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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名稱:三永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名稱:周秀芳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

處分機關:桃園市政府
發文字號:府勞檢字第1090032858號
處分日期:109-02-14
執掌科室:製造業科

https://map.disaster.taoyuan.tycg.gov.tw/Law

 

 

 

善願愛心協會昨為客死他鄉的泰勞拜倫舉辦隆重告別式,還找來泰國籍師父作法事,場面哀戚。(記者吳仁捷攝)

善願愛心協會昨為客死他鄉的泰勞拜倫舉辦隆重告別式,還找來泰國籍師父作法事,場面哀戚。(記者吳仁捷攝)

2020-07-20 05:30:00

〔記者謝武雄、王冠仁/綜合報導〕對於拜倫家屬控告雇主將他棄置醫院,拒絕賠償醫藥費、支付薪水等問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外勞事務科長陳秋媚表示,拜倫雖強調是工作時發生意外,但意外時並未告知主管立刻送醫,直到晚間回宿舍後,才發現情況不對,但事後無法舉證,雇主認為他受傷與職業傷害無關,拒絕理賠,雙方官司訴訟中。

 

勞檢認定職業災害 要求給薪及醫藥費

 

不過陳秋媚表示,勞檢單位認定該意外為職業災害,除要求雇主提供職災醫藥補償及全額薪資外,也針對通報職災部分裁罰3萬元。

陳秋媚指出,拜倫來台到今年2月滿12年須返國,由於雇主認定該傷害並非職災,僅同意發給從意外發生後到今年2月的全額薪資、並未提供醫藥費補償,若法院認定為職災傷害,雇主須賠償2月以後的薪資及醫藥費。

 

律師︰刑事過失傷害 民事應賠償

 

律師林柏男指出,若雇主沒讓員工取得相關證照就操作起重機等專業機器,或工作場所具危險性卻沒提供相關防護裝備等可歸責於雇主的情況,因而導致員工在工作時受傷,雇主在刑事上就面臨過失傷害罪責。民事上,因雇主有缺失而導致員工受傷,員工可主張雇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僅員工的醫藥費、薪水必須由雇主負擔,更可另外向雇主請求賠償金。

善願愛心協會昨為客死他鄉的泰國籍移工拜倫舉辦隆重告別式,拜倫獨子安姆(左二)忍不住落淚,執行長吳倪冬月(右二)在旁安慰。(記者吳仁捷攝)

善願愛心協會昨為客死他鄉的泰國籍移工拜倫舉辦隆重告別式,拜倫獨子安姆(左二)忍不住落淚,執行長吳倪冬月(右二)在旁安慰。(記者吳仁捷攝)

2020-07-20 05:30:00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44歲泰國籍移工拜倫去年在桃園發生工安意外,腹部受到重創,腸道幾乎切除,雇主卻將他棄置醫院,拒絕賠償醫藥費、支付薪水,拜倫心寒遭雇主狠心對待,被轉介到台灣天主教會療養後,本月初墜樓離世、客死他鄉;台灣善願愛心協會昨義務為他舉辦告別式,善士們還募捐3萬6000元善款,給拜倫的獨子安姆帶回泰國,表達台灣人的哀悼與關懷。

 

鐵塊重擊送醫 腸子幾切除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說,拜倫來台11年,受僱桃園龍潭三勇鐵工廠,2019年7月17日,他遭起重機吊掛的數噸重鐵塊砸中胸、腹部,傷重送醫。事後傷口嚴重感染,大小腸道幾乎切除,更因病情惡化,一年來4度進出加護病房。因雇主不願賠償、也拒付工傷期間薪水、醫藥費,致拜倫積欠院方30萬元醫藥費。

 

雇主不願賠償 拒付醫藥費

 

