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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日前認定,國華早年同意無償借屋給翁家,判翁家免移靈。
2015-09-03

翁大銘原擬將父葬中國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華隆集團創辦人翁明昌過世38年竟然遲未下葬,他與4年前過世的元配翁張妙貞,2人遺體目前都放在台北市陽明山豪宅大廳內;據了解,已故的前華隆集團掌門人翁大銘,原本希望將父親翁明昌移回中國的故鄉下葬,疑因大房與二房爭產風波,迄今無法入土為安。

  • 這棟別墅有兩層樓高,遺體就擺在一樓大廳,別墅目前無人看守,信箱被信件塞爆,大門旁還貼查水、電錶通知單,顯示已許久無人出入此宅。(記者陳恩惠攝)

    這棟別墅有兩層樓高,遺體就擺在一樓大廳,別墅目前無人看守,信箱被信件塞爆,大門旁還貼查水、電錶通知單,顯示已許久無人出入此宅。(記者陳恩惠攝)

  • 華隆集團創辦人夫妻的遺體就停放在北市陽明山永公路上的這棟別墅,記者走訪時,一旁的涼亭還有人在聊天。(記者陳恩惠攝)

    華隆集團創辦人夫妻的遺體就停放在北市陽明山永公路上的這棟別墅,記者走訪時,一旁的涼亭還有人在聊天。(記者陳恩惠攝)

爆爭產 擺遺體沒人可動

翁明昌過世38年迄未下葬,原因眾說紛紜,翁大銘友人轉述,民國66年翁明昌心肌梗塞過世,長子翁大銘原擬把父親遺體移回中國上海寧波老家安葬,但當時台灣屬戒嚴時期,台灣人民禁止前往中國;後來翁大銘又因華隆案、洪福案而官司纏身,被限制出境,且2個弟弟翁有銘、翁德銘在海外回不來,等到翁大銘獲解除境管,已是滿身病痛,無力處理父親後事了。

大媽只放在冰櫃 也未葬

而翁明昌的大房與二房之間,據說為了價值6億元的3棟房產而爭鬧不休、形同水火,家族鬧不和,造成翁明昌的遺體,放在北市士林區永公路的陽明山豪宅內,一擺就是38年。

這38年來,為保存翁明昌遺體完整,翁家第2代特別用福馬林進行遺體防腐處理,並為他訂製大型銅棺放置遺體,外面還覆以大理石棺;至於翁明昌的元配翁張妙貞,遺體也沒下葬,但待遇大不同,由翁大銘家族買1只冰櫃冰存,2人的遺體就放在豪宅大廳內,由2至3個保全輪流看守遺體。

豪宅賣給國華 遺體沒移走

翁大銘的國華人壽因經營不善而遭金管會接管,由保險安定基金擔任債務清理人,安定基金進駐後發現,國華人壽竟然在民國73年,買了翁明昌生前居住的陽明山豪宅,且買的時候,翁明昌遺體已安置於豪宅大廳內,等於把這棟豪宅當成陵寢,還有國華保全的人看守,安定基金遂提告國華保全不當使用。

國華被接管 爆豪宅變陵寢

安定基金總經理蔡康,昨難掩氣憤地說,這棟房子是翁大銘父母生前居住,翁明昌過世後,遺體停放在豪宅,卻由國華人壽出錢買豪宅,國華主管都知這件事。

翁明昌是華隆集團創辦人,民國38年隨政府來台後,從接手染整廠生意開始,陸續開展水泥、紡織等生意,一手創建華隆集團,且與焦廷標等人合組上海幫,風光一時;民國66年翁明昌猝世,旗下事業被瓜分,王又曾拿下華隆經營權,長子翁大銘上演王子復仇記,先拿國華人壽經營權,透過大量收購華隆股票與高價收購委託書,重掌華隆集團。

2015-09-03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華隆集團創辦人翁明昌遺體,停放陽明山別墅38年未下葬,風水專家蔡上機昨指出,翁明昌停柩的作法,簡直是蔣介石翻版,把豪宅當成陵寢,別墅成了陰宅,強調人往生後,遺體除了最好入土為安,也要腐化,否則恐成為「蔭屍」,容易損及直系子孫。

  • 翁大銘不當立委後,身體不好、入獄服刑,最後猝死家中。依風水專家的說法,其父未入土、未腐化,帶來的負面影響至少占了20%。(圖為翁大銘挨告,坐輪椅出庭應訊資料照)

    翁大銘不當立委後,身體不好、入獄服刑,最後猝死家中。依風水專家的說法,其父未入土、未腐化,帶來的負面影響至少占了20%。(圖為翁大銘挨告,坐輪椅出庭應訊資料照)

蔡上機:停屍不葬 風水大忌

蔡上機說,像這樣停屍不葬是風水大忌,聽說還用了福馬林防腐,遺體可以不朽,但是對子孫反而不是好事,尤其是下一代直系血親,可能會引來官司、意外事故,甚至英年早逝,像翁大銘卸任立委後的人生簡直一敗塗地,入獄服刑,身體不好,官司未了,最後在家中猝死結束一生,認為他父親翁明昌遺體未入土、未腐化帶來的負面影響,至少占了20%。

