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正仁掏空台中銀 10放款審查員判賠逾8億

  • 2012-05-02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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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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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偉信、洪壁珍/綜合報導】

     台中商銀前董事長曾正仁,利用人頭戶貸款,掏空銀行新台幣七十四億五千萬元後潛逃大陸,當時配合他辦理貸款的前常務董事葉健人、前副總林勇、陳福水、曾品源等十人,被以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為由求償;最高法院昨天判決,十人須各賠八千三百七十五萬元,賠償的總額高達八億多元,創下銀行經理人未善盡職責遭判決賠償的新紀錄。

     台中商銀前審核部經理楊義盛於案發後離職,昨獲悉判決結果後表示,事情都過去十多年了,他不想再多說,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如何因應。

     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也是台中商銀第十六屆董事長,他為解決自己財務危機,明知廣三旗下子公司康禾投資、裕聯投資、元裕公司,及知慶、新正建設等六家公司的營業狀況,不可能向銀行貸得鉅款;曾竟利用董事長身分,在八十七年十一月間,要求台中商銀台北分行承作這六家公司的貸款案。

     葉健人當時任銀行常務董事,林勇、陳福水、曾品源為副總經理,楊義盛是銀行審查部經理,魏勝雄為稽核室主任,游輝照為國外部經理,詹憲政、吳敏德、王宏穎則是台北放款業務經辦人員。

     葉等十人均為銀行放款審查委員,明知六家公司有問題,竟違背銀行辦理授信業務的規定,依不完整的資料,在審查會中同意放款,甚至在總行審查未通過前就撥款,違規放款金額高達七十四億五千萬元。

     台中商銀認為,葉等十人因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造成銀行損害,向十人各求償五千萬元,加計從八十七年十一月廿六日起的利息,每人須賠八千三百七十五萬。

     葉健人等人均辯稱,放款案是曾正仁在審查會中強勢主導通過,與自己沒有因果關係,不負損賠責任;更一審認為,葉等十人確有過失,應負債務不履行的責任,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法網擋不住 192要犯逍遙海外

  • 012-05-14 00:52
  •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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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蕭博文、蕭承訓/台北報導】
重大要犯潛逃海外,重創司法威信,政府修法補破網,然而修法緩不濟急,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目前掌握至少一百九十二名大咖要犯逃亡海外,另有上千名刑事通緝犯在海外。(圖/中時提供)

重大要犯潛逃海外,重創司法威信,政府修法補破網,然而修法緩不濟急,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目前掌握至少一百九十二名大咖要犯逃亡海外,另有上千名刑事通緝犯在海外。(圖/中時提供)

     為防堵重大要犯潛逃海外,重創司法威信,政府修法補破網,然而修法緩不濟急,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目前掌握至少一百九十二名大咖要犯逃亡海外,另有上千名刑事通緝犯在海外。但因逃的多、緝返少,有調查局官員痛批,台灣法令不周又四面環海,大咖想跑「誰都擋不住!」

     調查局「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專責緝拿潛逃海外的重大刑事罪犯,包括力霸集團王又曾夫婦、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等人都名列其中;前立委羅福助在被發布通緝後,也成為外逃名單最新成員,警政署將他列入查捕逃犯名單,請求大陸公安部、香港、澳門聯手協緝。

     緝逃小組指出,一百九十二名逃犯以經濟犯一百廿五人為最大宗,貪汙犯以卅三人居次;該小組分析,經濟犯

     與貪汙犯因獲利甚鉅,又有海外事業人脈,在海外衣食無虞還有人接濟,一旦在國內面臨司法追訴,自然想盡辦法出境。

     資料顯示,外逃通緝犯足跡遍布世界,甚至有人逃往中美洲瓜地馬拉,但多數以中國大陸與美加為主,其中藏匿大陸達九十四人,包括陳由豪、前廣三集團曾正仁、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前立委何智輝;美國五十四人,包括王又曾夫婦、前央廣董事長朱婉清、前立法院長劉松藩(亦在大陸)。

     另涉及侵佔公款的前國安局官員劉冠軍等十九人則窩藏在加拿大,也有人選擇逃往東南亞的菲律賓、泰國、越南、柬埔寨,以毒品等刑事犯居多,由於部分要犯潛逃後轉往第三國,實際落腳地點不一定。

