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
前金管會副主委、現任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呂東英,捲入中石化紛爭,爭取獨立董事之位不幸中箭落馬,而他擔任大同獨董,又因深感公司治理理念難以落實,「改善無期」決定辭任,現在的他,沒有擔任任何公司獨立董事。他說,經過中石化與大同後,「若還有人想找我當獨董,我會很佩服他。」
獨董逼宮 上市櫃頭一遭
凌晨上傳的一則重大訊息,揭露了大同董事長林蔚山遭獨立董事「逼宮」的始末,這可說是主管機關推動公司治理的頭一遭,不過,唯一贊成林蔚山應辭任董事長的呂東英,卻在提議遭否決的一週內決定辭去大同獨董。
「不是因董事長罷免案沒通過,而是過去我對公司提的多項建議,都難以落實。」呂東英言下之意,是指他絕非任性而為,「他夫妻倆兼職太多,內部稽核無效,子公司經理人難究責,這個我說過很多次,但始終改善有限。」
「我沒有後悔擔任大同獨董。」呂東英自陳,之所以接受邀請,是看在大同前董事長林挺生篳路藍縷創辦公司的份上,希望協助大同做好公司治理,成為台灣第一家百年企業,加上「他們夫妻前後共5次到我辦公室來,誠意十足,儘管當時他們已遭起訴(指通達案),我還是來了。」
過去這一年,呂東英多次提案,希望落實公司治理,諸如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決議,必須基於必要性與合理性,「後來集團子公司也應我的要求,前來董事會報告,而不是董事長說了算,這段路沒有白走。」
家族企業更應重視公司治理
呂東英說,來到大同深刻體認到家族企業公司治理實況,雖然「協助」大同的心願功敗垂成,卻也讓呂東英建立制度的必要性。
他建議,為避免少數股權把持公司,自辦股務應該具備消極條件與積極條件,例如經判刑或像中石化已經有違法情事,就不能自辦股務,「自辦股務讓股東名冊與資料都在公司手中,公司容易收購委託書,遂行其掌握股東會決議的目的。」
以大同為例,董事長、總經理與林陳秀鑾,掌握股權不到4%,卻能支配大同千億資產,「連北投廠處分案都不用在大同董事會決議,法人董事只是執行董事長意志,並不合理。」
此外,他也建議司法官在偵辦背信、掏空案時,除當事人外,還應傳喚時任董事會成員,讓他們有自己的聲音,「如此一來,才能發揮其在董事會的功能,不是董事長的橡皮圖章,也讓董事們能夠深自警惕,要負起監督之責。」
中石化事件讓公司治理大倒退
中石化事件,讓台灣的公司治理倒退一大步,亞洲公司治理協會可能因此調降台灣評等,擔任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的呂東英相當無奈。
曾任公職,嫻熟法律的呂東英因其「鐵漢」、「敢言」形象,被公司認為是有利的「神主牌」,諷刺的是,也正因為他的正直形象,只有備受爭議的企業才會找上他。
「我都跟請我擔任獨董的企業主說,公司要願意改善才找我,若不改善我就走,事先說好,日後才好相見。」不過,處理中石化事件,逼得他出來開記者會說明,辭任大同獨董,呂東英也大動作丟出辭任書,「要找我當獨董,我想我會很佩服他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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