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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10:43

任天堂(Nintendo)攜手投資事業Niantic開發的手遊《Pokémon GO》上市後大受歡迎,帶動任天堂股價狂飆,《富比士》(Forbes)指出,這印證了《Pokémon GO》聚焦的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比帶個眼罩在頭上的VR(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更符合遊戲產業的未來趨勢。《富比士》指出,VR的問題在於它只是遊戲視覺的改變,在視覺上將玩家置入遊戲,遊戲操作卻與過去大同小異,從運作機制分析,VR只是現有操縱介面包括搖桿、體感裝置的周邊配備。從AR聚焦人們如何與周遭世界互動這一點來看,它是純然功能性的,《Pokémon GO》和更早的《Ingress》很像,利用高人氣的神奇寶貝來構築實境場景,讓遊戲自然融入環境之中,結果大大成功。(財經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2日電)《PokemonGo》「精靈寶可夢Go」手遊爆紅,結合AR讓你不再宅在家;但VR有沉浸式體驗, 1秒內上山下海、還能跟殭屍對打,其實遊戲界不論押寶AR還是VR,重點都是創意要夠殺。

任天堂推出的首款手遊《Pokemon Go》「精靈寶可夢Go」採用擴充實境(AR)技術,結合現實世界的街道與虛擬神奇寶貝,讓玩家走出戶外捕捉精靈,在紐澳、美國推出後立即爆紅,有人勇闖警局、墓地,還有人在高速高路上臨停,只為抓「神奇寶貝」,這股AR手遊新勢力,激勵任天堂股價大漲。

究竟遊戲界的未來在AR還是在VR?不少遊戲專家、業者都開始省思,《Forbes》判斷,Pokemon Go證明遊戲的未來在AR(擴增實境)不在VR(虛擬實境),路透社科技專欄作家賽蘭(Robert Cyran)也持類似看法。

AR讓玩家與周遭世界互動,Pokemon Go運用口袋怪獸的人氣,自然而然地結合周遭環境,結果大獲成功,成功模式可以複製到不同AR手遊,讓玩家走進現實生活中,顛覆過去手遊、電玩就適合宅在家或在定點的刻板印象,也賦予智慧機成為AR手遊穿戴裝置的新角色。

但是,「VR遊戲不好玩嗎?」,以宏達電(2498)HTC Vive為例,戴上VR裝置有走動式、沉浸式的體驗,無數的遊戲軟體都讓玩家為之瘋狂,這1秒你置身在海底沈船甲板上,碩大的鯨魚就從身邊游過,享受在海底漫步的奇異體驗;下1秒,你就置身在美國西部沙漠中,看著熟悉的同事變身殭屍、越靠越近,你只能拿起槍來對抗,不少玩家在體驗Vive的過程中,都很難控制不發出讚嘆聲,甚至驚聲尖叫,足見其魅力強大。

觀察受到創投資金青睞的VR陣營,目前VR新起之秀包括宏達電HTC Vive、Sony PS VR、Oculus Rift等,初期都選擇以遊戲作為切入VR領域的重要市場。

研調機構拓墣預估,2020年的VR產值將會突破700億美元,其中近6成來自軟體產值,VR裝置會熱銷、甚至呈現供不應求的情況。

究竟該押寶AR還是VR?一時之間,遊戲界當然無法回答,但可以確定的是,《PokemonGo》「精靈寶可夢Go」,以及其他VR遊戲的成功都顯示,新科技本身不能代表失敗或成功,重要的還是開發者能利用新科技創造出什麼「殺手級的應用」,打中消費者的心。1050712

 

 

 

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簡稱AR),是一種實時地計算攝影機影像的位置角度並加上相應圖像的技術,這種技術的目標是在螢幕上把虛擬世界套在現實世界並進行互動。這種技術估計由1990年提出。隨著隨身電子產品運算能力的提升,預期擴增實境的用途將會越來越廣。

 

所謂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是一種把虛擬化技術加到使用者感官知覺上再來觀察世界的方式。[3]例如把一個虛擬的三維的玫瑰花影像放在一個真實的花瓶裡,而且隨著使用者在房間裡走動,還要讓這個虛擬玫瑰花固定在那個位置[4]。直接來看,擴增實境能為我們提供現實中無法直接獲知的信息。但是,更深層次來講,這種信息實際上又讓每個人眼中的世界更加多樣性。同樣的大樓在我們的擴增實境視線里,會披上完全不同的『信息外套』,這或許又是一種『長尾現象』。另外,海淀的百貨大樓和朝陽的百貨大樓,在地理上沒有任何關聯,可是卻在擴增實境中可以以信息的形式連接到一起。這些都是目前擴增實境已經顯現出來的一些特點。當然隨著技術的發展,未來的擴增實境可能會更加先進。

 

 

隨著智慧手機成長的放緩,廠商開始尋找新的成長點。於是智慧手錶、智慧手環以及VR虛擬現實設備成為多廠商進入的新領域。但是在這些智慧硬體中又屬VR熱度最高,特別是facebook創始人紮克伯格斥重金收購創業公司Oculus VR之後,開始真正掀起VR虛擬現實設備熱潮,國內外廠商開始紛紛進入VR領域。

 

科技大佬以及分析師紛紛看好VR虛擬現實設備,而VR虛擬現實設備的應用領域從遊戲和電影開始又拓展到教育、醫療、社交以及購物等領域,雖然目前只是探索階段,但是未來仍舊可期。

 

據華爾街見聞引用「智玩派」說法,就在眾廠商都看好VR虛擬現實設備的同時,微軟等少數廠商卻在極力推廣AR設備。之前分析師就已經預測說在未來發展中,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產值將會比VR(虛擬實境)高出300億美元。而日前,GrandView Research發佈的一份關於AR的報告中顯示,AR市場規模將會達到1002.4億美元。

 

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為何廠商仍然把重點放在VR虛擬現實設備上而並非AR設備上呢?