台灣天主教新竹教區轉介得知拜倫困境,今年3月接他到希望職工中心療養,拜倫的30歲獨子安姆原在泰國賣豬肉,1年來放下工作來台照顧父親,拜倫不甘遭台灣雇主惡質對待,透過社工向桃園市勞工局申訴,赫見雇主沒通報職災,桃園市府開罰後,雇主仍不理會,拜倫一氣之下,對惡質雇主提告求償,希望討回公道,目前桃園地院審理中。

 

善願辦告別式 募款助其子

 

不料拜倫7月初輕生,身後留下龐大醫藥費,安姆近年照顧父親沒有收入,無力喪葬,教會轉介善願協會,會長郭志祥了解拜倫家屬困境,與志工們提供免費喪葬。

昨在桃園為拜倫辦理告別式,並請來泰國師父誦經,供同鄉們追思,安姆想起父親遭雇主惡質對待的悲慘遭遇,在告別式中痛哭,善願愛心協會執行長吳倪冬月,再送上12名志工集資的3萬6000元慰問金,希望稍加彌補雇主對拜倫的傷害。

 

兒決續打官司 為父討公道

 

台灣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社工、律師及拜倫的兒子安姆,22日將在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指控雇主惡行。安姆說,將繼續對雇主提告,替父親討回公道後,會帶著骨灰回泰國安奉。記者昨致電三勇鐵工廠,接電話者稱負責人不在,不願對拜倫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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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安心專線:1925

 

 

 

 