     緝逃小組成員指出,通緝犯到大陸藏匿,主因兩岸語言文化相通,加上偷渡距離近,且不少逃犯在當地有事業和人脈保護;至於美 加重視人權法治,十分保護公民甚至親屬,王又曾便是以依親名義逃往美國迄今未回。

     尤其美國法律明定引渡應依條約,我與美國並未簽署任何協定,潛逃美國的黃芳彥在民國七十八年就取得綠卡及永久居留身份,刑事局及調查局雖多次聯繫,但引渡遣返可能性低,其他無邦交國也面臨相同難處。

     緝逃小組也發現,許多逃犯會先逃往非洲、中南美,如貝里斯等小國,就是看中這些國家容易透過投資移民方式取得身分,甚至用錢買身分,並在取得護照後再取得美加永久身分。

     不願具名的調查局官員強調,如果法官持續無視刑事訴訟法羈押規定,再讓大咖輕易重金交保;以及法律不再賦予檢警調更強制的監控權,想要防範大咖落跑,根本是天方夜譚。

境管不設防 要犯海空大逃亡

  • 2012-05-14 00:53
  •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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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郁平/台北報導】

     為了躲避法律制裁,重大要犯或通緝犯千方百計以各種管道潛逃出境,其中仍以坐船偷渡到大陸為最大宗,還有許多大咖利用案件尚未曝光或還在審理期間,光明正大搭機離開國門;尤其多起案件傳出背後都有「高人」指點通報掩護,迄今卻揪不出黑手,在在顯示這些大咖神通廣大之處。

     台灣海岸線長,只要有心有錢、找對管道,坐船偷渡並不困難。前彰化縣議長白鴻森因偽造文書及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被判四年徒刑,但白在二○○九年十二月發監前夕,花了六十萬元,一路從台中到北海岸漁港偷渡至大陸福建平潭。

     涉貪遭通緝的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則先搭機前往金門,再偷渡到大陸廈門;一九九七年縱火燒死母親及姪女的呂學聰,也是從金門搭舢舨偷渡到廈門。

     因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遭判刑十二年定讞的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宋乃午,原本過年前到監執行,他以希望能陪八十多歲老母過年,吃完最後一頓年夜飯為由,向檢察官申請延後發監,在騙過檢察官後,宋立即以近八十萬元代價,從淡水坐快艇到福建。

     涉及遠東航空公司掏空案的遠航前董事長崔湧,二○○九年被檢察官起訴並求刑十八年,法院裁定九千萬元重金交保,但並未將他羈押,崔湧隨即棄保潛逃,檢調研判他也已偷渡出境。

     警方分析,道上兄弟或遭到限制出境的被告,大多是以偷渡方式潛逃,但有許多大咖卻是法院未羈押或限制出境,變相大開方便之門,讓他們有機會落跑,甚至舒服地搭機出境。

     例如,前中央銀行副總裁梁成金,因違法放貸被法院依背信罪判刑二年,但梁竟在二○一○年四月八日判決確定的同一天,搭乘長榮航空BR016班機赴美,至今未歸。

     涉及扁案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二○○八年檢調已約談、並被其他共犯咬出下,相關單位竟仍「全然不設防」,也未境管,讓黃芳彥搭機赴美,從此滯留不歸。

     前立委郭廷才,也因涉及屏東市土地弊案、東港信用合作社掏空案,被判刑七年六個月確定。但郭在二○○五年二月官司纏訟期間,就由高雄小港機場搭機潛逃到大陸。

     女毒販王之琳在二○○六年時,從馬來西亞進口的白咖啡中,參雜一百零八公斤、市價高達一億元以上的K他命遭調查局查獲,王嫌事後向邱姓女子購買護照,冒名出境潛逃到香港,再輾轉跑到福州藏匿。

     前理律法律事務所法務專員劉偉杰涉盜賣客戶卅億元股票,劉要求友人黃室華提供身分證、護照、戶口名簿及退伍令等證件,再以自己的照片冒名申請補發身分證、護照,東窗事發後,劉竟冒用黃室華的護照搭機出境。一連串海空境管及司法管制上的違失,讓「要犯追緝令」成為司法重大創痛。