 

VR與AR都是新興智慧硬體產品,但是VR起源要比AR早。VR虛擬現實設備的發展至少已經有半個多世紀。在此之前,由於VR虛擬現實設備體積過於龐大,最終沒有實現量產普及,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如今的VR設備實現小型化,成?現在這樣的VR眼鏡盒子或VR頭盔。

 

而AR完全是一種新興的概念,「增強現實」的概念首次出現在谷歌眼鏡上,由於產品宣傳過於擴大,又沒有相應VR虛擬現實相對於AR增強現實設備而言,技術上更為成熟一些,可以讓廠商少走彎路。從另一方面上說,就是技術門檻低,多數廠商憑藉自身實力都可以進入該領域。而AR增強現實設備就不同了,由於AR增強現實設備不像VR虛擬現實設備那樣依靠傳統PC或者手機,可以實現獨立工作,將虛擬的資訊應用到真實世界,真實的環境和虛擬的物體即時地疊加到了同一個畫面或空間同時存在。生態支撐最終導致谷歌眼鏡停產。

 

由於在技術以及演算法上AR比VR更難,微軟推出HoloLens全息眼鏡頭盔時,雖然只是開發者版有待完善,售價依然高達3000美元,可見技術成本以及硬體成本又多高。所以技術成本是導致廠商更願意發展VR虛擬現實設備的原因之一。

 

在三星、HTC以及新力等手機廠商發佈自己VR設備之後,大陸手機廠商紛紛進入VR領域,難免有盲目跟風之嫌。即使三星這樣的企業,在VR領域仍然和Oculus合作生產gear VR,而且HTC以及PS VR都是歷時多年研發才發佈上市銷售,由於技術原因導致產能一直未能跟上。大陸廠商短時間內紛紛推出自主VR眼鏡盒子或者VR頭盔,不是質疑廠商技術水平,而是凡是新技術上市,國外一開源,大陸就自主。在facebook收購Oculus之後,已經開源Oculus DK1技術。

 

二就是利潤,由於智慧手機增速放緩,廠商為了尋找新經濟增長點。VR目前而言比AR更成熟,更容易實現普及大量鋪貨生產,說白就是可以更快實現經濟回報,所以多數廠商不願意投入更多精力進入經濟回報尚不明朗的AR領域。其中最明顯就是HTC,在智慧手機銷量節節下滑的情況下,HTC押賭VR,而其他廠商進入VR領域也是跑馬圈地搶佔先機。除了新力以及HTC之外,幾乎所有智慧手機廠商進入VR領域,研發製造的都是類似三星GEAR VR眼鏡盒子,投入小回報快,技術水平比VR頭盔再低一級,順便只相容自家高端手機,意圖明顯。

 

其三是生態,生態是決定硬體能否存活的關鍵。中國有句老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在VR領域,廠商已經紮推進入,造成VR硬體欣欣向榮的景象,那麼必將會加速VR生態的發展,而事實上也就如此,例如VR遊戲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儘管簡單粗糙但是也已經有了雛形;PS VR上市時將回來帶來50款VR遊戲大作,為VR遊戲發展注入新的力量。據最新消息,之前火爆的手遊《水果忍者》已經推出VR版,並且已經支援HTC VR,後期將會支援更多VR設備,更何況還有其他電影等其他生態呢。

 

VR生態上的發展強於AR,這等於已經宣判VR虛擬現實設備的普及速度要早於AR設備很長一段時間。

 

以上原因導致,即使AR設備前景比VR虛擬現實設備更好,但是考慮硬體的普及、生態的支撐以及廠商的投資回報等問題,廠商更願意選擇VR虛擬現實設備而並非AR設備。

(旺報)

 

徐慈薇/整理報導

 

任天堂手遊Pokémon GO。(圖/翻攝App Store)
任天堂手遊Pokémon GO。(圖/翻攝App Store)

拜最新手機遊戲「Pokémon Go」所賜,任天堂(Nintendo)近幾個交易日股價大漲、市值爆增。不過,外媒指出,該款遊戲爆紅,蘋果公司(Apple)賺得錢可能比任天堂還多。

「Pokémon Go」是由任天堂、Pokemon與Niantic攜手開發的,該款手遊結合AR(擴增實境)遊戲,上周在紐、澳、美App Store和Google Play上架後,伺服器就被全球玩家擠爆,掀起一股神奇寶貝熱潮。

但任天堂在這款遊戲上賺到的錢恐怕不是最多的,《Apple Insider》報導,麥格理分析師David Gibson預計該款遊戲可提升任天堂獲利15%,因為用戶一旦開始玩「Pokémon Go」,就會一直花錢在培訓、孵化和戰鬥上。但跟蘋果公司賺的錢比起來就差多了,分析師指出,假設遊戲產生的收入為100美元,其中,30%屬於開發商Niantic,30%屬於發行商Pokemon,30%屬於蘋果App Store,任天堂只能拿到剩餘的10%。若只用App Store的收入來看,蘋果從中賺到的錢是任天堂的3倍。

也許任天堂在「Pokémon Go」上的獲利沒有蘋果及合作開發廠商多,但該遊戲仍為任天堂帶來正面的影響,不僅挹注業績表現,也讓市場對於接下來任天堂將推出的手遊充滿期待。

(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Apple I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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