一名泰國移工之死--寫於拜倫告別式之前

許阿棟 2020年7月16日

2020/7/7上午,安置中心的一位泰國籍勞工:拜倫,從四樓跳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2018/1/16是我第一次和拜倫見面。拜倫躺在病床上,臉色很黑,雙頰凹陷。護理師一邊俐落的梳理著拜倫身上連接的一堆不知名的管子和點滴,同時掀開棉被,檢查著拜倫肚子上黏著的兩個袋子,那瘦削到看得見肋骨的身軀,以及瘦到只剩骨頭的四肢,令人不忍直視。
醫院社工告訴我,拜倫工作的工廠叫:三永鐵工廠,2018/7/16在工廠發生職災後,就被僱主丟在醫院,住院快半年,雇主一毛醫藥費都沒有付,而且拜倫也沒有拿到任何薪水。醫院聯絡仲介,問雇主到底付不付錢?有沒有要告雇主?仲介說怕跟雇主撕破臉,仲介會有自己的方式制裁雇主。想當然爾,這個「制裁」一拖就快半年,始終沒有下文,現在不但雇主不曾再來醫院探視,連仲介也很少出現,因此醫院才透過管道連絡上我們。
「拜倫真的是很乖很乖的病人,拜託你們看有沒有辦法幫忙他的案子」主治醫師 、護理師、醫院社工特別慎重地跟我們開會說明拜倫醫療狀況。拜倫到醫院時,因為身體受到非常強烈的外力撞擊,導致整個內臟嚴重受損,膽汁將腸子侵蝕的千瘡百孔,內臟嚴重出血,能活下來幾乎已經是奇蹟。目前腸子幾乎切除,只能在肚子切一個開口,將僅存的小腸連接過去,形成一個「人工造口」,外面再黏上「造口袋」,讓排泄物可以流到袋子裡面。但也由於腸子幾乎切除,食物吃進去很快就直接「掉」出來,因此身體幾乎無法從食物吸收任何營養,只能靠點滴注射營養液,身體非常非常瘦,四肢沒有力,只能躺著無法下床。
「那拜倫這個狀況會復原嗎?還是會就這樣慢慢虛弱下去?」「很難說,但最糟糕的狀況已經撐過去,目前暫時應該不會死亡,只能觀察看看身體能不能慢慢恢復。壞的狀況就是躺在床上一輩子靠點滴維生;好的狀況就很難說了,也許一輩子使用人工肛門,實際還是要看身體能回復到怎樣...但是如果你說的復原,是要完全與一般人一樣.....那可能需要奇蹟」。
我們跟拜倫進一步確認整個受傷的過程。拜倫說,當天下午四點多,被一位台籍員工,叫去操作「橋式起重機」,將剛送到「貨」(重好幾頓的鐵塊or鐵片),用起重機吊到定位。操作過程中,由於鐵塊搖晃,結果不小心撞到拜倫,而拜倫身後有一台「天車」,導致拜倫無路可退,直接被夾在中間,承受了所有力道。碰撞的當下雖然很痛,但身體看似沒有外傷,因此沒有就醫,還是跟大家一起吃晚餐。回宿舍後約莫八點多開始出現血便,直到隔天早上起床,痛到完全無法動彈,才由雇主協助送到醫院。
我們告訴拜倫:「沒有執照,工廠叫你們操作起重機是違法的」。拜倫說,移工並不知道起重機是需要執照的,所以公司叫他們操作,他們就操作。剛來的時候,比較老(待比較久)的移工會教新來的怎麼操作。因為起重機就是把東西綁好,然後操作按鈕,前後左右,升上去降下來,沒有太複雜的按鈕。當台籍員工叫泰國移工操作的時候,他們也不敢拒絕。每天平均要操作五到十次,如果貨比較多,有時候會超過十次,每個人都會操作,但是從來沒有什麼教育訓練,也從來沒有給過任何安全護具。
然而,雇主卻表示,工廠從來不曾指派移工去操作起重機,是拜倫自己跑去操作,甚至否認職災是在工廠發生,說是拜倫自己喝酒跌倒造成的。當然,我們都知道喝酒跌倒根本不可能嚴重成這樣,更不可能有哪個勞工「閒著沒事自己跑去操作起重機」。雇主的說法雖然離譜,但是難就難在事發當下根本不會有證據,就算有監視器也早就被洗掉,因此法庭上,還是得面對雇主這些睜眼說瞎話的東西去進行攻防,這幾乎是每一個職災案件都會遇到的困難點
需要奇蹟的地方,不只醫療而已,官司亦然。
就這樣,這個需要奇蹟的案件,在各方的協助下慢慢開始運轉了起來。透過法扶以及律師的協助,讓刑事、民事官司都開始進行;透過請勞工局召開協調會,逼雇主將積欠的薪資吐出來;透過慈濟協助,讓每個月人工肛門的耗材得以供應不絕;透過醫院悉心的照料,拜倫開始恢復元氣,雖然只能吃幾口稀飯、雖然只能從躺著變成坐著、雖然只是拜倫用簡單的中文告訴你「今天比較不會痛」,雖然都只是一點點一點點,但是每一點點都彷彿讓人以為奇蹟似乎慢慢再發生。
