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台大通過彭文正兼職主持 教職員踢爆「上下交相賊」黑箱作業

 2015年08月06日 18:13

日前引發強烈批評的台大教授彭文正主持節目兼職案,在台大校院方強力施壓下,據指出,台大將宣布批准新聞研究所彭文正提出的所謂「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台大教授劉靜怡對7月底卸任的社會科學院長竟發公文要求新研所通過此案,表示不可思議,她曾在會議上直接顧問長楊泮池,必須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布這個產學合作案的全部資訊。

 

 
身為台大新研所合聘教授的劉靜怡質疑,「號稱台灣最高學府,一個連必修課的教學人力都長期不足,必須長期仰賴他所教師協助開授必修課的系所,卻可以撥出人力去主持綜藝節目,這是哪種培養精英的邏輯?綜藝節目咖沒適當的課可教,所以就該去搞違法兼職嗎?就讓綜藝節目咖去教新聞法律啊,他不是號稱最懂新聞自由嗎?」劉靜怡質疑,「有哪一個規定教授申請兼職就要准?」她認為,這個案子證明台大高層「法律智障無下限」。劉靜怡在臉書也透露,綜藝節目咖(彭文正)當年違法兼職(TVBS),參與處理該案的林萬億老師應該拿出彭簽下悔過切結書。

 

彭文正兼職案引起社會爭議,當時教育部認定他已違法兼職,要求台大校方處理,彭文正當時還反擊教育部指「兼差不等於兼職」,唯7月間,彭文正允諾暫停主持節目,待校方將其提出之「壹電視產學合作案」程序完備後再說,設若產學合作案通過,形同彭文正可以大剌剌地以專任教授身份主持壹電視的節目,唯必須遵守教育部兼職不能超過8小時的規定。

與新聞專業不符 新研所否決產學合作案

一群台大教職員致函《風傳媒》表示,台大此舉完全不顧新聞研究所之內部決議、明顯違反該校產學合作相關規定,更將為社會價值觀、台大整體校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信中痛陳,「台灣大學不能再成為另一個社會主要亂源!反智、理盲、民粹、知法玩法…不能成為台灣大學治校的常態!」

台大教職員表示,台大校方會聲稱這個產學合作案是經新研所、社科院審核通過,但事實是,台大新研所曾對彭提出之產學合作案召開所務會議,會中以「5:1」的表決結果,否決了「壹電視產學合作案」。所務會議的否決理由為:「台灣『政論節目』過度追求收視率,同時,是以『來賓』言論為主,電視台/主持人基本上無法『守門』功能,幾乎已經成為台灣造謠與抹黑的主要來源,爭議甚多。其經營與操作方式與「新聞專業」嚴重不符。因此,不同意產學合作。」

此外,台大規定專職教員在外兼職每周有8小時的上限,彭文正之前曾向新研所承諾每周參與「正晶限時批」的節目會遵守「8小時上限」的規定,新研所也曾開會當時對彭文正的「自制」表示樂觀其成,但當時的會議中完全沒有「產學合作案」,只是一再重申盼彭員尊重台大對專職教員在校外的兼職的相關規定。

新任所長王泰俐「挺」彭 強渡關山

但沒想到台大校方從此就一口咬定台大新聞所批准了彭的「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台大教授表示,這種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因為在「產學合作案」被提出後,如前所述,台大新聞所依法另外召開所務會議,並在會議中否決了「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前所長洪貞玲教授據理力爭,還與校方發生了嚴重爭執。

台大教授表示,8月1日後,新所長王泰俐上任(台大新聞所所長派任是輪流制,今年輪到王泰琍教授)。王泰俐是表決中唯一的「挺彭派」,而且,也是彭介紹到壹電視擔任倫理委員,新研所教授儘管多次向王泰俐強調所務會議已否決這個產學合作案,王所仍對外宣稱已經通過,並將該案送出,為此,新研所教授也與王泰俐發生多次口角衝突。

