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1-19
- 第10201期
停看聽,聰明購買挑高屋
由於資金有限,家慶的購屋目標鎖定在500萬元左右的小套房,礙於台北市實在很難尋找到這樣的物件,家慶在看屋1個月後,決定轉向新北市中和、板橋尋屋。雖然小套房對家慶來說還算夠住,但他心中卻也期待如果可以買到更大的空間,父母上台北時就可以有比較寬敞的空間招待他們。家慶轉而開始注意挑高屋,因為廣告單上都訴求可以在挑高屋上做夾層,讓使用空間加倍,讓家慶心動不已。
在不斷尋覓之後,家慶在中和捷運站附近,找到一間符合自己期待的3米6挑高屋,建商暗示他在購買後可以自行施作夾層,讓僅僅10坪左右的空間隔出1房1廳1衛,這讓家慶相當欣喜。
挑高屋訴求使用空間較大,吸引許多小資購屋族群的注意。
違法夾層,恐受強制拆除
很多建商在銷售挑高屋時,總會強調室內空間可以如何規畫,但多半以暗示的方式告訴消費者,可以自行施作夾層,建商並不負責工程,此即為規避法律責任的線索之一。除了夾層屋的合法性有疑慮外,其安全性也受到質疑,由於台灣地震頻繁,挑高空間中2次施工的夾層,對房子本體的結構是否造成影響,以及夾層所能負荷的承載重量是否如預期,這都是購買夾層屋前需注意的事。
了解建築法規,購買合法夾層
究竟,是否所有的夾層屋都違法的呢?其實並不然,只要能夠了解建築法規,即可在合法的規範下施作。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1章第1條15款所述:「夾層: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3分之1或100平方公尺者,視為另一樓層。」因此,如果超過上述規定,則必須登記為另一個新樓層,而不能用夾層的名義申請登記。還有,夾層的高度也規定必須要達到210公分以上,才能屬於合法夾層,這樣的高度對於一般挑高屋來說,著實難以符合規定,因此無法在建造執照上就明文登記,往往便採用事後另外加蓋的2次施工方式,才會有違法夾層屋的產生。簡單來說,只要將夾層面積計入總樓地板面積,並適用容積率之規定而請領建照執照者,屬合法夾層,即可登記產權。
因此,並非所有的挑高夾層都是違法的,只要建物有計算承載壓力,並在建築藍圖有明顯標示,再經過合法程序申請核准即可。而大家比較關心的夾層載重以及安全性的問題,若是合法夾層屋,透過專門設計,建築師會依照建築物的結構強度和承重總量為主要的考量來設計,最後再經過建築主管機關審核,讓結構安全符合規定,就不會有安全性以及耐震性不足的疑慮。
避免拆除,簽約前看清楚
由於夾層的使用空間,的確較一般住宅大,且使用起來較具彈性,因此在售屋市場中,仍然是相當受歡迎的產品,只要在購買前可以掌握以下原則,即可以安心購買,不用擔心因為違法而有被強制拆除的疑慮。只要取得夾層的合法性,就可以讓挑高屋的使用空間加乘使用,讓買家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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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0 00:00:00 聯合新聞網
一戶已拆除 其餘20戶待確認
市府:廣告未標起造人 未提供設計圖、契約書 風險全推消費者 相當惡質
【聯合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北市法規會針對夾層屋建案發布消費警訊。北市中山北路一段「蕭邦圓舞曲」建案,其中總價2598萬元7樓之1是違法夾層屋,已拆除;其餘20戶有待確認。消保官指出,該建案建商從99年至今,已有至少3次銷售違法夾層屋建案。
北市消保官潘宏政說,在民國99年「優森活」建案、今年4月「忠孝愛馬仕」建案,及最新的「蕭邦圓舞曲」建案,皆有違法夾層屋的紀錄,起造人公司負責人皆為同一人。
「蕭邦圓舞曲」建案招待中心昨天已經關門,記者多次致電給建案起造公司,接電話員工表示不知情、負責人不在,即掛上電話。
北市府消保官、建管處等在8月24日至「蕭邦圓舞曲」建案查核。其中7樓之1建案二次施工夾層、雨遮及陽台外推違建,違反建築法及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等規定,當天即時強制拆除。
潘宏政說,該建案為地上7層、地下2層,共有21戶,已銷售近八成。業者銷售文案廣告打出一戶總價1748萬起,其中坪數最大的一戶3房,銷售金額為2598萬元。
至於同棟其他20戶是否涉及也是夾層屋,建管處股長陳建銘說,會再了解。
北市法規會主委蔡立文指出,此建案起造人為寶悅建設公司,承造人為新第營造工程公司,監造人則為郭志宏建築師事務所。該公司在廣告上完全未標明起造人,且銷售時未提供平面設計圖、契約書,將購買違法房屋風險全推給消費者,相當惡質。
蔡立文,對於建案廣告涉及違法部分,會再移請公平會調查。此外,已購買該建案的民眾,可以1年內提出撤銷,要求解除買賣合約。
蔡立文呼籲,現在網路發達,消費者在購買房屋時,可先蒐尋起造人過去所推建案資料,認明有信譽且無重大爭議的起造人,才能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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