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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1119fin001

文|林喬慧    攝影|董孟航
 

老牌揚聲器代工廠東科股價自掛牌後一路下跌,慘遭套牢的股東向本刊投訴,東科營運走下坡全因劉松藩之子—董座劉政林,3年前併購家族持有的虧損子公司東雅電子造成,已向金管會發函檢舉涉嫌圖利。劉政林則對本刊喊冤,強調併購全為東科利益考量。

「東雅電子負債累累,拖累東科不再賺錢,更重要它跟劉政林家族有不少借貸關係,我們合理懷疑這起併購案,根本是圖利自己及家族人士,讓劉政林債留東科,錢進自己口袋。」股東代表律師李德正指控東科—KY董座劉政林涉嫌圖利自家人。

 
 

 

三度掛牌台股的東科—KY,每年獲利在4、5元水準,因此吸引不少投資人追捧,股價也從掛牌價60元,一路漲到最高的95元。沒想到,近三年營運每況愈下,不只每股獲利對半砍,如果扣除出售香港房產的業外收益,去年本業其實已步入虧損,公司股價更是一路慘跌,最慘僅剩18元。

看到東科—KY股價只剩最高價的1/4,2014年,以平均55元買進2%~3%持股的一群股東,憤而找律師調查,結果發現東科營運走下坡,竟與2014年由劉政林主導的一樁併購案有關,併購對象則是當初劉政林從東亞科集團切割出去,由家族100%持有的子公司—東雅電子。

股東們質疑劉政林在2014年雖只花4.9億元買下東雅電子,但也承接東雅電子近19億元負債,等於併購代價近24億元,而當時東科淨值才18.4億元。

 

李德正指控,東雅電子當年的營收雖達40多億元,卻只賺560萬元。還有來自東亞科集團高達6.7億元的應收帳款,卻在收購前8個月,經過減資近9成沖銷帳務。

對於股東指控收購東雅電子的價格不合理,劉政林強調,收購價格已請鑑價公司「美國評值」出具報告,東雅電子估值約5.7億元,最後以4.9億元交易。「為什麼不講東雅電子2013年賺了1、2億元?2002年全盛時期每股甚至賺10幾、20塊?」但股東認為這些是併購前的事。

講到激動處,劉政林忍不住敲了幾下桌子,「東雅電子有很多專利,1997年還買進廣東惠陽的一塊土地,價值沒有重估過。東科用淨值跟我買,我根本是虧了。」「東雅電子當年買進不少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我自己還承擔未到期的1億多元虧損。」

至於應收帳款6.7億元,他解釋,這是母公司跟子公司三角貿易及調度的三方沖帳,實際沒有金流往來,「減資是最負責做法,我們把虛胖的帳務沖銷,讓東科買到乾乾淨淨的淨值。」

 

 

 

 

東科董座「超低調」賣股的祕密

呂玨陞
2018-04-03
焦點新聞
1111期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392/post/201804020012/%E6%9D%B1%E7%A7%91%E8%91%A3%E5%BA%A7%E3%80%8C%E8%B6%85%E4%BD%8E%E8%AA%BF%E3%80%8D%E8%B3%A3%E8%82%A1%E7%9A%84%E7%A5%95%E5%AF%86

兩年前,東科董事長劉政林一筆超過四成股權的移轉交易,加上對象是神祕的外資企業,此舉引起許多投資人的不解,兩年後的今天,劉政林親上火線,對外澄清所有的疑問。

二月底,音響代工業者東科-KY(以下簡稱東科)發布二○一七年財報,儘管營收較一六年上揚近兩成,但獲利三項比率皆下滑,導致稅後EPS(每股純益)只有二.○五元,比起一三年上市初期的五元水準相去甚遠。

 

面對欠佳的業績,東科董事長劉政林語重心長又不失信心地說:「最壞的情況,應該在一七年底,現在已經過去了。」劉政林對業績展望發表了樂觀的看法,但他沒有說的是,身為董事長的劉政林,股權已經悄悄轉移了大部分。

 

時序回到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東科第一大股東,由劉政林本人及家族控制的DJR公司,申報將持有的二六四三.七六萬股東科,以三一.五元全數售予外資企業「高優有限公司」,占東科當時股權達四三.三四%,當日,個人另外還申報減持一千餘張。這筆總金額超過八億元的交易,只能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的「事前申報」欄位檢索到,在重大訊息上,並未發現東科或高優申報的相關公告。

 

 

移轉股權會變天?

稱個人行為無損經營權

 

身為最大股東,原本由董事長控制的投資公司,將股權全數轉讓,足以左右東科經營權,劉政林本人名下僅剩的一千五百張持股,質押比重也達到九九%,自然引起小股民的疑問:高優的背景是什麼?移轉如此巨額股權,會不會造成公司震盪,甚至為日後「變天」埋下伏筆?

 

針對小股東質疑潛在的治理問題,東科董事長劉政林大方回應,轉讓股權是他個人的理財規畫,高優對東科純粹是投資目的,並無意於經營權;具體例證是經營團隊仍維持原班人馬,轉讓股權一年後的改選(一七年度),全體董監事及經理人並無異動,公司營運也無變化,就公司治理而言,不存在顯著風險。「今年我就滿六十五歲,到了這個年紀,心裡想的是什麼,一定是理財和退休問題」,劉政林說。

 

談到高優的背景,劉政林表示基於保密協定,無法披露背景,不過他保證,高優幕後出資者絕非外界傳言的陸資,同時也無意爭取董事席次,更不參與公司經營。

 

關於這筆巨額交易,劉政林解釋,主要是以避免令股價出現不正常波動為主要考量,才選擇在盤後洽特定人交易,「一切依證交所規定辦理」,劉政林解釋,依照《證券交易法》規定,取得股權的高優,才是依法應該主動申報的對象,而高優不是公開發行公司,並無登錄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資格,故只能選擇在報紙刊登公告。

 

翻開《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條文寫著「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取得股份之目的、資金來源及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 再依據申報事項要點第五點規定「初次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十%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公告。」

 

重要訊息僅登報

資訊不透明難消弭質疑

 

「任何人」這三個字,也包含外國之自然人及法人,顯示按規定,辦理公告的責任確實在高優身上。本刊詢問主管機關後才發現,在一六年十二月二日,高優確實完成了報紙公告,揭露取得人、股份、股權比率及資金來源等事項,不過卻是刊登在相對非主流的《眾聲日報》上面。

 

此舉固然合法,卻似是走在法規的灰色地帶,因為對絕大多數投資人來說,除了四大報以外,不太會關注其他中小型報紙,選擇發行量較低的報紙刊登股權巨額交易資料,對投資人來說,資訊落差情況已然加劇,不免讓小股東有迴避監督的感受。

 

此舉雖非東科的責任,但身為必須以高規格強調公司治理的上市企業,本應力圖資訊透明,以此次狀況來說,顧及小股東權益的作法,應該是高優委請東科代為公告,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周知,必然能消弭許多市場上的質疑聲浪。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朱德芳認為,無論取得股權者是否為公開發行公司,日後交易所或櫃買中心也可以在收到通知後,代為在網站發布相關訊息,相對於實務上能見度逐漸降低的報紙公告,更能讓資訊廣為人知;因應法規的適宜性進行修法,才有利於發展更公開透明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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