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賺逾300萬 證所稅課20%
明年實施 估衝擊9萬股民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財政部昨晚公布財政部版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稅方案,個人部分,將在修正《所得稅法》後,採「分離計算、合併申報」制,未來只要各類股票、初次上市櫃新股、期貨之交易年所得超過300萬元,將課20%稅率。新制將從明年上路,後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財政部預估,預計將衝擊1%股民,約9萬人。
財政部長劉憶如說,由於所得計算方式,以交易時成交金額,扣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再扣除300萬元扣除額,其中的必要費用包含證交稅、券商手續費等費用,因此應不會有外界認為「剝兩層皮」的問題。
阿土伯:比她媽高明
至於買賣股票最重要的成本認定,財政部方案規劃,個人部分在今年底前取得的上市櫃股票,採封關日(12月28日)收盤價計算,興櫃則以封關日的成交均價或取得成本從高認定。明年起取得股票將依原始取得成本,採先進先出法認定。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孫克難認為,徵收證所稅後難免會有人為規避稅賦而借用人頭,財部須加強稽徵查核定,未來在開立證券相關帳戶上也要嚴格把關。劉憶如強調:「犯罪行為會特別注意,請國稅局努力稽查。」
證所稅復徵,外界認為劉憶如「完成母親郭婉容當年未能開徵的遺憾」,資深投資人阿土伯(本名李金土)昨晚說,證所稅配套方案,可扣除證交稅、期貨避險成本,還有盈虧互抵、5年優惠,雖然淨賺300萬元的門檻比先前傳言的600萬元低,但僅計算證券及期貨的投資所得,範圍已縮小,「雖不滿意但可接受,(劉憶如)真是『比她媽還高明』」,他不會再走上街頭抗議。
企業及法人稅率12%
企業及法人部分仍維持最低稅負制,但將原先所得扣除額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並將稅率自10%提高至12%,法定稅率亦由10~12%提高至12~15%。除課稅項目維持現行規定,有價證券的成本認定也維持舊案,將採個別辨認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的方法認定。期貨及選擇權將採先進先出法。
劉憶如指出,預計受影響的營利事業單位將比去年申報數1676戶多,但因過去未曾實施證所稅,對稅收的貢獻必須觀察2至3年後才較明確。
對於財政部同時課期所稅與期交稅,金管會認為恐將降低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說:「世界其他國家都是課期所稅,不課期交稅,台灣如果同時課稅,恐影響競爭力與投資人成本。」金管會將密切注意市場反應。
劉憶如:踏重要一步
孫克難認為,300萬元的個人證所稅免稅額門檻太高,會有人借用人頭避稅,如果直接降至100萬元,較符有所得須繳稅的精神。但他也說,證所稅未納入最低稅負制,而是併入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是比較正統作法,較符稅制精神。
財政部昨下午將證所稅方案報送行政院,行政院長陳冲尚未過目,但先前已多次交換意見。劉憶如說:「這次選擇簡單可行,受影響人數較少、對資本市場及經濟層面較小的方案,踏出稅改重要第一步。」
昨國安基金也召開會議,但國安基金操盤手,財政部次長曾銘宗對於是否延長護盤時間三緘其口,劉憶如補充,「國安基金特色是來無影,去無蹤」。市場法人普遍以「中性偏空」視之,高欣投顧總經理林宗霈認為,此版本比預期來得嚴厲,今有可能測試前波低點7528點。
個人課徵證所稅Q&A
Q:個人要課徵證所稅,最低課稅門檻多少錢?
A:投資報酬超過300萬元,超出的部分,要課稅20%。
Q:申報證所稅的成本要如何認定?
A:今年底前取得的上市櫃股票,依今年封關日收盤價認定,興櫃股票則可用封關日成交均價、實際買價擇高認定。明年起一律採用買進價格認定。
Q:政府課證所稅後,還要繳證交稅嗎?還有哪些費用也可列入?
A:交易時仍會先課證交稅,但計算年度證券所得時,可與券商手續費一併列為成本,全數扣除。
Q:當年度投資虧損,還要報證所稅嗎?
A:不需繳稅,且可在未來3年中,年度獲利為正數時扣抵。
Q:如果長期持有股票,繳證所稅時是不是有優惠?
A:若持有達5年以上,證券交易所得可折半計稅。
Q:我要怎麼報證所稅?
