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上市外資及陸資賣超排行前20名
(111/10/12 16:18:03)

單位:張

/陸資(不含外自)

外資自營

/陸資

代號

名稱

買進

賣出

買賣超

買進

賣出

買賣超

買賣超

2330

台積電

20,392

41,794

-21,402

0

0

0

-21,402

1301

台塑

4,263

19,402

-15,139

0

0

0

-15,139

2603

長榮

9,699

20,952

-11,254

0

0

0

-11,254

2317

鴻海

18,671

27,855

-9,184

0

0

0

-9,184

2609

陽明

14,244

22,307

-8,063

0

0

0

-8,063

2610

華航

10,680

18,742

-8,062

0

0

0

-8,062

00637L

元大滬深3002

1,378

9,361

-7,983

0

0

0

-7,983

0056

元大高股息

7,597

15,324

-7,727

0

0

0

-7,727

2618

長榮航

9,326

16,972

-7,646

0

0

0

-7,646

2882

國泰金

9,032

16,643

-7,610

0

0

0

-7,610

3711

日月光投控

6,165

13,260

-7,095

0

0

0

-7,095

2409

友達

25,801

32,861

-7,059

0

0

0

-7,059

1101

台泥

8,943

14,274

-5,331

0

0

0

-5,331

2883

開發金

15,227

20,173

-4,946

0

0

0

-4,946

2888

新光金

9,396

14,135

-4,739

0

0

0

-4,739

2891

中信金

14,837

19,279

-4,442

0

0

0

-4,442

6443

元晶

4,300

8,381

-4,081

0

0

0

-4,081

3481

群創

33,953

37,832

-3,879

0

0

0

-3,879

2388

威盛

3,160

6,973

-3,813

0

0

0

-3,813

2615

萬海

7,777

11,504

-3,727

 

壽險業淨值危機解除!金管會11日公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在7日回覆指引,對於保險局去函敘述今年利率大幅反彈,已符合新清償能力指標(ICS)定義的極端情境,且負債本反應升息,符合IFRS9的外部環境變動改變企業經營樣式,保險業高階管理層可決定改變金融資產經營模式,即可將原本放在其他綜合損益(OCI)項下的債券,重分類到攤銷後成本(AC)。

金管會強調,各公司若要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必須符合五大要點,一是要符合IFRS 9的相關規範及會基會指引;二是高階管理層及簽證會計師要共同研判重分類的合理性及留存佐證,依法辦理揭露;三是重分類的差額要提存特別盈餘公積,不得用來分配股利;四是分入AC項下的債券每年處分不得逾5%,且依現有規定分年認列獲利,五是接軌IFRS17的強化財務方案,須動態檢視, 調整步調。

據了解,多家壽險公司的高階經營層在9月底就已進行相關公報判斷,確定要進行資產重分類,但高階經營層不代表一定是董事會,第三季財報產出過程中,會先尋求金管會及會基會的解釋,確定後才會公告。

例如南山人壽已率先公告,回溯至10月1日適用資產重分類,則10月淨值就可大幅回升,另外,如國泰人壽、中國人壽、保誠人壽亦有相關規畫,但各家公司進度如何,目前都尚未到達對外公布的程度。

若判斷相關流程來不及的公司,就必須要到明年1月1日重分類,年底有可能淨值比不到3%,但法規要求淨值比是連續二個半年報都不到3%,或同時出現資本適足率(RBC)不到200%,才有立即增資或改善的急迫性,若只是年底淨值比不到3%,尚不緊急,只是會影響金控母公司或控股母公司的淨值指標。

金管會表示,會基會已在7日就「保險業因國際經濟情勢劇變,致生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改變所衍生之金融資產重分類疑義」提供參考指引,即針對保險局去函詢問今年利率大幅提升,已屬ICS定義的極端情勢,且壽險業負債面未接軌IFRS17,判斷各公司高層可依公報精神決改變營運模式,即可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由於這項指引是針對壽險業,且有新清償能力ICS與IFRS17等前提,因此銀行與證券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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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壽險業淨值引信拆了。會研基金會就「保險業金融資產重分類」函覆保險局,金管會宣布,保險業若擬做重分類有三大條件,一、依IFRS 9規範,二、會研基金會參考指引,三、公司管理階層與簽證會計師做判斷;南山率先表態10月1日起的第四季財報適用,淨值將由「負」回升到5%,但未公告已引證期局關注。

