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2 11:56經濟日報 記者廖賢龍/台北報導
2019年台股已有223檔ETF掛牌交易,可預期的未來還會持續增加,但面對那麼多的ETF,投資人應掌握五原則投資ETF,才不會跟自己預期有落差,甚至投資失利。
一、中長期持有挑原型ETF:現在越來越多投資人存股標選擇ETF,台灣證交所說,除原型ETF外,槓桿、反向及期貨型ETF皆屬於交易型ETF,並不適合長期持有。
其中,期貨型ETF以期貨指數作為主要交易與投資標的,基金經理人需依照指數規則,將成分期貨定期轉倉,轉倉成本可能產生的損失將無法避免,且追蹤標的為期貨指數,而非現貨表現,應留意兩者走勢可能有所差異。
二、ETF流動性不要太小:未必每檔ETF交易都活絡,投資人保護中心說,如果單日平均成交量偏低,就容易墊高投資成本或降低獲利、提高損失,有些ETF甚至有停止交易、下市或清算的適用條款適用,投資人不可不慎。
三、ETF折溢價不合理:台灣ETF都是上市或上櫃交易,價格由市場供需來形成,ETF表彰的資產價值反應於基金的每單位淨值。投保中心表示,雖然設有初級市場的申購贖回,以及流動性提供等平衡機制,理論上將使市價貼近淨值,但在流動性不佳、平衡機制失效或供需失衡之下,市價與基金單位淨值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折溢價幅度,對於投資人形成潛在的風險。
四、ETF追蹤績效有落差:ETF績效表現可能因管理費用、成分股或權重差異、匯率風險、流動性、追蹤指數策略暨方式等原因,也會導致與其追蹤的指數績效跟投資人期望報酬不一致的情形。此外,ETF雖有分散風險效果,不過,還是受各類資產、投資區域的景氣循環或金融市場變化影響而產生波動。
五、留意ETF終止條件:除了各ETF在公開說明書列有終止上市條件,證交所說,2019年7月26日的新規定為: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者,最近三個營業日之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百分之九十時或基金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2千萬元者,應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終止期貨信託契約。
ETF終止上市櫃交易,對投資人影響不小,投資人投資ETF前,應該要詳細了解相關規定,才不會 「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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