在醫院住了八個月,醫生認為醫療已經到了一個穩定階段,接下來的階段最重要是「透過療養讓身體恢復正常機能」,講白話就是「吃胖一點」。因此,醫院建議應該要住到「療養中心」,但是現實是:拜倫根本沒有錢。更不用期待雇主會掏錢出來,因為即便勞工局已經認定是職災,也針對雇主沒有通報以及沒有依規定給付薪資的部分開罰了,但雇主就是耍無賴,除了我們追討到的薪資之外,罰單、醫療費和賠償一毛不付。
經過與醫生幾次開會討論後,還是決定讓拜倫出院,暫時住到我們安置中心,療養所需的點滴、更換人工肛門的耗材等等,一樣由醫院和慈濟這邊提供。除了錢的考量之外,另一個考量其實是因為拜倫的兒子:M。M當初一知道爸爸發生職災,聽說仲介雇主完全不理不睬,馬上放下工作,專程飛來台灣照料爸爸。在醫院的八個月,每天就睡在病房躺椅,偶爾需要洗澡就去泰國同鄉家裡借,為了省錢只吃爸爸吃剩的醫院餐,幫爸爸擦澡、清理排泄物,每天幾乎24小時隨時注意爸爸的狀況。我頭一次見到M還覺得是個滿有精神的孩子,八個月後覺得整個臉黑了一半。我們覺得這樣的狀況實在不行,照顧別人的人,可不能自己先弄垮了身體。
2020年4月,在眾多單位的協助下,拜倫和M終於出院,來到我們安置中心。在安置中心,他們可以自己煮自己想吃的,可以自己使用自己的廁所,可以睡自己的床,可以有安置中心的朋友聊天看電視,可以擁有父子兩人自己獨立的房間。兩個月後,拜倫的氣色開始好轉,每天可以吃一點飯菜肉,M則整個人胖了一圈。
跟醫生討論後,2020/6月開始,每個星期四的下午,是拜倫的「運動日」。在慈濟的協助下,運來了一組跟醫院一模一樣的電動床,方便拜倫起身;然後又運來了一組可調整椅背斜度的輪椅,讓拜倫可以坐在輪椅上保持一個舒適的角度。每個星期四下午,安置中心全員出動,大伙七手八腳的協助拜倫上輪椅,而且大家也決定不要讓拜倫覺得孤單,所有人都一起陪他運動。
這段時間,看著拜倫一點一點進步,是最美好的時刻。從十分鐘,到二十分鐘,到三十分鐘;從一開始稍微移動就喊痛,到後來拜倫可以自己從床上移動到輪椅上。我們真的真的不只一次的幻想著,有一天拜倫能自己站起來,能自己走到廁所,能自己走出房門,能自己走到大廳,能自己走下樓梯,就這樣,一路走回泰國。
只是,奇蹟終究沒有發生。2020/7/7,當天早上我們帶M去移民署延長VISA。拜倫在手機錄影留下遺言,然後從房間的窗戶跳下去,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剛聽到消息,除了震驚,更多其實是困惑。我不懂,那麼多的困難,那麼多的關卡,我們都一起走了這麼遠,都一起走到了這個地方了,為什麼可以這樣放棄?哪裡做得還不夠?哪個部分影響了他的意志?我一邊處理警察、處理醫院、處理喪葬業者,一邊陪著M在急診室抱頭痛哭,我握著拜倫的手,想起我常常下班前都會去看看他,問問他今天好不好,痛不痛,然後握著他的手叫他用力,我說我每天都要測試一下你有沒有越來越有力氣。我記得手的溫度,記得手微微傳來的力道,雖然很微弱,但是只要一點點,都足以讓我覺得安心,覺得這個案子還可以努力繼續下去。
我身體忙亂地處理所有後續,心裡反覆來回思考著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結果。沒想到更令人心寒的是,公司知道拜倫的事情後,沒有任何關心、任何慰問,一通電話都沒有。公司第一件做的事情,竟然是馬上寫狀子給法院,「債權人既已死亡,其爭執之法律關係已消滅.....是本件依法自應駁回其聲請」。什麼人死為大,這句話在外籍勞工身上根本不適用,在老闆眼中移工到底算什麼?我已經找不到任何足以形容心中憤怒的的詞彙。
在律師事務所,完成了M繼承官司的申請。然後,M邀請我們一起看拜倫錄在手機裡的遺言。影片中是那個熟悉的拜倫,他緩緩的說,他已經決定好了,而且他真的已經想得很清楚了,他不想拖累兒子和女兒。他唯一擔心的就是在泰國的女兒,希望M可以好好照顧妹妹。拜倫講到後來,自己也在擦眼淚,手機前的大夥也哭成一團。然後,就在某一個瞬間,我感覺我好像真的懂,真的完全可以體會,為什麼拜倫會選擇做這個決定。