兩岸司法互助 無法遣返經濟犯

  • 2012-05-14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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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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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派員洪肇君/特稿】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後,大陸遣返諸多通緝要犯,唯獨對經濟犯或特殊身分者,總不肯爽快讓台灣人看到善意的一面。究其原因,這些「大尾」經濟犯不是具有第三國籍,就是手眼通天,甚至對大陸經濟發展卓有貢獻,除非大陸最高當局下令,否則不會被捕。

     早年台灣經濟起飛時,許多有錢人擔心台海烽煙,都想辦法持外國護照,有錢的人移民美加、歐洲,或者花點小錢買到南美洲一些小國家的護照,堂而皇之成為他國僑民。遇到這種身分的人,兩岸很難認定他們是「中國人」或者「台灣人」,事涉外交,大陸很可以推脫。

     再者,兩岸《協議》第一章第一條第五項「接返(移管)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意思是要三審定讞的才算數,例如陳由豪是在案件起訴移送法院審理時,突然落跑,案件尚未定讞,他又具有美國籍,大陸方面當然可以拒絕遣返他。

     兩岸之間有許多若明若暗的潛規則,即使重大刑事要犯,有時也會莫名其妙受到保護。2003下半年,縱橫台灣的擄人勒贖要犯薛球,早已被大陸警方逮捕,但當時大陸不願給前總統陳水扁錦上添花,硬是拖到2004年大選過後,才遣返給台灣刑事警察局,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當年王玉雲要在杭州投資蓋酒店,被奉若上賓,批到西湖邊最佳地塊,最後酒店還是沒建成,但大陸也沒有對王玉雲的案件太上心;高雄市前任監察委員朱安雄逃離台灣前被監控到以衛星電話打電話回家,是否潛逃到大陸,目前無定論,他能否在大陸受到保護?很令人質疑。

     這些躲在大陸的台灣犯罪者,花錢打通各級關係,其實心裡也忐忑不安,大陸畢竟是人治的社會,法治尚未健全,如果最高當局要抓人,理由能找出100條。

     隨著兩岸日漸交融,這些經濟犯最怕自己成為犧牲品被遣返回台。許多人都知道,早年一個可把大陸地方警察叫來保護他洗腳的黑道大哥,中央突然一聲令下,照樣被五花大綁送回台灣,這樣的情形,難保未來不會發生在經濟犯身上。

人奇怪,罪犯外逃跟司法院有什麼關係?法院判刑確定的被告,交由檢察機關依法執行(捉)到監獄受刑,為何會扯上司法院呢?其實,這都與刑事訴訟法有關。

     69年審檢分隸後,訴訟法都交由司法院主管、實體法則為法務部管轄,因此主管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程序法的是司法院,而法務部管的是刑法、民法等。

     就算司法院主管刑事訴訟法,罪犯外逃又與司法院有何關係?沒錯,當犯罪嫌疑人如羅福助,被最高法院判刑4年確定成為罪犯後逃匿無蹤,法務部、檢察機關及調查局首當其衝,被社會各界口誅筆伐。

     很多人罵檢調,為何不在法院判刑確定時,馬上派人將罪犯捉起來,不然起碼也要派個人監視他,不要讓他跑掉。

     問題是,這些罵人所講的方式,刑事訴訟法都不允許。曾經有個罪犯大咖在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前,就告到法院說「檢調派了人跟監他,妨礙他的自由」,也有人在一、二審法院判決有罪上訴,三審還沒判決確定下來就溜了。

     記得王玉雲案嗎?最高法院將他判刑確定,卷宗1個多月後才送到高檢署,最高法院到高檢署的距離不過100多公尺,而這個把月,王玉雲早可搭機繞地球3圈啦!

     但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如果不等確定判決書及卷宗到達就逕自拘提被告,是違法的。

     法院判刑確定的罪犯本該去坐牢,結果罪犯卻逃匿,而且這幾年來,如此外逃的罪犯一籮筐,司法院掌管刑事訴訟法多年來「看不到」這個事實,也不主動去修法,這不是怠懶行政是什麼呢?

