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最近業績雖然呈現走疲的瓶頸,但仍屬企業績優生,加上強健的財務體質,1994年以來首次的發債自然吸引眾多想咬蘋果的投資人蜂擁而至,據統計參與認購的總金額達520億美元,是發債總額170億美元的3.06倍。
蘋果一舉締造公司債發行金額的新世界紀錄,舊紀錄為羅氏集團2009年的165億美元,次高為法國電信2001年的164億美元,製藥大廠艾伯維(Abbvie)去年11月發債規模則達147億美元。
GMP證券固定收益策略部門主管米勒(Adrian Miller)表示:「蘋果此次發債可說轟動全球。公司債含浮動債息部份有好幾批券種,又有高債信評等當靠山,所有基金經理人肯定都想買。」
“Don't be evil”(永不作惡)一直是美國搜索引擎巨頭谷歌公司的經營宗旨,不過,英國首相卡梅倫卻不這麼認為,谷歌等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已經引起了他的嚴重不滿,近日他呼籲各國盡快對此採取有效措施。
去年底,包括谷歌在內的若干家跨國公司高管因為避稅問題,就曾遭到英國議會的質詢。英國議會公共賬目委員會認為,這些公司利用複雜的會計手段降低了在英國的納稅義務。“整個經濟活動都在英國,但沒有為這裡的經濟回報足夠的稅款。”該委員會主席、工黨議員瑪格麗特·霍吉(Margaret Hodge)說。
不只是在英國,相關文件顯示,谷歌在2012年將61億英鎊(約合99.6億美元)收入轉移至百慕大群島的空殼公司,從而在全球避稅超過10億英鎊。
卓越還是罪惡
“利用各國之間的稅收差異和國際稅收協定條款,對資源配置進行合理避稅,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很多跨國公司常用的手段,在法律上看似無可厚非。”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理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楊志清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事實上,谷歌並非唯一採用技術手段避稅的大公司,美國《紐約時報》稱,在100家於美國上市的大型企業中,有83家企業將其上市的市場作為旗下附屬公司的避稅天堂。微軟全國廣播公司電視頻道(MSNBC)網站稱,谷歌、新聞集團、波音、輝瑞製藥、甲骨文、微軟、摩根士丹利和IBM等大集團都存在避稅行為。
對於自己“聰明的避稅方式”,谷歌不僅沒有感到不妥,反而對通過合法途徑來支付較少稅款的方式感到“非常自豪”,谷歌執行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稱:“我們支付大量的稅收,按照合法的規定方式支付稅款。我對我們建立的製度感到自豪。我們按照各政府給我們提供的運營方式納稅。”
施密特提到的主要做法是,把在英國等歐洲國家的辦公室標為“服務性分支部門”,通過愛爾蘭的一家子公司收取歐洲各國客戶的廣告費,然後向另一家愛爾蘭公司支付知識產權使用費,最後再將資金轉移至一家在百慕大群島註冊的荷蘭公司——由於百慕大的稅法不對公司利潤強行徵稅,所以穀歌轉移走的這部分收入就能免於納稅。
在過去三年,谷歌通過將國外的利潤從愛爾蘭、荷蘭轉移到百慕大,節省稅收31億美元。根據六個國家的資料,通過利潤轉移,谷歌的海外稅率降到了2.4%,是美國最大五家科技企業(按市值)稅率最低的公司,而大多數歐洲國家的稅率在26%到34%之間。
在美國財政部前員工馬丁·A.沙利文看來,這種合理避稅方式讓公司更卓越,“谷歌的有效稅率如此之低,十分卓越。我們知道,谷歌在全球高稅率國家運營,在這些國家收稅超過20%。”
但更多人認為,這些避稅行為看似合法但是並不道德。英國政界人士認為,谷歌的避稅行為完全是在逃避社會責任。英國自由民主黨副主席維斯·凱博說:“即使是在經濟繁榮時期,谷歌這種避稅行為都令人難以忍受。”
“跨國公司利用國際稅收條款合理避稅也應該掌握一個度,應避免濫用超過合理程度。”中翰國際轉讓定價稅務服務聯盟發起合夥人王駿認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合理避稅不應違背基本的公平正義,其所交稅款應該在與所在國創造的利益相當的合理範疇內,這是一個企業基本的社會責任和底線。”
被“避稅”的中國