拜倫來台灣工作十二年,這是他在台灣工作的最後一年。聽M說,媽媽很早就過世,家裡只有M和妹妹,生活所需就靠著爸爸每個月寄錢把他們養大,沒有存下什麼多餘的錢。M說他其實跟爸爸沒有太親,因為十二年來爸爸只有放假回家過三、四次,每次只停留短短幾個禮拜。來台灣的這一年,大概是父子倆最親近的日子,但是這段時間恐怕也是拜倫最痛苦的日子。移動、換藥、餵食、排泄,所有生活大小事都要兒子幫忙,對於一個爸爸來說,這是一件多麽痛苦的事。
在台灣醫療的這段期間,每週都要回診拿點滴營養液,在有健保的情況下每週都還要一千元,這還不包括每隔兩三天就要更換的人工肛門耗材,醫藥費每個月至少五千到一萬。他們住在泰國非常鄉下的地方,到曼谷車程要六、七小時,這些醫療開銷不僅是一輩子,而且還有可能隨病情或年齡越來越高。經濟的狀況已經不那麼好,官司的部分更是不好打,光從雇主囂張的態度來看,難保就算打贏了,雇主也有可能惡意脫產,這在職災的官司上也是屢見不鮮。
拜倫花了十二年的時間,孤身在台灣,一手把一雙兒女拉拔到大,好不容易等到女兒畢業了,兒子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怎麼忍心在這個時候成為他們的拖累?拜倫今年才55歲,如果他再活二十年,兒子、女兒難道要這樣照顧他二十年?
如果我是拜倫,我會做怎麼樣的選擇?
原來,這條我們以為可能是奇蹟的路,原來這麼困難、這麼遙遠。我幾乎可以看見,拜倫是多麽堅定的下了這個決定。即便雙手不是很有力氣,即便他一定很想回泰國看看女兒、抱抱孫子,他還是堅定地撐起虛弱的身體,忍著痛爬上窗台,連點滴都沒有拔下。原來,這條我們以為可能是奇蹟的路,在拜倫的世界裡,根本不存在。
如果我是拜倫,我會做怎麼樣的選擇?
拜倫這個案子,得到的資源其實不少,804醫院的醫師、護理師、社工、慈濟、善願、法扶、律師、教會等等,這裡面的每一個單位,都在用盡最大的努力,匯集了這麼多資源和力量,希望能創造奇蹟。事實上,也不只是拜倫這個案件,每個案件我們總盡力的去承接著那些,在這個吃人的移工制度及社會結構底下,不斷掉落下來的人。透過各種方式,小到法律諮詢、案件處理;大到大型的募款計畫,投入大量的資源,去彌補基本的人道需求。
如果我是拜倫,我會做怎麼樣的選擇?
如果我是拜倫,我會選擇不要這些奇蹟。當初,如果工廠都能提供安全護具?如果工廠不違法叫移工去操作起重機?如果勞工局有充足的勞檢員?如果移工來台都有充足的勞工法規教育?如果這些三D產業能做產業升級,不需要再靠廉價人力?如果移工能不再為了「養活家人」非出國工作不可?
如果我是拜倫,我真希望這一切在最初根本沒有發生。奇蹟不該只發生在整體制度結構的尾端,真正該發生奇蹟的,應該在整體制度結構的前端。
我們能募集很多很多的資源去彌補人道需求,但卻只有很少很少的資源,投入去改變這個吃人的制度和結構。然後,當所有案件週而復始地一再發生,最後,一切終究還是成為了整體制度結構的一部分,包含所有社會福利、包含所謂整套的社會安全網、甚至包含奇蹟本身也是。
附帶一提的是,今天7/16號早上,是拜倫法院開庭的日子。法官知道拜倫的事情之後,希望雙方能坐下來好好談。如果能順利談成,至少可以讓M帶一筆錢回去好好幫爸爸處理後事。為了這次的開庭,律師和M花了許多時間討論,完全大幅的降低了求償的金額。結果今天早上,雇主連出席都沒有出席。對方律師大辣辣的轉達,雇主說他現在「非常非常生氣」,因為拜倫「告他」,和解?門都沒有。真的很難想像,對於一個替你的工廠賣命12年的員工,在你工廠發生職災,整個人生都毀了,嚴重到連飛機都上不了,你身為雇主居然可以完全不理不睬,一毛錢都不打算陪。現在人因為這樣走了,還敢這樣放話,到底有多冷血?到底有多麽不把人命當做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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