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30

〔記者張文川、錢利忠/台北報導〕幸福人壽掏空案昨天一審宣判,除了重判鄧文聰、黃正一外,合議庭還認定,香港EFG銀行人員吳曉雲、Robert Chiu、Albert Chiu三人是共犯,已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偵辦;至於幸壽的損失,目前仍有約六十億元被EFG凍結,拒絕歸還,特偵組表示,保險安定基金已提起民事訴訟向鄧、黃追索,特偵組將協助查扣被告資產,追徵犯罪所得。

  • 幸福人壽掏空案昨天一審宣判,香港EFG銀行人員吳曉雲等三人被列為共犯,合議庭已向北檢告發偵辦。(資料照)

    幸福人壽掏空案昨天一審宣判,香港EFG銀行人員吳曉雲等三人被列為共犯,合議庭已向北檢告發偵辦。(資料照)

北院否認縱放 已發交北檢偵辦

鄧文聰昨聆判後,雖在庭內不發一語,但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質疑特偵組縱放EFG銀行與理財經理吳曉雲,與吳曉雲交換條件,才未將她起訴,藉以取得EFG內部資料,吳曉雲則透過EFG銀行,選擇性地提供資料給檢察官,以片面資料誤導法官。

對此,北院回應,合議庭認定吳曉雲等三人與鄧文聰有共同犯意聯絡,應視為本案共犯,已發交北檢查辦,絕未縱放;特偵組昨也表示,起訴後,已將吳曉雲部分發交北檢偵辦。

壹週刊昨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接獲檢舉,指吳曉雲原本被特偵組列為被告,鄧文聰被起訴後,鄧的律師調閱偵訊錄音光碟、筆錄,聽到檢察官與吳女、律師談條件,說若檢方起訴吳女,吳女就可能不會配合檢方作證,把幸壽投資EFG的二億美元,說成是鄧文聰私人借貸的質押品;特偵組昨回應,檢舉內容是鄧文聰在法庭辯論時的資料,顯然是要在宣判前,刻意誤導大眾視聽。

鄧文聰昨天的聲明,除了表達要上訴,還指出若幸壽被EFG凍結的資產無法追回,他願以個人財產補償;北院回應,樂見鄧文聰願意賠償,但鄧迄今只有口頭承諾,未提出具體賠償行動,所以無法減輕其刑。

《周刊王》揭EFG銀行美女副總裁 涉偷搬60億 詐害幸福人壽

 

周刊王提供
周刊王提供

幸福人壽掏空案一審於6月2日辯論終結,前董座鄧文聰當庭指控,瑞士盈豐銀行(EFG銀行)違法凍結資產,並告發EFG銀行及其負責台灣業務的美女副總裁吳曉雲,瞞著幸福人壽轉移及非法凍結海外代操資產,涉嫌詐欺幸福人壽委託海外代操資產2億美元(約台幣60億元),根本是EFG銀行控管出問題且吳女涉偽造文書,目的就是要詐騙幸福人壽。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因涉掏空,被羈押至今近1年3個月,關鍵是有60億元資金委託瑞士第三大的EFG銀行代操,但卻遭非法留置不肯歸還。

 

鄧文聰的律師魏仰宏在法庭上指出,EFG銀行副總裁、台灣負責代表吳曉雲,藉由為幸福人壽代操海外投資資產的機會,罔顧台灣《保險法》明文規定,瞞著幸福人壽私設海外法人信託基金,把受信託保管的代操資產祕密轉給海外法人信託基金,脫離幸福人壽掌控後,再私下在海外設立幸福人壽所不知之海外紙上子公司,擅自拿海外法人信託基金的資產設定質押(簡稱設質)詐貸,並違法凍結代操資產,檢調應該查明,這是否為吳曉雲及EFG人員精心策劃的金融詐欺。

 

隱瞞設質貸款 長達7年

 

魏律師向法官說明,吳女詐害幸福人壽的手法,是先私設了2家海外法人信託基金,瞞著幸福人壽,將信託給EFG銀行保管的海外代操資產,私下全部轉入這2家海外法人信託基金,由EFG銀行直接操控。

 

之後,吳曉雲又私設了幾家股本都只有1、2元美金的海外紙上公司,宣稱皆由鄧文聰和東南旅行社董座黃正一要求設立,並變更為幸福人壽實質擁有的關係企業,但幸福人壽卻從頭到尾都不知自己何時多出這些紙上公司?