彭文正教學研究績效低 不可能通過評鑑

此外,根據「國立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三條,在外兼職「須經所屬學院評估合於標準者…但其標準不得低於該系所教師教學及研究之平均績效,且每年均須重新評估」。因此,新研所即使在彭保證遵守8小時兼職上限外,彭還是必須通過社科院院方的「評鑑」合格才行。

台大教授表示,彭文正早已無心教職,其教學和研究績效在新研所「幾乎年年倒數第一」,根本不可通過評鑑。他們痛陳現在的情況與台大校方的態度,是非常典型的鄉愿與沉淪,上下交相賊。

劉靜怡表示,她不但去信楊泮池表達不滿,在7月下旬一次開會的場合,對彭延後評鑑獲准,甚至大搖大擺搞違法兼職,直接與楊表達意見,「但楊校長又是一貫笑容可掬以對。」劉靜怡諷刺建議楊泮池,以院士兼校長身份搞個法規大鬆綁,台大教授人人都可「兼差非兼職」去搞月入8、90萬的好差事。

劉靜怡指出,以她法律人的最低標準來開條件,就會先要求「綜藝節目咖」先承認他過去1年多來都是「明知不可違法兼職」卻「違法兼職」(聘書上寫得清清楚楚,兼職需校方書面同意,即使不談公務員相關法令規定,他的行為最起碼也違反聘約規定,除非有人不識字到連台大聘書都看不懂的地步),並且由校方召開教評會議處,而且要求電視台必須針對過去1年多的「事實上兼職行為」和「事實上產學合作契約關係」,先回溯支付回饋金,並且一次付清。把過去的帳都結清了,再針對新的產學合作條件進行商議。

 2004年08月02日

【吳燕玲、楊桂華、蘇岱崙╱台北報導】國民黨主席連戰的女兒連惠心,日前爆發她的華暘傳播董事長私章疑被盜刻欠債,教育部隨即接獲檢舉,指連惠心目前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專任副教授,違反專任教師不得兼任私人企業董事長的規定。本報調查,連惠心不但是華暘傳播董事長,還身兼創投公司中科管理顧問公司的董事。台師大限期要求解釋,否則可能予以解聘。

《蘋果》調查,連惠心除了擔任華暘傳播董事長,因對投資理財很有興趣,二○○○年連戰敗選後,九月正式涉足創投界,成立中科管理顧問公司並擔任董事長。今年七月五日,連惠心辭去中科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但仍擔任董事。 

 

打算結束華暘傳播

本報試圖連絡連惠心,但連惠心目前在法國巴黎,昨晚她透過友人向本報說明,指台師大給她三個月的時間處理,她已著手欲處理掉這些在外面的兼職,並已辭去中科董事長職務。不過,這位友人不清楚連惠心是否也要辭去目前中科董事一職。至於華暘傳播,連惠心透過友人表示,她已打算結束華暘傳播,「但因為卡在李淳容的債務問題,公司還需要一些時間處理。」
對於連惠心在校外兼任華暘董事長,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朱楠賢表示,這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中,公立學校專任教師不得兼任營利事業機構董事長的規定,上月已發函給台師大,要求校方調查。
台師大主任秘書王希平昨受訪時指出,校方在六月初連惠心爆發華暘傳播冒貸醜聞時,已「先一步」處理,要求她說明。但連惠心提出的說明書,僅一再解釋她兼任董事長只是「掛名、名譽性質」,且「沒拿待遇」,純粹是為了製作《歷史的台灣》節目才成立該公司。
台師大人事處主任林為紀說,校方認為連惠心的說明不完整,因此退回去。台師大也要求連惠心最遲九月十五日前,提出「非華暘傳播公司負責人」的完整說明,否則新學期開始後,連惠心恐將面臨三級三審的教評會討論,最重可予以「解聘」處分。 