錢進大陸、債留台灣 兩岸課題

  • 2012-05-14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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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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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記者韓化宇/專題報導】

     長年以來,台灣經濟犯逃亡海外的首選之地,就是一海之隔、無語言障礙的中國大陸,讓大陸冠上「台灣罪犯的避難天堂」稱號;不少經濟犯逃到大陸,還「東山再起」另創事業,引發「錢進大陸,債留台灣」的抨擊聲浪,成為兩岸打擊犯罪未來不能迴避的課題。

     兩岸人民往來及經貿交流日漸密切,衍生的跨境犯罪日趨猖獗,又因兩岸相鄰近,無語言障礙,導致刑事、經濟犯遊走兩岸。

     6大經濟犯逃至對岸

     逃亡至大陸的重大台灣經濟犯,有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前廣三SOGO集團總裁曾正仁、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及前立法委員何智輝等。此外,前屏東縣長伍澤元、前高雄市長王玉雲逃至大陸後,外傳分別於2008年和2009年病逝,但至今未獲證實。

     上述經濟犯的犯罪手法,多為掏空公司銀行。銀行公會曾選出4大「呆帳大戶」,分別是陳由豪、曾正仁、朱安雄和力霸王又曾。據統計,這4人欠銀行款項超過1000億元,令人咋舌。

     欠款大戶潛逃至大陸,有人下落不明、人間蒸發;有人則拿著掏空台灣公司的錢,在大陸開創新事業,力圖東山再起,被批評是「錢進大陸,債留台灣」。

     譬如涉嫌掏空東華開發公司及多起商業弊案的陳由豪,在台欠債高達新台幣500億元以上,但其相關企業近年在大陸繳納的稅款卻達新台幣數十億元,還是廈門前10大繳稅戶,兩造相比,更顯諷刺。

     指標性要犯未能遣返

     此外,朱安雄傳聞曾在江蘇省昆山市,與人合夥經營專門製造影像模具的電子公司。傳已在上海病逝的前屏東縣長伍澤元,也曾在逃亡期間在廈門經營茶葉行,專賣台灣高山茶及農副產品。另外盜賣股票得手30億元的劉偉杰、訊碟掏空案的呂學仁與陳慧晶夫婦,及日前發監服刑未現身的羅福助,也都傳聞逃匿至大陸,或在大陸和美國兩地遊走。

     兩岸在第3次江陳會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我方積極向大陸請求追緝重大要犯遣返,大陸也有回應。其中吸金40億元的經濟罪犯劉凱齊,在《協議》生效同年即被緝獲押返。但曾正仁、陳由豪等「指標性」經濟要犯若不能遣返,只會讓該《協議》揹上只抓「小蝦米」而放「大鯊魚」的指責。

 

毫髮未傷 陳由豪廈門低調當大亨

  • 2012-05-14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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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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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派員洪肇君/廈門報導】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自2001年潛逃大陸後,即以廈門為根據地,開創「翔鷺龍騰石化集團」,投資酒店、房地產與石化業,但他處事為人非常低調,跟台商圈沒有交集,也不接受媒體採訪,此間媒體形容他「只跟政府打交道」。

     陳由豪最早在廈門投資翔鷺酒店,位於廈門市湖里區,是廈門最早的五星級酒店之一。

     即使全廈門人都知道翔鷺酒店是陳由豪開的,但陳由豪對於他一手創建的翔鷺龍騰石化集團卻是「紙頭紙尾都沒有名字」。去年有亞洲某電視台在酒店內訪問他,對於記者盛讚酒店之豪華,他急忙撇清:「我只是顧問,不是老闆」。

     廈門地區的台商率多來自中南部,陳由豪是台南市人,台南一中畢業,但廈門的台商幾無人跟他接觸過。當然,陳由豪也不會加入台商協會,他在大陸的關係深厚,有事都直接上北京,廈門市政府對他禮遇有加。

     2004年翔鷺騰龍石化集團獲准在廈門海滄區興建PX(對二甲苯)廠,國家部委已核准,總投資額達108億元(人民幣,下同),大陸銀行確定聯貸68.35億元,環境影響評估也含含糊糊貌似通過。但2007年,廈門人集體「散步抗議」,據稱同時有上萬人走上街頭,此案因此鎩羽而歸。