 

最扯的是,吳曉雲宣稱這些紙上公司是幸福人壽實質擁有之子公司,又說另外設的2家海外法人信託基金,也是幸福人壽關係企業,就拿著海外法人信託基金持有幸福人壽的代操資產,由EFG銀行自己質押給自己,再透過幾家海外紙上公司借了2億美金,這些舉措都是吳曉雲及EFG銀行偷偷進行,幸福人壽完全不知情。

 

鄧文聰的律師團在法庭上質疑,幸福人壽是受高度監理的特許行業,每年花費數百萬元委託合格的簽證會計師進行財報核簽,會計師從民國96年至103年起,連續7年每季都查帳,所以每季會計師需發函給EFG銀行索取函證,並詢問EFG銀行代操帳戶狀況如何?幸福人壽海外代操資產是否有遭抵押設質?但EFG銀行所有對會計師的函證回函,都說代操帳戶及資產「沒設質,沒有抵押」。

 

資產轉移過程 疑點重重

 

弔詭的是,民國103年5月應金管會保險局要求,幸福人壽委託KPMG會計師事務所針對海外資產進行專案查核,除了再度要求函證外,更直接電話詢問EFG銀行的台灣負責代表吳曉雲,幸福人壽代操帳戶及資產有無遭抵押設質或任何限制?但吳女對會計師仍直接明確回覆,「沒有」抵押設質,並表示如要抵押設質需有幸福人壽董事會授權。

 

直到103年8月幸福人壽被接管後,要求EFG銀行返還海外代操資產時,EFG銀行才首次對幸福人壽及接管人保險安定基金說,這些代操資產已被設質借款給幸福旗下關係企業,全部2億元美金的資產,因此遭到EFG銀行違法凍結,且至今未還。金管會保險局及幸福人壽要求EFG銀行返還凍結資產,全遭到拒絕。

 

律師團指出,EFG銀行台灣負責代表吳曉雲,在轉移資產及設定質押的過程中有諸多疑點,應該就是吳曉雲串通EFG銀行的亞洲高層,聯手偷搬60億詐騙幸福人壽。

 

律師團並當庭質疑,吳曉雲已承認是EFG銀行將幸福人壽委託代操的資產,轉到2家海外法人信託基金名下。但重點是,何方神聖有辦法去設幾家海外紙上公司,跟銀行說這是幸福人壽實質擁有的關係企業?然後輕易借走了2億美元?

 

正因這幾家海外紙上公司,皆是吳曉雲或EFG銀行的人設的,EFG銀行當然早知這些紙上公司,絕非幸福人壽的關係企業。而這些新設的海外紙上公司,沒有任何背景,股本又只有1、2元美金,按理EFG銀行一定要去查核幸福人壽財報、董事會紀錄或授權,甚至要求幸福人壽背書保證,才會予以核貸;但這些過程都沒有,只憑吳曉雲拿著幾張海外紙上公司名義股東自己簽發的「信託聲明書」,就向銀行詐稱是幸福人壽實質擁有的子公司,貸款美金2億元,這一定是EFG銀行內部可以控制授信、徵信的亞洲高層配合吳曉雲,才有可能讓銀行接受這些海外紙上公司是「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並洽借鉅款,顯然不是EFG銀行體系外的人士可以做到的。

 

律師團還質疑,有誰能夠連續7年瞞著會計師及幸福人壽,讓EFG銀行出具「沒有設質」的函證,一定也是EFG內部可控制函證回覆的亞洲高層配合吳曉雲,才有辦法長期隱瞞。所以吳曉雲的說法很奇怪,EFG銀行在連續7年確認帳戶及資產均未設質後,才突然對幸福人壽說代操資產已遭設質,完全是「打自己的臉」。

 

EFG涉坑客戶 前科累累

 

律師團在法庭上更直接指明,EFG銀行的代表詐害客戶,海內外早已前科累累。吳曉雲之所以能夠勾結EFG銀行亞洲高層,輕易以私設的海外紙上公司偷搬60億元,該行內部內控內稽機制形同蕩然無存,實為其來有自。

 

早在民國96年間,EFG集團台灣區的獨立資產管理人吳素蓉及副總裁郭世鼎,就已聯手詐害EFG銀行在台客戶陳麗琴1,000萬美金,之後2人分別被士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其中郭世鼎還主動認罪。