不僅僅是在英國,跨國公司在中國的避稅行為也同樣屢見不鮮。來自國家稅務總局2004年的數據顯示,跨國公司每年的避稅活動給中國造成300億元的稅收損失。楊志清認為,現在隨著外資企業在中國投資的加大,跨國公司每年的避稅活動給中國造成的稅收損失這一數據雖然無法確切統計,但是肯定在不斷增多。
在2008年以前,跨國公司在中國的避稅行為非常猖獗,王駿介紹說,2008年、2009年後,國家稅務總局針對在中國跨國公司的主要避稅手段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受控外國企業(利用避稅地)等出台了相關措施,如今,反避稅手段對增加稅收貢獻加大,據統計,2011年全年通過反避稅手段增加稅收239億元。
以轉讓定價為例,按照“利往低處流”、“費往高處走”轉讓定價規律,跨國公司往往通過從高稅國向低稅國或避稅地以較低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或者從低稅國或避稅地向高稅國以較高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使國際關聯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減輕。
比如在中國,將原材料以高價進入,然後將產品低價賣給關聯企業,這就表現成利潤虧損,“也就出現將GDP留給中國,將利潤轉移到國外的現象。”王駿說。
另一種方式是利用避稅地。巴哈馬、英屬維爾京、馬恩島、根西、澤西、百慕大、阿根廷和開曼群島,俗稱“避稅天堂”的國家和地區,以近乎零稅收吸引了大批企業註冊,也讓很多國家頭痛不已。“跨國公司不斷利用避稅港,使中國的稅收權益不斷遭到損害,稅收收入受到影響,稅收的公平原則也相應地遭到破壞。”楊志清說。
相對於發達國家,中國的反避稅起步比較晚。發展中國家因為稅收徵管和法律制度的漏洞更可能成為跨國公司利潤轉移的受害者。一些非營利組織通過初步估算發現,每年從發展中國家轉移出去的利潤高達350億美元。
反避稅“貓鼠遊戲”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國際避稅活動在數量上有增無減,在手法上亦不斷翻新。特別是金融危機以來,一些國家的財政也受到影響,不少經濟體都陷在債務危機裡,而這些跨國企業所享受的福利和所付出的稅收很不對稱,因而,跨國公司避稅行為被提出來,並且嚴肅對待。”王駿表示。
不過從根本上來說,“一個國家的稅收利益需要用法律來衡量,而不僅僅靠道德約束。”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劉小兵認為,對於各國管理者來說,關鍵在於該國是否實行了有效的反避稅制度,和執行機構是否有相應的人才能夠舉證這些公司的避稅行為。
許多國家紛紛完善稅制,對避稅採取更嚴格的對策,以及進行雙邊及多邊反避稅的國際合作,來阻止跨國投資者的避稅行為。國外媒體就曾披露,谷歌在2009年因避稅問題被土耳其政府開了罰單,罰款達4700萬美元。土耳其政府稱,儘管谷歌主要在愛爾蘭提供服務,但它在土耳其也註冊了公司並開展相關業務,同樣需要依法納稅。
王駿介紹,現在很多跨國企業在全球化佈局的過程中會考慮到法律、文化、稅務等背景,一些諮詢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等在幫助其進行全球構架時,對稅收會有充分的考慮。而隨著國際社會對避稅行為更加嚴格,一些跨國公司也採取了更為複雜的,甚至十幾層的避稅設計,給徵管機構也增加了難度。
而通過隱蔽關聯交易來避稅的方式,稅務部門要調查取證需要相當大的時間、精力、技術等。以中國為例,由於反避稅機構的人手短缺,力量薄弱,因而不得不“抓大放小”,一些中小型的跨國企業往往逍遙法外。
不過現在中國也在藉鑒國際上一些更有效的方式,改事後調查為事先的預約定價審核。事先將其和境外關聯企業之間內部交易與財務收支往來所涉及的轉讓定價方法向稅務機關申請報告,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定為符合正常交易原則後,可作為計徵所得稅的會計核算依據,它們便不會再對此交易的合理性懷疑,從而避免了事後審查與稅務調整的麻煩。
“儘管如此,要杜絕這一現像還是國際稅務界的難題。”楊志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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