     陳由豪沒有放棄,此案雖被迫暫停,福建省卻允許他改遷漳州市漳浦縣古雷半島,而且陳由豪投資古雷半島的新聞,大陸各媒體不得刊登。2010年起,古雷半島已啟動遷建,整個半島要成為煉油石化專區。

     據了解,陳由豪除了投資PX、芳香烴,還再申請往上游發展,投資更鉅額的輕油裂解廠,總投資額估計又是數百億人民幣。古雷半島即將成為全中國唯一的煉油專區,原油首次提煉有80%可再製為汽柴油,其餘20%就是輕油,裂解後成為芳香烴等產品,加工成為塑膠原料,陳由豪往上游發展,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每當台灣檢討脫逃大陸的要犯時,陳由豪就成為「標竿」,屢被拿出來檢討。據說,他已有心理準備,此生大概沒機會安然回台。前幾年還有人常在黃昏看見他在廈門篔簹湖畔西堤,帶著一個小男孩散步。最近則是偶爾出現在翔鷺大酒店,搭乘一輛金色BMW大7系列,接待金融界與石化業人士。

賺飽飽…好快活 登陸經商 通緝犯成經濟功臣

  • 2012-05-14 00:53
  •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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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藍孝威/廈門報導】

     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前立委王志雄、何智輝、羅福助、「白狼」張安樂等近千名被我方通緝的重大經濟和刑事犯,潛逃大陸後,多數在大陸另起爐灶做生意,成為當地繳稅大戶,由於他們是地方政府衝刺GDP的功臣,吃香喝辣好不快活。

     涉嫌掏空台灣六百億元的陳由豪,落跑至大陸重建石化集團,他創立的「翔鷺」在廈門投資石化、化纖產業,每年納稅逾億元人民幣,是廈門名列前茅的繳稅大戶。

     後來翔鷺被環保意識覺醒的廈門民眾逼走,於二○○九年轉戰漳州古雷半島設廠,包括年產八十萬噸對二甲苯,以及年產一五○萬噸精對苯二甲酸,總投資約一八八億元人民幣。

     據漳州官員估計,翔鷺投資案至少可以提升漳州GDP三百億元人民幣,超過漳州一年GDP的四分之一以上。

     而福建省在「十二五」期間,更將重點扶持十家銷售收入超過百億元人民幣的台資企業,其中就包括陳由豪主導的翔鷺和龍騰芳烴,可見未來他仍然可在大陸享盡榮華富貴。

     背負三四八億元債務的曾正仁於二○○四年潛逃上海,多數時間深居簡出「一品花園」。和西郊賓館一牆之隔的「一品花園」住著不少台商,當地古北小區早有「小台北」稱號,儘管曾正仁相當低調,從不參與台商聚會,但仍被台商看見在古北、虹橋等地出沒,之前甚至傳出曾正仁涉案被公安調查,但其後又沒有消息。

     至於中興銀行超貸案被判刑的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和前立委王志雄父子,也先後潛逃至大陸。王志雄在大陸經商,日前竟以通緝犯身分,取得兩岸文書認證,跨海委託律師打贏「返還股權」訴訟案。

     此外,前立委何智輝也有傳聞已取得大陸身分,在大陸教書,行事低調。

     刑事犯則以「白狼」張安樂名氣最大,一九九六年政府實施治平專案,張安樂潛逃海外後,在二○○○年赴廣東深圳。在內地從商十餘年,他創辦的韜略集團先後在深圳、江門、東莞、南昌設立公司,業務觸角遍及資訊、運動器材、消防器材等行業。

     韜略旗下的安全帽製造廠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安全帽製造企業,專業生產騎馬安全帽、溜冰安全帽、自行車安全帽,產值占全球市場百分之四十。

趴趴走…沒在怕 潛逃歐美 公民身分當護身符

  • 2012-05-14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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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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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從台灣潛逃出境的重大通緝犯,多半選擇中國大陸為藏身巢穴,但遠渡重洋至歐美各國的,也不在少數。

