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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經區引爭議 恐成服貿2.0

學者批取得土地太容易 管中閔:擬檢討後限縮

2014年04月15日 
 
對自經區提供便捷土地取得方式,讓學者憂心恐成圈地運動,管中閔(右)說將與相關部會檢討。黃世宏攝

【林海╱台北報導】對自由經濟示範區(自經區)提供便捷土地取得方式,相關法規大幅鬆綁,學者憂心衝擊台灣土地現狀,恐成現代「圈地運動」。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表示,將與相關部會檢討,大幅限縮地方政府徵收土地設置示範區規定。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召開自經區第5場公聽會,討論土地與社會正義面向,由於示範區強調突破法規框架與創新管理機制,因此學者對土地取得法規鬆綁提出擔憂。會中不少學者表示,若因此讓社會財富分配更不均,可能又將引發像服貿協議的社會爭端,步上服貿後塵,如果不說清楚,恐成「服貿2.0」。

學者:部分條例違憲

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表示,雖然內政部強調土地取得以協議價購為優先,但事實上政府過去極少以協議價購取得土地,區段徵收才是政府強制民間合作開發的手段,完全沒有拒絕權利,「這是對人民財產權、生存權、工作權的剝奪,示範區相關土地條例有違憲之虞。」
徐世榮更質問管中閔,土地徵收是否有符合必要條件,農民窮到只剩下生活所需耕作的土地了,若浮濫徵收,得利者主要是政府及財團派系,更是「劫貧濟富」,應將特別條例中的徵收與區段徵收剔除。
台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前教授謝志誠也說,去年度都市計劃、工業區等土地開發面積已是3個台北市、3123個大安森林公園,還不知閒置多少,為何條例中還允許行政機關跟地方縣政府設置其他土地,應先從蚊子館、閒置用地等處開始設置示範區。 

 

應從蚊子館作示範區

對於多位專家質疑違反土地正義,管中閔承諾,1周內與經濟部、內政部開會,全盤檢討既有機制,也會積極研商土地證券化措施。但他也說,示範區土地本來就是以利用現有閒置土地為主,條例中允許區段徵收,只是希望增加土地取得彈性。
管中閔說:「這些條文既然引發外界這麼多疑慮,會嚴肅檢討,對土地徵收此一方式做大幅限縮。」
至於服貿議題上,管中閔說,服貿已談好但仍未通過,可能整個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進度都受影響。 

【示範區第5場土地徵收公聽會重點】

人名/發言摘要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示範區對土地以徵收、區段徵收,是種對人民財產權、生存權、工作權的剝奪,相關土地條例有違憲之虞
台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前教授謝志誠:
■建議刪除特別條例草案部分條文,以杜絕假新設示範區之名,行炒作、徵收土地之實
■示範區沒說清楚,會變成服貿2.0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目前閒置用地多,應先從蚊子館、閒置用地等處開始設置示範區
中經院副院長王健全:地方申請的開發案將來須經主管機關核准,浮濫開發也不是那麼簡單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鄭安廷:示範區原是特區的概念,若無明確劃定範圍,最後特區都不特區,示範區將在全台遍地開花,民怨也將處處點火
資料來源:記者採訪整理

自經區疑劫貧濟富 將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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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表示,過去土地徵收產生許多問題,讓民眾產生疑懼或抗拒;站在推動示範區的立場,條文規畫只是希望增加示範區未來取得土地上的彈性,和經濟部討論時,都是希望用現有園區,而不是先去開發新園區。(資料照片)
管中閔表示,過去土地徵收產生許多問題,讓民眾產生疑懼或抗拒;站在推動示範區的立場,條文規畫只是希望增加示範區未來取得土地上的彈性,和經濟部討論時,都是希望用現有園區,而不是先去開發新園區。(資料照片)

立法院昨召開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最後一場公聽會,多位學者質疑自經區的規畫違反土地正義,根本是與農民搶土地、劫貧濟富,擔心擴大貧富差距;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向與會的學者專家保證,將於1周內與各部會通盤檢討,承諾一定會大幅限縮示範區的適用範圍。

這次與會學者幾乎一面倒地質疑示範區土地取得規畫,要求政策要踩煞車,擔心示範區的規畫,如果再讓社會財富分配更不均,恐將再引發像服貿協議的社會爭端。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批評,政府沒錢,就要劫貧濟富,他甚至形容:「農民窮到只剩下土地,國家還要搶走農民僅存的資源,這樣對嗎?」

因此,徐世榮要求,示範區有關徵收與區段徵收的條文必須全數刪除,各部會也應該重頭檢討相關法令。

面對學者、專家們輪番上陣、猛烈砲火,管中閔有時皺眉聆聽,有時低頭作筆記,並放軟姿態地承諾,已聽到大家的建議了,在立法院逐條審查前,會提出相關辦法。

管中閔進一步指出,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內土地規畫,外界所產生擔憂、疑慮,會跟經濟部、內政部再針對相關條文檢討,有違反公平正義的疑慮地方,要整個通盤檢討,並於1周內與各相關部會,就可能的調整重新討論。

至於各界關心的土地正義,管中閔表示,過去土地徵收產生許多問題,讓民眾產生疑懼或抗拒;站在推動示範區的立場,條文規畫只是希望增加示範區未來取得土地上的彈性,和經濟部討論時,都是希望用現有園區,而不是先去開發新園區。

《經濟》防圈地、炒地皮,自經示範區徵地嚴管

  • 2014-04-1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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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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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台北電】
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昨(14)日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賦予地方政府可循區段徵收申設示範區,但為避免圈地、炒作土地等流弊,將在一周內與相關部會檢討,提法規修正動議,大幅限縮地方政府徵收土地劃設示範區的規定。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示範區特別條例第五次公聽會,現行第一階段示範區僅落腳在自貿港區、屏東農業生技園區,未來特別條例完成立法進入第二階段後,縣市政府也可以選定區域申設示範區。

與會學者專家對示範區特別條例第14~19條賦予地方政府申設示範區時,得依土地徵收條例進行「區段徵收」表示憂心,前台大教授謝志誠表示,農地將難逃被徵收,新一波的圈地運動將會發生。

 

政大教授徐世榮更指出,台灣近年來的區段徵收已過於浮濫,示範區條例草案有關土地取得的部分,應把徵收及區段徵收剔除。義守大學教授鄭安廷也表示,政府應多利用現有的蚊子園區來設示範區,有關土地取得儘量不要讓國家的力量介入,以免造成民眾反彈,他建議可以共同開發、土地證券化等方式來解決取得土地的問題。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教授花敬群說,台灣社會本來就充滿炒作的動能,示範區特別條例後門一開,是否會引來進一步的圈地與炒作,這是令人擔憂的問題。

管中閔上台說明時表示,示範區的土地本來就是以利用現有閒置土地為主,條例中允許區段徵收只是希望增加土地取得彈性,但這些條文既然引發外界這麼多疑慮,他保證會嚴肅檢討,一周內與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等部會研商,未來將提「修正動議」在示範區條例中對土地徵收方式,做大幅度限縮,以將可能產生的流弊降至最小,但具體的作法還要和內政部研議。

內政部地政司副長王靚琇隨後也指出,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已對土地徵收有嚴謹的規範,凡是土地徵收的案子皆要送到中央的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只有符合公益性、必要性才會核准,對於國發會擬就示範區特別條例的土地徵收條文限縮以防止投機炒作等流弊,內政部樂觀其成。(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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