A:每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與綜所稅合併申報。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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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的魔咒一朝掙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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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昨晚提出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方案,不僅兩周來籠罩台股上空的疑雲可望逐步消散,更重要的是,經歷這一場全民參與的討論,台灣終於突破了盤踞心底深處、人人都以為永難解脫的證所稅魔咒。因此,當財政部勇敢邁出了第一步,即使所提草案未臻完美、待解問題及爭議仍在,我們都該為財政部的勇氣與智慧鼓掌,也為直接、間接促其成功的全體台灣人民鼓掌。 自從24年前,時任財政部長郭婉容決定復徵證所稅,台股連續19個交易日無量下跌後,證所稅即成為歷任主政者的政策禁忌,學者專家與民間投資人也聞之色變,成為台灣一大暗疾。但也由於證券交易所得免稅,使許多富豪人士坐擁千萬上億的所得卻不負擔國家建設發展及恤弱扶貧之需,任令辛勤工作者以其每月數萬元的勤勞所得支撐國家運轉,不僅不公平,更讓薪資所得十餘年難有寸進而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台灣人民忍無可忍,成為2012年總統大選藍綠雙方都矢言改變的主軸。 因此,馬總統連任後,稅制改革即成首要之務,為此成立的財政健全小組先把資本利得列為改革之首,其中的證所稅更因市場關注而成為重中之重,迫使財政部長劉憶如不得不接下這個燙手山芋,並訂出9月的時限。無奈開徵證所稅之說一出,股市劇烈波動,鬧得整個社會沸沸揚揚,於是各方皆期盼開徵疑雲早日消散,財長亦以最高效率,兩周內即提出開徵草案,並公諸於世。不論草案是否完美,至少做到快刀斬亂麻,應有助股市恢復平靜。觀察自資本利得稅於3月28日正式排入稅改議程後的股市交易迄昨,儘管成交量萎縮,但未見無量下跌的災難,跌幅約4.7%,尤其初步定案的消息陸續傳出,近三日台股不跌反漲。 這個法案可做兩方面解釋:其一是台灣股市今昔之間已不可同日而語,論法人比重、投資人素養,乃至相關部門掌握交易資訊、管控人頭戶的能力都大有改進,股市投資人也不會失去理性而盲目恐慌;這不僅防止了非理性的無量下跌,更顯示證所稅開徵成功的可能性。其二,近一年台股呈現跌勢,估計多數散戶處於虧損狀態,沒有證券交易所得可供課稅,更無24年前在股市高度繁榮、多數投資人獲利豐盈的情況,倘若交易損失可扣抵其後五年的證交所得,散戶投資人不須擔心課稅問題。 此外,這次開徵方案的最大進步,是將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從所得稅法的眾多免稅所得中刪除,為長遠制度的合理化、公平化立基;但為降低市場衝擊,則以分離課稅、合併報稅的方式,並將稅率訂為20%,持有五年以上則減半以10%課稅;此外,為增強申報誘因,依他國前例,取今年最後交易日的交易均價為購入成本的選項,並將免稅額訂為300萬元,使絕大部分投資人得以排除在外。不可諱言,這些規定仍有些複雜,投資人不易了解,疑慮也會不少,因而仍需要政府官員積極說明。相對的,考量稅收穩定,法人仍維持最低稅負制的做法,但降低課稅門檻並提高稅率,藉以宣示擴大課徵證所稅,雖不完全符合走大路的精神,但也算是小有進展,而且或於稅收有所增益。 一如前述,這項開徵草案在追求量能課稅的稅改目標上做了努力,但在考量市場衝擊及稅收穩定下也做了妥協,雖不完美,仍畢竟是邁出一大步,基本上給予肯定。但送入立法院後,除稅制複雜化的可能爭議外,還可能會面對另項考驗,那就是24年前開徵證所稅時,曾將證交稅減半,之後再次停徵證所稅時,則將證交稅提高一倍,顯示證交稅隱含了部分證所稅,如今既要開徵證所稅,調降證交稅即有其正當性。如何見招拆招,通過立法院這一關,財政部得要好好準備。
【2012/04/13 經濟日報】 |
速決! 證所稅16天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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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前,前財政部長郭婉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宣布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當年,股市因此無量下跌19天。24年後,財政部長劉憶如高調成立財政健全小組,透過票選,將改革資本利得稅列為第一優先方案,紛紛擾擾半個月,股市市值蒸發逾兆元。 母女先後擔任財長,也先後碰觸讓投資人聞之色變的「證所稅」議題,暫不論劉憶如承其母志,再課一次證所稅的結果如何,此番重拾證所稅的燙手山芋,同樣造成市場震盪。 由劉憶如領軍的小組,3月28日票選出改革證所稅議題,並火速在4月5日及4月9日舉行二場分組會議後,即宣布分組討論結束,財政部預定4月12日將改革方案送出大門。 然而,證所稅的討論並未真的結束,劉憶如在4月9日宣布終止分組討論後,隔日起,轉而密集召開閉門會議。包括證券、金融業者、專家及少數學者川流不息出入財政部,繼續提供建言,形成「地下財政小組」的奇怪景象。