     曾任中央銀行副總裁的梁成金,因違法貸款給禾豐集團,造成交通銀行八億元呆帳,二○一○年四月八日被法院依背信罪判刑二年確定,同日逃亡至美國洛杉磯。

     而現年八十五歲的前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洗錢、內線交易而遭通緝。二○○七年一月,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且申請重整,王又曾先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一月十三日轉往美國,目前也是藏匿在洛杉磯。因王金世英具美國公民身分,王又曾持依親理由護身,據傳經常出入加州風月場所。

     另名傳聞也在洛杉磯的通緝犯金紀玖,現年六十六歲,外交掮客,涉嫌侵吞「巴紐案」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公款。由於金紀玖具美國公民身分,長住洛杉磯,二○○六年離開台灣。政府已委託律師向加州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希望查封金紀玖與家人在美國的財產。

     最近傳出曾有意返台的黃芳彥,是新光醫院前任副院長,他涉及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被特偵組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二○○八年十一月三日搭機赴美,滯留不歸。目前據傳居住於加州橘郡的新港灘巿,砸下新台幣一億兩千萬元置產,而且已經取得綠卡,曾有人在南加州的時尚谷(Fashion Valley)與拉古納海灘(Laguna Beach)發現其行蹤。

     除美國外,加拿大也有不少華人社區,現年七十八歲的張萬利是前景文集團董事長,更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大的教育貪瀆弊案「景文弊案」主嫌,違法吸金並掏空校產上百億元,二○○一年與兒子張志平潛逃加拿大溫哥華一帶,逍遙至今。

     而前國家安全局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涉嫌侵吞「奉天專案」、「當陽專案」公款一億九千萬元與機密資料。二○○○年九月,劉冠軍利用情報管道,與妻子孟雯華潛逃出境,目前躲藏加拿大。

     另涉及拉法葉軍購弊的軍火仲介商人汪傳浦,一九九三年十二月離開台灣。汪家一家六口目前在英國倫敦過著豪奢生活,其長女汪君玲曾擔任時裝雜誌模特兒,據傳曾與英國王室成員交往

逃到妻離子散 黃芳彥與子絕裂 曾正仁嫩妻訴離

  • 2012-05-14 00:53
  •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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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蕭承訓/台北報導】
 ▲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2003年迎娶小他19歲的陳燕津,完成終身大事。(本報資料照)

 ▲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2003年迎娶小他19歲的陳燕津,完成終身大事。(本報資料照)

     大咖通緝犯逃亡海外,儘管衣食無虞,但長期親情隔離及終日擔憂押返風險,也讓親子及夫妻情誼面臨考驗。日前就傳出滯美未歸近三年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因兒子不諒解其作為,形同反目,彼此很少聯繫;在逃亡前娶嫩妻的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婚姻關係也在逃亡多年後畫上句點。

     據指出,在扁案中涉嫌協助扁家洗錢的黃芳彥,落跑到美國後,砸重金購買豪宅,快活度日,但其行蹤常被當地華人發現,媒體也緊跟不放,特別是當初黃為避免被認出,花了一億多元在白人別墅區購屋,卻仍被發現,只好搬回高級公寓,讓住在豪宅的黃芳彥,生活形同關在監獄。

     由於黃芳彥早已取得美國綠卡,被引渡押返相當困難,但因涉及扁家弊案,讓他在美幾乎沒有朋友,其友人就說,黃在美生活很痛苦,兒子、朋友都不理他,而他的兒子生性節儉,知道老爸涉案逃亡,遭媒體緊盯,乾脆搬離舊家自住獨立。

     曾正仁在逃亡前娶了小他十九歲的陳燕津,這段婚姻被稱為「麻雀變鳳凰」,但曾逃亡後,陳也失去行蹤,陳之後傳出化名「安妮」在大陸主持節目,但發展不順,去年返台後,傳有意進入演藝圈,面對外界詢問過去情況,陳燕津還一度感傷語塞。

     至於兩人的婚姻,幾年前曾傳出兩人離婚,直到陳女去年初向台中地院提出離婚訴訟後才獲證實。陳燕津在訴狀中指出,曾正仁身為人夫,但逃亡後毫無音訊,多年來她娘家的電話、地址均無變更,曾正仁卻未曾與她或家人聯繫,她也完全不知道曾的住處或去向。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兩人長期分離,雙方形同陌路、已無情感,僅存夫妻之實、無夫妻之名,判決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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