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工商二版報了一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以股利總額計算的新聞,
原本是跳過去,但後來看到財經台也做很大,阿土伯還說是他去告發的,還有ptt的討論。
投顧名嘴也說他們原本都不知道耶…,
痛批二代健保剝兩層皮、抓小放大,
才知道原來很多人是收到股利單後,才知道這事。
為什麼原本會想跳過去,
因為在去年po的健保局你問我答,
抵稅額也要扣補充保費就已提出,
文中還問了健保局許多更不合理而且可能浪費稽徵成本的現象(像是抵稅額是設算的,不一定和扣繳單一樣)
但更令人好奇的是,
為何股民在火都燒到身上才知道痛呢?
為何不在政策出來的時候就反應呢?
為何證所稅引發的反應會比二代健保大呢?
是健保局宣導不力嗎?(花大錢打的廣告都是什麼「謝謝你」之類的)
當初PO文抗議二代健保不公不義的時候,
有不少人都說「與其要政府改,不如自己多賺」「為被剝削的弱勢發聲太情緒,會影響投資理性」
一位收入不豐的自由工作者朋友也說「只能想辦法多接案」
為何這麼多人的反應是如此呢?
投資有賺也有賠,稅卻是一定要課…
當初也曾去函藍綠政黨的立委,表達對二代健保的改良意見,
結果都石沉大海。
如果大家當時都一起去函表達意見時,
結果會不會有所不同呢?
而當政府自以為收這種不公不義的補充費可以填補財務漏洞時,
有沒有想過引發的棄息賣壓和成交量的降低,所造成股市和財政的影響,
有沒有想過散戶大退場,籌碼轉到不用課補保費的法人手上,造成的股市生態改變?
PS.那些說「與其抗議政策不公,不如當作是投資成本提高,只要股票有賺就好」的言論。就讓人想到理專說「不要因為手續費高而失去了賺錢(買基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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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要聞》二代健保與現行稅制扣繳制度不符,會計師不認同
二代健保上路後,以股利總額為補充保費扣繳基礎,傷及民眾荷包。會計師表示,補充保費採取股利淨額加上可扣抵稅額為計費基礎,不但與現行稅制的扣繳制度不同,也增加股民的保費負擔。
健保規定,個人如有超過5,000元的股利所得,必須以股利淨值加上可扣抵稅額,再以2%費率,計收補充保費。
會計師表示,個人股利所得繳納補充保費的認定基礎,有不合理之處。健保補充保費是所得稅的扣繳制度,但稅法上的扣繳,均以「淨額」扣繳,沒有用「總額」扣繳的例子,健保補充保費納入可扣抵稅額作為費基,是加重股民負擔。
兩稅合一上路之後,為避免重複課稅,對於企業所繳納的營所稅,可以分配給股東作為申報個人綜所稅的減除項目,即給予股東可扣抵稅額,並記錄在企業的可扣抵稅額帳戶。
會計師說,可扣抵稅額是因應兩稅合一的配套措施,健保補充保費納入可扣抵稅額,作為計費基礎,不但無法與現行稅法上的扣繳制度銜接,同時非居住者又以「給付淨額」來計收補充保費,形成本國人、外國人計費基礎不一致的情況。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離譜!股息抵稅額也課健保費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收入 |
政府搶錢撈過頭!不少股民發現,今年不僅股息遭課二代健保費,就連分配給股東的「可扣抵稅額」也必須課2%健保費,抵稅額變成「收入」,也讓股民再度見識到政府的「搶錢」功力。
今年起,股息收入必須課二代健保費,但不少眼尖的股民卻發現,除股息外,就連給民眾抵稅用的扣抵稅額,也同時遭健保局課補充保費。舉例,周先生是台塑公司股東,今年8月台塑配發8千元股息,並有2千元可扣抵稅額,健保局的二代健保費,卻是按總計1萬元計算。
有股民向本報投訴,扣抵稅額非股息,為何須課二代健保費?小股民影響金額雖然不多,但持股多的大股東,被課的金額就很可觀。
對遭股民直批「搶錢」,衛福部社會福利司長曲同光說明指出,可扣抵稅額是否該課補充保費,確實在二代健保上路前,引起許多討論,當時企業界曾反映可扣抵稅額應不算收入,但衛生署與財政部討論後,共識是跟著財稅法律解釋走,衛生署說,因財政部也同意可扣抵稅額從廣義解釋是收入一部份,才決定課徵補充保費。
除了股民可扣抵稅額外,企業總投保薪資金額也要另課徵補充保費,讓不少雇主抱怨連連,但曲同光解釋,健保局認為企業總投保薪資的設計是為了防止高薪低報,從總所得概念看,也仍是收入,因此雇主必須另課徵補充保費。
儘管外界對於健保費內涵頗多質疑,但二代健保上路迄今,補充保費收費規定從未做過任何改變,可說是「鐵板一塊」,令外界好奇,由前衛生署長葉金川召集的二代健保總檢討小組即將提出檢討報告,是否可能有任何「少收補充保費」的空間?
對此,曲同光說明,二代健保總檢討小組最快9月先提出「補充保費」檢討報告,明年初再針對健保未來改革方向提出總檢討報告。至於補充保費檢討報告,將針對補充保費制度、保費收費、給付方式等檢討,包括外界關切的「拆單問題」、「獎金是否從逐次扣繳改成年度結算制」都會有初步結論,確保二代健保符合「簡便、公平、費基不流失」的目標。至於補充保費收費項目是否可能還有改變?則必須等檢討小組報告出爐後才能作進一步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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