權,將嚴重衝擊目前企業擔保融資制度,未來以設定抵押權來確保債權的方式,將充滿不確定性。 對銀行而言,擔保物權不再是債權確保的有效方式,將被迫降低授信額度等方式因應。不利企業日後籌資,對員工工作權反而造成傷害。銀行公會認為,企業積欠員工薪資應屬社會救助層面的問題,應透過社會救助制度的建立與落實解決,例如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放寬為九個月。
【2011/10/28 經濟日報】
律師分析/恐造成金融體系混亂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2011.10.28 02:56 am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羅子武昨(27)日說,工資債權大於物權擔保,政府如果沒有完善配套措施,銀行放款緊縮,公司融資困難,將造成金融體系混亂。永成法律事務所律師馬在勤說:「一好三壞」。
同時也是維揚法律事務所律師羅子武指出,若立法三讀後,抵押品拍賣後要扣除稅捐、負擔跌價的不利益,最後扣掉工資債權,變成銀行取償變低,往後對抵押品無法估價,放款額度緊縮,影響企業甚鉅。他說,銀行不對企業融資,企業無法發薪資給勞工,惡性循環下,修法似乎並未真正保障到勞工的工資債權;且如何兼顧抵押權制度的完整性,值得政府深思。
【2011/10/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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