 

除了詐害台灣客戶外,EFG銀行在新加坡、美國、瑞士、香港均有諸多欺騙客戶的案件,遭到法院判決該行代表詐害客戶必須賠償,或是因涉及洗錢、規避稅捐等犯行,遭到各國主管或司法機關罰款或和解,遭罰金額均動輒鉅達上千萬美金。以先前著名的美國馬多夫龐氏騙局詐騙案,EFG銀行就和解賠償了客戶780萬美元。

 

而目前,EFG銀行正在如火如荼併購另一家瑞士私人銀行BSI銀行;BSI銀行因涉入馬來西亞重大貪瀆醜聞,遭到瑞士金融主管機關開罰9,500萬瑞士法郎,並遭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撤照勒令停業。惟EFG銀行竟可完全無視金融業信用至上的核心價值,逕予接手及併購。

 

EFG銀行在台灣沒有執照,是完全不受金管會監管的金融巨鱷,早就有詐害台灣客戶的前科;而該行歷年在國外詐騙客戶、洗錢、違反法令的紀錄,更是罄竹難書。吳曉雲涉及串通EFG銀行亞洲高層,輕易私設紙上公司,私下詐害客戶幸福人壽2億美金,還由EFG銀行配合掩護連續說謊隱瞞7年,也就不足為奇了。

 

吳女推諉卸責 逍遙法外

 

最可議的是,案件在特偵組介入偵辦後,吳曉雲已承認2家持有海外代操資產的法人基金,都是由EFG銀行成立管理,幾間海外紙上公司,也是由她和EFG銀行人員找專業服務公司去設立,並下達指示,且設質、貸款過程是由吳曉雲親自一手包辦。無論如何,吳曉雲涉及串通EFG銀行亞洲高層,詐害幸福人壽五鬼搬運的犯行如此明確,但吳曉雲卻在作證時指出,包括「將資產放到法人公司、設立紙上公司、設質」全由鄧文聰及黃正一指使,檢方即採信吳女說自己從頭到尾都不知情的講法,實令人訝異。

 

而且,檢察官的起訴採納吳女的說法,認定7年來,EFG銀行是「疏於」向幸福人壽查證,所以不知海外代操資產是違法設質。但EFG銀行是國際著名金融機構,沒有幸福人壽的董事會決議授權,怎可能像吳曉雲說的,只因幸福人壽的負責人口頭講講,就接受把自己管理的2億美金代操資產,全部設質給自己?幸福人壽會計師連續7年每季向EFG銀行要求函證,EFG銀行都說帳戶及資產沒有設質;KPMG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海外資產專案查核時,吳女也親口直接否認有設質,並說明如要設質需幸福人壽董事會授權等複雜手續。幸福人壽和簽證會計師都是「勤於」向EFG銀行查證,而EFG銀行卻是明顯、刻意長期對幸福人壽說謊、隱瞞,否認設質,哪來的「疏於」向幸福人壽查證。

 

律師團並批評,有哪家銀行敢像EFG銀行,一邊幫客戶代操海外資產,同時接受客戶信託保管代操資產,再將信託保管的資產設質給自己借錢,這樣的安排圖利自己損害客戶,明顯有利益衝突,沒有任何正派的銀行會允許進行這樣的交易。

 

吳曉雲稱EFG銀行非法凍結幸福人壽代操的資產的說詞,從過程來看疑點重重,偵辦機關卻以EFG銀行疏忽,吳女不知情為由,刻意避開EFG銀行及吳曉雲的責任,更讓外界至今完全不明究竟。

 

幸福人壽案一審預訂於6月29日宣判,法官是否接受吳女1人的說詞,讓EFG銀行及吳女逍遙法外;幸福人壽遭違法凍結的這60億元代操資產,會不會進一步被EFG侵吞,將來能否追回?外界都在看。

 

致電香港查證 皆無回應

 

本刊記者在6月19日,分別以電話及簡訊向吳曉雲查證,但吳女電話關機並未接聽及回覆。6月20日,記者再致電EFG香港分行、吳女手機,並將問題傳至吳曉雲私人信箱,吳的祕書接獲本刊查證時表示,會將記者提問轉告她,並請吳女回電。至截稿為止,本刊不斷撥打電話、留簡訊並留言,吳曉雲都未有任何回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