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金獎 花4萬就有

評鑑浮濫 協會收錢 拗給業者目標

2013年08月28日  
商品獎項與捐助金額

【吳家翔、王家俊╱台北報導】市售產品「金牌獎」滿天飛,但有些獎並非比賽得來。監委調查,民間機構舉辦的商業評鑑,獎項琳琅滿目,報名表竟載明會務捐贈金額,從四萬到五萬元不等,不僅缺乏公信力且誤導消費者,監委質疑根本是「拿錢換獎」,也是廣告不實,要求內政部應督導人民團體辦理的各項收費評鑑活動。

監委程仁宏說,內政部許可立案的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舉辦多年評鑑活動,頒發「第一品牌」、「國家優良商品金牌獎」及「消費者滿意金牌獎」等,評鑑產品橫跨美食餐飲、環保綠能、醫療美容、生物科技、機械五金等;但報名表載明會務捐贈金額:第一品牌為五萬元、國家優良商品金牌獎四萬元、消費者滿意金品獎四萬元。他說,據內政部函覆,「幾乎是給錢報名就得獎。」
程仁宏說,中華兩岸消費者優良工商經貿發展協會也有類似情況,分為「國家品質頂級金牌獎」、「台灣最佳品質特優獎」、「台灣百大優質品牌」等五項,每項都是會務捐贈金額要四萬元。程指消費者分不清這些金牌獎原來是用錢買的,主管機關應了解相關評鑑有無公正客觀審查,或只要報名就得獎。 

「協助建立品牌」

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理事長、前立委鄭余鎮回應說,他們不是營利社團,是協助廠商建立品牌,「國家優良商品金牌獎」是鼓勵業者朝此目標前進。記者質疑將造成消費者誤解,鄭辯稱:「那是你的誤解,就像小時候寫要當總統,不一定每個人都當總統。」 

堅稱為民眾把關

中華兩岸消費者優良工商經貿發展協會楊祕書長受訪時,撇清他們並非賣獎座,而是為消費者把關,廠商除了報名,還要寄產品來審核,看產品包裝與時效標示是否清楚,但他們不檢驗產品。記者問,如何認定「品質頂級金牌獎」?楊解釋不清,一再強調他們不是為了私利。 

違規可停止業務

主婦林女士說,看到「金牌獎」,當然會優先購買,「感覺品質較有保障」。行政院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說,政院將責成各機關,受邀參與團體評鑑時應審慎,避免成為替不肖團體背書的「打手」。內政部政次蕭家淇說,尊重社團自主性,只要評鑑不違反法規,基本上不干涉,但若違規,將處以警告或停止一部分業務等。 

產品得獎標示亂象

◆《大華晚報》早年的「秋節優良食品評鑑會金牌獎」,迄今仍有商品標示沿用,但該報社早於1989年解散,報社原登記地址也已易主。
◆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辦理的優良廠商「第一品牌獎」、國家優良商品「金牌獎」、消費者滿意「金品獎」等,不勝枚舉,卻在報名表載明會務捐贈金額。
◆金牌獎、金球獎、金字招牌獎,統統標榜是食品界第一名,連便當盒也有「第一品牌獎」,背面還特地印上「獎狀」,獎項琳琅滿目,公信力令人質疑。
資料來源:監察院 

 

 

產學合作大騙局 教授爆料九成造假

【影音新聞來源/中天提供】

我們常常可以聽到,某某大學跟企業一起「產學合作」,這本來是好事一件,但卻有大學教授向中天調查中心投訴,校內高達九成的計畫,都是為了業績、憑空製造出來的「假產學」,一年訛詐的高教經費不計其數。接著帶您了解,這場學術大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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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產學合作 一場學術騙局?

  • 2012-08-10 01:16
  •  
  • 中國時報
  •  
  • 【周平】

     就理念層次而言,一個人的行動只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應該問心無愧了。但如果無愧的行動在現實世界中產生了非預期的惡果,則我們有必要對行動的結果負起責任。否則,這個行動在倫理上仍是不道德的。

     為了促使大學學術研究能對國內產業的發展產生相得益彰的助益,並將研發成果反饋教學,以落實務實致用特色,教育部特訂定「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其中第二條對產學合作目標做了理念上的界定:「大學及專科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應以促進知識之累積與擴散作為目標,發揮教育、訓練、研究、服務之功能,並裨益國家教育與經濟發展。」而國科會也訂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從規範性層面來看,上述官方界定下的產學合作政策似乎立意良善,操作得當將對學術研究和產業需求產生良好的媒合作用。然而,從事實性層面來看,除了部分成功案例之外,產學合作政策在各技專校院發生了許多令人瞠目結舌並違背上述理念的舞弊實例。從中,我們看到傳統文化中「陽奉陰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事邏輯得以發揮得淋漓盡致。

     高教工會成立以來,不少會員分享了他們親身經歷的「假產學合作」案。由於教育部獎補助的核配申請要點規定,每一案簽約金至少須五萬元以上才能列計學校績效。許多學校便在校內以教師評鑑辦法規定相同的金額來脅迫每一位教師,無論用甚麼方式,都必須要每年(或兩年)至少成案一件。某私立技術學院,甚至可以在去年六、七月間成案一百多件。(真是另類台灣奇蹟!)

     為了升等或不被解聘,許多教師只得出賣學術良心,自己出這五萬元(或更多)與業者共謀偽造出一個假產學案,然後再跟學校核銷該筆款項。學校還從中收取百分之十的管理費,再據此向官方申請補助,官方也睜一眼閉一眼配合作弊,以完成這個心照不宣的績效共謀。有些大學為了貫徹產學合作,特別找聽話的親信擔任研發長或系主任,以擔任執行「假產學之名行壓榨教師之實」的第一線打手。

     產學合作的怪譚五花八門令人瞠目結舌。例如,有中文系教授與診所合作,研究病歷寫作與修辭之關係。也有外文系教授與養豬戶合作,以提升豬農之外語能力。面對諸多亂象,主管機關不應漠視自身的責任倫理。當然,教育部最近確實做了一個軟弱的提示,提醒各校「應注意產學合作實施之實際效益,實務解決業界問題…,避免過度追求產學合作件數與金額等」。筆者擔心,這又是一個雷聲大雨點小的虛應故事。

     筆者建議,教育部應積極追查各校「偽造文書」和「詐領教育部補助款」的假產學案,並建立吹哨者條款,保護拒絕作弊並勇於揭弊的教師,以匡正作弊者升等、拒絕配合者不續聘的顛倒亂象。如果教育部沒有認清執行上的疏失並承擔責任,監察院不應坐視不管。

     (作者為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主任、台灣高教工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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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明世界第一? 破除獎牌神話迷思

【影音新聞來源/中天提供】

「國際發明展,某某大學又得了金牌」,這樣的新聞你一定不陌生。但究竟這些發明展是甚麼樣的展覽? 有大學教授爆料,其實很多發明展,是花錢就能參加的發明展;只要有報名,幾乎都能拿獎回來!今天的中天調查報告 大學怎麼辦系列報導,提出反思:「大學瘋獎牌,是否瘋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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