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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雪芬買珠寶報公帳 意外揭名店漏開發票

 

2013年02月08日15:04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身兼台新保代公司負責人,他的藝人妻子彭雪芬和妹妹彭雪芳到北市敦化南路的珠寶店鈺如亨選購珠寶,事後以鈺如亨開的6張共29萬8千元的發票,向台新保代申報交際費用,卻意外爆出鈺如亨持其他顧客發票充數的違法事證,台北地檢署今將鈺如亨負責人趙雲鳳及會計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緩起訴,須各捐款5萬、3萬元給國庫。
 
檢調查察發票三聯單,意外發現第三聯竟是他人信用卡號,也就是鈺如亨以其他顧客發票充數,瞞天過海,一票兩吃。
 
北機站曾傳喚彭雪芬、彭雪芳姐妹到案,彭雪芬表示有買珠寶,但結帳事宜統交由妹妹負責,未涉案,因而未移送;同被控相同罪名的彭雪芳,檢方認定不知情,今天將她不起訴。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右)及夫人彭雪芬。資料照片

 

給吳東亮假發票 珠寶老闆緩訴
2013/02/08 14:00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13年2月8日電)開設珠寶店的趙姓女子被控將他人發票,輾轉交給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申報交際費。北檢今天偵結緩起訴趙女及女會計。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緩起訴書指出,吳東亮妻子彭雪芬的胞妹彭雪芳在民國93年間,受胞姐彭雪芬所託,向趙姓女子開設的珠寶店購買新台幣30萬8000元物品,但趙女及李姓女會計竟製造不實會計憑證,將他人的6張發票交付給彭雪芳。

檢方指出,彭雪芳取得不實的6張發票後,交給彭雪芬,彭雪芬再轉交給吳東亮,吳東亮再交給公司人員申報交際費用。

檢方調查發現,吳東亮、彭雪芬及彭雪芳均不知情,發票為不實,而趙女及李女均坦承犯行。

檢方審酌趙女及李女深表悔悟,態度良好,將2女緩起訴,各須向國庫支付5萬元及3萬元;彭雪芬等人則無刑事犯罪,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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