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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0年7月3日電)板信商銀今天發布重大訊息,原任董事長劉炳輝因被判刑自行請辭,董事會通過將由板信商銀副董事長、前彰銀董事長張明道接任董座,自今天起生效。

板信商業銀行前任董事長劉炳輝先前被控貸款新台幣1.6億元,隱匿關係人重大交易導致財報不實,二審依申報財報不實罪,判劉炳輝有期徒刑3年6個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劉炳輝被判刑定讞後,今天請辭,板信銀也立即召開常務董事會,選任張明道擔任新董座。

張明道在去年4月公股人事大地震後離開彰化銀行,後來被延攬到板信銀擔任三雋建設法人代表並出任副董事長一職。

張明道過去曾任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銀行局局長、台灣銀行總經理與彰化銀行董事長。外界認為,張明道是公務體系出身,又擔任過泛公股高層,實務經驗豐富,加上在板信銀至今已有1年多時間,後續業務有望無縫接軌。(編輯:潘羿菁)

板信商業銀行董事長劉炳輝明知妻子廖美雲利用人頭帳戶購買子公司板信資產管理公司土地,並向自家銀行貸款1.6億元,卻未依法在財務報告中揭露正確重大交易資訊,一、二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申報公告不實罪判刑3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劉炳輝被控明知妻子廖美雲與她所經營的三輝建設公司財務小姐陳素卿合謀,利用友人許永壽、其子許宗英名義購買位在台北市松山區延吉段的板信資產土地,且為確保優先承買權而找板信資產總經理趙建崇作假資料,以仲介抵費地的名義將土地部分所有權贈與許永壽,購得土地後以許姓父子名義貸款1.6億元,因貸款都是廖婦在償還,被查出不法。

 

法院審理時,劉炳輝矢口否認犯案,辯稱土地是許永壽所購買,廖美雲會幫許清償貸款,只是基於朋友關係幫忙周轉,而且與他無關。但是,法院調查檢調搜索資料,在劉的臥室床頭櫃找到涉案土地的資料,上頭還印有「三輝有優先購買權,也不怕給別人買走」等字,而劉的筆記中也有紀載「延吉段轉載」等文字,認定他對土地開發、利用和資金來源有一定了解,最後未採信其說法。

 

一審認為,劉炳輝身為板信銀行董事長,本應於財務報告中依法如實揭露正確資訊,供投資者觀察銀行經營能力和營運是否健全,卻未依法接露重大交易資訊,不僅使銀行財務報告失去公開透明的作用,也危害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審酌其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且虛偽辯解浪費不少司法資源,足認犯後態度不佳,但未中飽私囊,銀行也未因此蒙受重大損害,因此量刑3年6月。

 

二審認為,該交易項目事關重大,足以影響一般理性投資人的投資政策,但劉炳輝卻未揭露,而劉炳輝卻辯稱資訊不具重大性,不足採信,仍判劉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板信商業銀行董事長劉炳輝,被控11年前透過人頭戶購買子公司板信資產管理公司的北市松山區6筆土地,再向板信銀申請無擔保貸款1.6億餘元,卻未在財報中揭露此項關係人重大交易訊息;高等法院去年11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申報公告財務報告不實罪」,判劉炳輝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劉確定要關3年半,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判決指出,劉炳輝於2009年有意購買板信資管公司位於松山區延吉段的6筆土地,遂與板信資管總經理趙建崇、上勝建設負責人許永壽聯手,以抵償仲介費、贈與為由,將6筆土地的持分,轉到人頭許永壽父子名下,再向板信銀行申貸1億6160萬元,卻未呈現於財報上,隱匿重要關係人的重大交易訊息。

劉炳輝審理時辯稱,土地確實是許永壽父子買的,妻子廖美雲只是基於朋友道義借錢給許周轉。但檢、調在劉的床頭櫃搜索到土地資料,上頭寫有「三輝有優先購買權,也不怕給別人買走」,筆記也有「延吉段轉貸」等文字,認定劉炳輝知情且參與人頭土地交易與貸款。

一審新北地院認定,劉炳輝知道妻子以許永壽父子名義向板信銀貸款一事,卻未照實揭露於財報,依申報財報不實罪判刑3年6月;二審高院仍認定有罪,仍判3年半。劉炳輝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認定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許永壽、趙建崇二審被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各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劉妻廖美雲獲判無罪,3人皆於二審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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