九月十五日前解釋

王希平說:「按照規定,專任教師不能在校外擔任董事長或負責人,連惠心擺明就是不合規定。」他強調,校方給連惠心重新說明的最後期限,事實上是新學期開始前,嚴格來說,昨天八月一日就是新學期開始日,連惠心還沒提出新說明,就已違反規定,但校方考量九月十五日才是真正開學日,又多給連惠心一個多月的緩衝時間。
林為紀說,校方事先對連惠心擔任董事長「完全不知情」,直到華暘爆發財務糾紛後才得知;連惠心從未告知校方在外兼職,也從未以書面報經校方核准。至於台師大聘任連惠心前,有無事先調查她是否在外兼職,林為紀說:「因連惠心擔任該校教職多年,這部分已難查證。」 

報你知
公家教師不得營利

教育部今年五月訂定的「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規定,公立學校的專任教師不得兼任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的董事長、董事、監察人、負責人、經理人等職務。連惠心已違反此規定,台師大校方可依三級三審制度,依序召開系教評會、院教評會與校教評會討論此案,報教育部核定後,最重可給予「解聘」處分。 

友指志向遠大像連戰

【吳燕玲╱台北報導】連惠心再爆醜聞,連惠心的友人無奈地說:「連惠心已經這麼大了,她想要做的事情,連她爸爸媽媽也管不了。」
連惠心長相甜美又家財萬貫,外界總以「大小姐」的眼光來看她,但與連惠心共事過的人說:「其實她並不難相處!講話也很直接,不會拐彎抹角。」 

盲目信人

天之驕女總是招人忌,加上她興趣廣泛,想做的事「都很偉大」,前陣子華暘傳播發生李淳容事件後,一名友人就說:「某些部分連惠心其實和連戰蠻像的,當她信任一個人的時候根本不會想到那麼多。」所以才會惹出爭議。
連惠心九年前與電視製作人李淳容合作拍攝《發現者》紀錄片,曾在公視播出,因版權關係連惠心出資三百萬於一九九六年成立華暘傳播並擔任董事長。除了《發現者》外,華暘還製作兒童節目《摩登蛋頭族》、《歷史的台灣》紀錄片。友人說,連惠心籌拍《發現者》打算做成台灣版的《Discovery》,「她在影像製作上可以說是志向遠大,想要有一些成就。」 

連惠心兼職受查事件簿

◎2004/6/4 華暘傳播爆發財務糾紛後,台師大校方才知道連惠心在外兼任董事長,立即請她提出說明。 
◎約6月底 連惠心說明文中以「董事長是掛名的名譽性質」、「未拿待遇」等說法,推托兼職董事長一事。台師大駁回,並下最後通牒,若無在9/15前提完整說明,將面臨解聘命運。 
◎7月 教育部人事處發函給台師大,要求校方調查。 
◎約7月底 台師大回函教育部,告知處理方式。 
資料來源:臺灣師範大學、教育部 

連惠心爭議事件及處理方法

2004/6/04 好友兼工作夥伴李淳容以連惠心及華暘傳播名義向外借款二億元。
處理方法連惠心指李淳容盜刻印章並在報紙登廣告詳列八枚印樣式澄清。
2004/2/25 《壹週刊》刊登連惠心念書時的英文信件,信中提及父親打母親。
處理方法連惠心公開展示簽名並稱信件偽造,並控告《壹週刊》。
2004/1/14 《壹週刊》報導連家以人頭公司在加州置產;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連方瑀與連惠心涉逃漏稅,且房子根本沒賣。
處理方法連惠心稱1993年已把房子賣掉,並控告段宜康妨害名譽。
2004/1/07 《壹週刊》揭發連方瑀在波士頓置產,連戰未申報這筆房產。
處理方法連惠心稱留學時購置,「忘了告訴母親」並表示感到懊悔,連方瑀透過國民黨文傳會道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05年2月25日 - 因為壹周刊報導找「庸醫」雙眼皮,而告上法庭的連惠心,昨天被媒體披露之後,今天又證實,已經主動請師大的專任副教授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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