 

「重分類」拍定,有三大關鍵訊息,一、做「重分類」者得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避免股利增加。據規劃,如某業者將金融資產帳列OCI(綜合損益)移100億元到AC(攤銷後成本),其中這100億元帳損20億元,業者就需提20億元特別盈餘公積並禁止分配。

 

二、重分類僅限壽險業,其他產業不適用。保險局長張玉煇昨說,該指引是針對「保險業資產負債不匹配問題」,又以壽險業最明顯,產險業沒有此問題。

 

三、依IFRS 9規定,重分類生效日是在公司內部評估後的下一個財報期間的第一天開始適用,以壽險業來說,就是下一個季度財報上路。

 

但因資產重分類的經營模式改變,證期局官員說,若屬「重大影響」需董事會通過且做重訊公告。依規定,若是金控下子公司想做重分類,母金控應在董事會通過後隔天開盤前兩小時公告;若是公發公司則是董事會通過後兩天內公告。

 

南山人壽聲明指出,已在9月底變更經營模式,因此遵循IFRS 9規定,重分類日是10月1日。重分類後,南山淨值將不受利率變動產生重大影響,淨值比估計可回升到5%以上;但南山通過董事會後卻未公告,已引發證期局關注。

 

張玉煇說,美國今年至今已連續升息12碼、年底前仍恐持續升息,已有多個國際組織提醒短期內大幅升息可能影響金融穩定,但台灣壽險業資產負債不匹配,因此保險業擬改變管理金融資產的經營模式。

 

也就是說,金管會這次出手是想要解決因為接軌和利率劇升的關係,基於「金融穩定」,因此在業者洽詢後,再轉洽會研基金會釋疑。

 

金管會強調,想重分類業者須依IFRS 9、會研基金會指引辦理,及公司管理階層也須與其簽證會計師對金融資產管理模式、相關事證做判斷,管理階層須能清楚解釋經營模式改變的合理性及留存佐證,相關程序及資訊揭露也須依證交法規定辦理。

 

「重分類」拍定,對市場有兩大影響,一、升息對金融業淨值衝擊告終,若壽險業第四季財報可適用,淨值可望回升,二、子壽險的金融資產帳列OCI(綜合損益)的未實現損失消失或縮小後,若其他權益轉正數,則金控端免再提特別盈餘公積,國泰金與開發金明年配息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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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表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會基會)已回覆函詢,未來「壽險業」只要依照IFRS 9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會基會參考指引及公司管理階層評估同意此三大條件後,即可辦理「金融資產重分類」;此外,對於進行資產重分類之壽險公司,金管會將要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避免重分類使分派股利增加。

不過,立院財委會才要求金管會今以「全球升息對壽險業之影響與因應」進行專題報告,尤其壽險業者、甚至銀行等金融同業也傳出對金融資產重分類有不同意見;結果此案昨日拍板,恐怕引起部分立委不滿。

根據金管會統計,我國壽險業今年8月底的淨值縮水至1兆3670億元,若與去年同期相比,年減49.2%,等於直接攔腰砍半;此外,截至今年9月底,已有7家壽險公司的「淨值比」低於3%(法定標準),約佔整體壽險業的3分之1。

依規定,若壽險業的「淨值比」連續2期(兩個半年度)都是低於3%,就構成資本不足,必須依法增資。

管理層評估 簽證會計師扛責

對此,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由於今年於通膨壓力下,多國央行啟動升息,美國自3月至9月已升息12碼(3個百分點),且年底前仍有可能持續升息,加上我國尚未接軌IFRS 17「保險合約」,資產面反映保險業持有債券價格下跌,惟負債面尚未以公允價值評價,無法完全反映升息對資產與負債之影響,因此部分保險業擬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張玉煇說,IFRS 9對資產重分類訂有原則性規範,是由會基會提供參考指引,個別公司能否重分類,仍應由公司管理階層與其簽證會計師,共同考量實際對金融資產之管理模式及相關事證進行判斷,管理階層須能清楚解釋經營模式改變之合理性及留存佐證,相關程序及資訊揭露,並應依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辦理。

保險局強調,面對急遽變化之國際經濟金融情勢,維持金融穩定及維護保戶權益是金管會首要任務,金管會將持續關注保險業財務業務情況,要求業者維持良好清償能力,並強化公司治理、風險控管與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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