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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159233

商業法院再發緊急處置裁定 禁止光洋科1月3日開股東臨時會

 
 
 

記者吳康瑋/綜合報導

 

光洋科(1785)股臨會爭議不斷,支持公司派的獨董吳昌伯日前以臨時動議決議將股東臨時會延至1月3日召開,並強調如果最高法院未廢棄原裁定,則該次股臨會將不召開。不過,市場派並不放心,還是向商業法院聲請緊急處置,禁止1月3日召開股東會。案經商業法院去年12月29日裁定獲准。

據了解,吳昌伯要在去年12月27日召開光洋科股臨會的計畫,事前已經被商業法院裁定不准召開,台南地院也發出執行命令,不過吳昌伯以「已經提出抗告」為由,還是如期召開股東會,當天以臨時動議通過,將會議延至今年1月3日。而法院派員進入股臨會會場送達、宣讀執行命令,但現場與會人員面對投保中心和台南地院執行處人員的宣讀與勸導置之不理,因此台南地院事後也對吳昌伯科罰最高30萬元的怠金。

投資人保護中心也在去年12月28日提出嚴正警告,表明該獨董執意召開股東會,行為已重大違反法令,而「延至1月3日再開」的決議也屬無效,要求吳昌伯遵守法院執行命令,並將依法提起相關訴訟。

對此,光洋科緊接著在29日發出重訊,宣稱法院未准召開12月27日股臨會,在場股東自行做成延至111年1月3日開會之決議;屆期如果最高法院未廢棄原裁定,則該次股臨會將不召開。而市場派則認為,此舉是在將所有責任推給在場股東,甚至打算再次違法召開,一昧卸責又視法律為無物。

市場派表示,投保中心已強力譴責並要求應遵守法院執行命令,停止在1月3日召開股臨會,並審慎評估研擬依投資人保護法等規定提起相關訴訟,追究相關人責任,因此吳昌伯主張在1月3日召開的股臨會以無適法性,股東無需參加,且若其仍執意違法亂紀,台南地院此次已科罰最高怠金,根據強制執行法第129條第1項,若一再拒不履行強制執行命令,將面臨被拘提管收的命運。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11119inv002/

【商業法院無案審】商業法院暫解編原因曝光 司法院長急尋解方

 

 

司法院長許宗力引以為傲的商業法院成立4個多月,面臨無案可審而形同暫解編,本刊調查,司法院在成立商業法院前,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及精算研討,認為1年約500個案件進到商業法院,每個月至少40案可審,但正式上路後,4個月只收到11件,其中2件和解,多數是非訟案件,7位法官無案可辦,司法院才想出打散支援方式解決,3位支援高院,4位支援智財法院,為期8個月,若期滿後商業法院仍無案件或期滿前案件突湧入,該如何解決,司法院仍在討論中。

有資深庭長指出,因為商業法院是審理民事及股東會案件,不少民事案件,都是跟著刑事案件走,因為疫情期間,刑事案件少,股東會也改成網路線上開或停開,商業法院因此收不到案件;也但也有法官直指,這與疫情無關,因為其他法院在疫情期間,不論是刑事民事,案件還是不少,如今疫情緩和後,案件就報復性爆量進到法院,這法官表示,很羨慕商業法院,每個法官每個月收不到1件案子,其他法院法官每個月都常到收10件以上甚至幾十件。

有資深法官認為,商業法院遇到的窘況,是司改政策失誤,想得太美好而與現實有落差,像是當年設立智財法院,原本預期是以專利、智慧財產案件為主,因此智財法院也大都以民事庭出身的法官為主,但最後進到智財法院的,不少都是重大刑事案件,讓法官、當事人困擾不已,已有司法高層認為,應修法將智財法院的刑事案件回歸普通法院審理。

另有律師指出,商業法院是二級二審,也就是從高等法院等級開始打,最高法院是終審,與一般案件三級三審,從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打到最高法院,由於判決結果在各審級法院經常變來變去,原本敗的,上訴就勝了,若到商業法院打官司,二個審級就確定,比一般法院少一個審級,雖然速度快,但當事人打官司先追求勝訴,再講求快速。

一位資深庭長表示,商業法庭的新制非常好,如運用科技審判,所有書狀都以網路系統傳送,還可利用網路遠距訊問審理事件,還有採强制調解程序,重大商業事件應先行調解,另商業法院引進專家證人及當事人查詢制度:當事人可以請專家證人提供意見,這些都是可以提到審判品質效率的好制度,但不一定要開新法院來實施,若落實到各法院也非常好。

依據司法院的統計,全國各法院每年收案量高達337萬件,法官人力僅2,145人,每人平均一年要審1,571件,但商業法院每年只預計審理40餘案,占整體案件量的極少數,卻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資源。

有資深法官指出,很多基層司法官都覺得,司法院只想以新制、新法院來證明司改有成績,除了商業法院,即將實施的國民法官新制,還有司法院長許宗力全力推動的憲法法院與即將擴編的大法官書記廳,都用掉了許多司法資源,在法官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還要預計調用15位現職法官為研究法官擔任大法官高級助理,還看中了司法院與總統府間的空地,想砸大錢要蓋一座全新的憲法法院,將來國民法官與憲法法院會不會步上商業法院的窘況,有待時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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