他強調,另一個著名的例子就是前總統蔣介石,逝世後停柩在桃園大溪,遺體還加強防腐,未入土為安、屍身未腐,嫡子蔣經國晚年病痛纏身過得很慘,但蔣經國死後同樣也未入土為安、屍身未腐,下一代直系的「孝字輩」蔣孝文、蔣孝武等都英年早逝。

蔡上機表示,翁明昌停柩的作法簡直是蔣中正翻版,把豪宅當成陵寢,別墅成了陰宅,也許沒有科學根據,但依照風水命理的看法,分析起來完全都符合;他建議,子孫若要擺脫不利的影響,可以就地往下挖、讓棺木入土,也可另找風水寶地下葬。

「隔鄰是陰宅 多少會受影響」

此外,建築物也有後遺症。他說,一般陽宅如果30幾年沒人住,也容易聚陰,物以類聚,若是停柩在此,會更陰,如同古代的「義莊」,類似停屍間、太平間,古時湘西趕屍半途就會在當地的義莊歇腳,如果房子要重新利用、入住,要設法「納陽」,吸收足夠的陽氣,好好處理。

蔡上機認為,對建築物直接的影響就是房價恐怕大跌,恐怕有錢的人根本不會想買,想賣也只能賤價拋售,對鄰居而言,除了房價可能被拖累,若是緊貼著只隔一道牆的鄰居,可能會有些影響,畢竟隔鄰是陰宅容易聚陰,自己家的磁場多多少少會受影響。


2015-09-03

〔記者項程鎮、陳恩惠、廖千瑩、蕭婷方/台北報導〕人死「入土為安」,已故的股市聞人翁大銘,其家族卻將先人遺體靈柩長期停放在陽明山豪宅,一放就是卅八年,還引發佔屋官司。

  • 前華隆集團負責人、已故前立委翁大銘(左圖,資料照)的父親翁明昌過世後,翁大銘將遺體和棺材,安放在台北市陽明山豪宅,一放就是38年,引發佔屋官司。(記者陳恩惠攝)

    前華隆集團負責人、已故前立委翁大銘(左圖,資料照)的父親翁明昌過世後,翁大銘將遺體和棺材,安放在台北市陽明山豪宅,一放就是38年,引發佔屋官司。(記者陳恩惠攝)

翁明昌與元配 靈柩放豪宅

「國華人壽」 不滿華隆集團創辦人翁明昌元配翁張妙貞的遺體和靈柩(實際為冰櫃),被長期擺放在國華人壽所有的陽明山豪宅內,提告要求將棺材遷走,一審判決須遷走棺材,二審卻逆轉,改判國華人壽敗訴,可上訴。

事實上,前華隆集團負責人、已故前立委翁大銘的父親翁明昌,卅八年前過世,翁大銘將父親遺體和棺材,安放在台北市陽明山豪宅中,迄今已卅八年;四年前翁明昌的元配翁張妙貞過世,她的弟弟也將姊姊的遺體遷入這棟豪宅。

接管國華 安定基金促遷走

翁家這棟豪宅後來賣給國華人壽,保險安定基金六年前接管國華人壽後,反對遺體和靈柩續置豪宅,前年一月派人到豪宅交接,卻被看守的國華保全人員阻擋,翁大銘趕到現場說:「當初是國華人壽同意我將大體進駐,你們無權要求遷走大體」。

一審,士林地院判翁張妙貞的弟弟張男敗訴,須遷走遺體和棺木,還須從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算,每月付八千八百零八元租金,迄交還豪宅為止。

但高等法院認為,國華人壽將豪宅讓給翁大銘停放父親棺材,彼此簽有使用借貸契約,所以翁大銘可合理停放棺材,翁大銘雖已在今年過世,但繼承人可繼承這個使用借貸契約,也能停放翁張妙貞的棺材。

有借貸契約 高院判可停放

安定基金總經理蔡康昨難掩氣憤說,一審勝訴,二審卻逆轉,輸得很奇怪,他絕對上訴到底。

記者探訪豪宅,兩層樓高的別墅無人看守,外牆斑駁,大樹環繞,屋外草地藤蔓叢生,信件塞滿信箱,無人收件,且殘破不堪,小門貼有電力、自來水公司查錶通知單,上頭未註明日期,但顯示已久無人出入。

北市殯葬處副處長施淑黎表示,遺體於死亡日起卅天內須埋葬或火化,但因特殊情形而申請展延者不在此限,將進一步了解本案。社維法規定,無正當理由,停屍不殮、停厝不葬或藉故抬棺或抬屍滋擾者,可處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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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隆集團創辦人、翁大銘的父親翁明昌,1977年驟逝後棺柩低調暫厝翁家陽明山豪宅,至今38年未下葬,翁明昌大房妻子翁張妙貞4年前過世,妻舅張顯良將棺柩同樣放在豪宅內,但因豪宅先前已移轉至集團國華人壽名下,國華經營失利被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後,提告要求移走大房棺柩,但高院日前認定,國華早年同意無償借屋給翁家,判翁家免移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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