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解釋簽約日改完工日理由
2010/12/21-黃女瑛
能源局解釋將太陽能系統電價買回費率由「簽約日」改為「完成日」主要考量包括,1、如先前資料顯示系統簽約達18.7百萬瓦(MWp)實際安裝只2.3MWp,簽約數量與完工數量間顯有落差。2、基於太陽光電期初設置成本下降較其他再生能源明顯、施工期相對短、且躉購費率相對較高等因素,造成設置者越延後設置越具利潤之不合理情形。
3、2010年台灣電價買回費率造成系統投資報酬率約5.25%,因太陽光電設置成本明顯下降,年降幅介於14.3%至23.4%之間,已超出原規劃之正常利潤,故修正為完工日費率除可使業者獲取合理利潤,亦符社會公益。4、參考國際上長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之歐洲國家,如德國、西班牙、英國、丹麥、義大利、荷蘭等。
6、太陽光電設置成本具明顯下降趨勢,設置者與台電公司簽約完成後,為免設置者未立即進行施工作業,待設置成本續降後再進行施工之不合理情形發生。7、為有效縮短設置者與台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契約至實際完工之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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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政府怎可失信於民
2010-12-21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圖為台中首座結合太陽能發電、教育、校園景觀與公共藝術的「太陽能綠葉亭」,由48片太陽能板構成,一年可為學校節省12000度電,相當於6間教室的發電量。(本報資料照片)
打造低碳家園、發展綠能產業是馬英九總統「黃金十年」中「環保救國」的重點項目,不過,在執行上,行政部門推出的再生能源政策卻是前後矛盾、漏洞百出。以最近太陽能購電政策大轉彎為例,地方政府與業者強烈反彈,大罵中央政府是強盜、詐騙集團,此案暴露出經濟部的施政品質實在太粗糙,政府失信於民莫此為甚。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自去年七月公告實施以來,紛擾不斷,十月初太陽光電業者向行政院、監察院陳情,抗議台電相關審查作業牛步化,不僅要填寫二百五十頁表格,還被層層關卡卡住,導致實際售電案件掛零。吳揆當時即指示經濟部應督導台電簡化相關流程,並加速審查,別讓官僚誤事!
不料,才過了二個月,經濟部能源局在十二月十七日悄悄上網公告變更太陽能躉購費率的適用基準,由「簽約日」改為「完工日」。由於明年台電的躉購費率可能下降三成,經濟部在距離年底只剩下十三天突然公告變更計費基準,這項政策大轉彎對於投入太陽光電的業者、民眾衝擊非常大。
首當其衝的是八八風災後努力推動「養水種電」的屏東縣,有上百名地主決定裝設太陽能板賣電給台電,如今經濟部突然變更以「完工日」為基準,縣長曹啟鴻大罵中央政策說變就變,讓他無法對災民交代。其次,依能源局統計,今年以來已簽約者共一六六件,裝置容量達一八.七百萬瓦(MW),這些案件都要重新簽約,若明年完工就要適用較低的躉購費率。
針對購電政策大轉彎,經濟部表示,由於太陽光電初期設備成本大幅下降,而德國、西班牙、英國等國家均以「完工日」為適用費率基準,因此做這項修正。但如此重大政策執行了近一年,竟然在年度終了前說變就變,簡直讓民眾、業者無所適從,經濟部如此急就章式的決策品質,有許多值得檢討之處。
首先,這項購電政策改以「完工日」為計價基準,如果是為了全民利益,且與國際接軌,經濟部今年初公告費率時,為何以「簽約日」為計費基準,難道經濟部不知道從簽約到完工有時間落差,而且給予一年完工期限,必要時還可以延長,業者當然會選擇最有利的方式進行。如今,趕在屏東縣六十多農、漁民簽約前夕突然公告變更適用費率,這樣的作法毫無誠信可言,難道不是詐騙集團?
其次,法律規範通常不溯及既往。經濟部在年度終了前突然政策大轉彎,明年起一律以「完工日」為計費基準,今年已簽約案件也必須作廢重新簽定。如此影響人民權益的重大事項,少則數十萬、多則數千萬、數億元的投資案,竟然在無預警下公告,怎能教人信服?更荒謬的是,十月初經濟部才信誓旦旦表示將加速審查作業,只要完成簽約即可適用今年的費率,沒想到短短二個月就跳票。
第三,經濟部對太陽能購電政策大轉彎,明顯違反了信賴保護原則。先前中科三、四期引發爭議時,馬總統曾表示,「在追求公共利益時,要注意信賴保護,這是維繫經濟發展及一個法治國家的重要原則。」政府對中科的廠商強調信賴保護,對太陽能業者卻說變就變,這是否是選擇性的信賴保護?
政府施政若言而無信,人民對政府的信心也會一點一滴流失。除了經濟部的再生能源政策一再出紕漏之外,財政部的取消軍教免稅案也令人不敢恭維,儘管財長李述德曾對外表示:「軍教課稅九十九年實施,當然是玩真的,我們本來就做事負責,不負責就要下台。」如今,再過幾天就邁向民國一百年了,老百姓還真不知這項政策何年何月可以落實。
不可諱言,台灣各項再生能源的發展仍在起步階段,比起歐美各國落後許多。馬政府將再生能源、綠能產業列為「黃金十年」的重點產業,不應該只是高喊口號,執行時則設下重重障礙,令人不得不懷疑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的決心。更嚴重的是,對於各項重大的政策的推動,政府若一再失信於民,將來肯定要花費更大的力氣來挽回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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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股》太陽光電新收購費率,頂晶科等模組廠影響較大
2010/12/20 08:51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經濟部重新公告太陽光電的收購費率,由簽約日改成完工日,新規定可使台電節省百億元以上支出,法人評估,對國內太陽能業者,僅模組廠如頂晶科 (3562) 影響較大。
經濟部最新公告的太陽光電收購費率,業者認為,太陽能模組發展具區域性限制,而在國內政策改變下,內需市場發展將延緩;其次,產業進入門檻低,競爭激烈,模組廠面臨整個產業鏈最大的成本壓力;再者國內的模組廠規模普遍偏小,外銷訂單取得不易。
頂晶科今年恐仍維持虧損,明年才有機會轉虧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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