詭異的是,「明媒正娶」獲聘擔任財政小組委員或分組委員,在二次分組會議後,多與財政部斷了聯繫,甚至不知證所稅的下一步是什麼。同一時間,市場上有關證所稅內容的版本一一流出,不僅莫衷一是,也幾乎每日一變。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率先表明退出財政健全小組,不再參與稅改工作;「唯二」兩位社會團體代表之一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土皆,也開始評估退場的必要性,並自嘲委員不過是龍套,連為證所稅方案「背書」的資格都沒有。 財政部完全不隱晦強勢主導證所稅的作風,二次分組會議,劉憶如均要媒體「照財政部的新聞稿寫」,「一切以新聞稿為主」,大有「凡事我扛、我說了算」的氣概。然而,曾參與財政小組會議的委員,或是體制外接受諮詢的學者、專家與業者,也都認為建言有被採納機會,他們對證所稅走向一變再變,感到極為不解。 前前後後,證所稅從重出江湖到脫離財政部之手,總共16天,完全符合劉憶如「速決」的承諾,卻也凸顯政府對證所稅其實早有定見,除了劉憶如與行政院,沒有人知道,證所稅將要怎麼課,財政健全小組的「改革」角色,根本微乎其微。 16天之內,台股受證所稅烏雲籠罩,量縮、價跌,數百萬名投資人神經繫於劉憶如之手,時驚、時喜、時疑、時怖,苦不堪言。證所稅方案昨天由劉憶如親手卸下撲朔迷離的面紗,投資人恍然大悟,原來證所稅的噩夢,現在才要開始。 【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財政部昨(12)日將證所稅課徵方案送到行政院,下一關就是要向立院闖關。以稅改學者身分出任立委的曾巨威強調,證交稅與證所稅不應混為一談,他認為應取消最低稅負制(AMT),併入正常所得稅制課稅。
<證所稅怎麼課 完全揭露> 個人部分: 問:誰會被課證所稅? 答:所有在中華民國境內有證券交易所得的個人,包括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在內。例如台灣企業大股東,但已入籍新加坡,買賣在台灣的有價證券,即使不必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交易利得淨額超過300萬元,也要課徵20%的證所稅。 問:證所稅怎麼課?有沒有起徵門檻或扣除額?稅率是多少? 答:個人證所稅需併入綜合所得稅,但毋需累進課稅,而是採取「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即證券交易所得會擁有一個單獨稅率,計算出獨立稅負後,再與一般所得應納稅額相加,變成總稅負。 證所稅起徵門檻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淨額達300萬元,扣除額也是300萬元,稅率則是單一的20%。 個人證所稅課稅公式為:【交易時的成交金額-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包括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等)-300萬元扣除額】x 20% 舉例來說,甲有應稅薪資500萬元,以及股票交易淨所得500萬元,甲的應稅薪資需按最高累進稅率40%,繳納200萬元所得稅;至於甲的500萬元股票交易淨所得,可減除300萬元扣除額,餘額200萬元乘上單一稅率20%,需繳交40萬元證所稅。合計甲的應稅薪資與證交所得總稅負是240萬元。 問:什麼是有價證券所得? 答:包括四大類,即上市、上櫃、興櫃股票;未上市、未上櫃股票(凡股票均含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的證書);私募基金的受益憑證;在我國境內期貨交易的期貨及選擇權。 問:成本怎麼算? 答:個人證所稅的成本計算方法,強制採用先進先出法,成本認定原則上是採原始取得成本,但為不溯及既往,上市、上櫃及興櫃股票是在開徵日前(即101年底以 前)取得者,可以101年最後交易日收盤價、興櫃股票以101年最後交易日的成交均價,與原始取得成本比較,兩者孰高認定。 問:證所稅有租稅優惠嗎? 答:除了扣除額300萬元之外,凡是證券交易損失都可以扣抵交易所得,當年度如果扣抵不足,可以在以後三年的交易所得中扣除;長期持有股票滿五年再出售者,只需以交易所得的半數計稅。 企業部分: 問:哪些企業要報繳證所稅? 答:除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的營利事業外,其餘均為課徵對象。 問:企業如何申報證所稅? 答:企業報繳證所稅仍維持在「最低稅負制」內課徵,但是申報門檻及扣除額自200萬元降為50萬元;同時現行法定徵收率為10%至12%,調高為12%至15%,實際徵收率目前是10%,財政部建議調高至12%。 問:哪些有價證券要計入交易所得? 答:包括證券、期貨及選擇權在內。證券部分,上市櫃及未上市櫃股票;債券為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其他有價證券則是涵括受益憑證、認購(售)權證、台灣存託憑證及新股認購權利證書。至於期貨及選擇權,則只有在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交易者才需納入。 問:企業出售有價證券有減免優惠嗎? 答:包括有價證券、期貨及選擇權交易損失,可在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往後五年可以繼續扣減;與個人相同,企業取得股票持有滿五年以上,出售時也只需按交易所得半數計稅。
【2012/04/13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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