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利用」不是「再食用」

台灣每年有紀錄的廚餘量是80萬公噸,這還不包括一般垃圾裡夾雜的廚餘,保守全台一年廚餘量高達270萬噸,廚餘的回收再利用是一件很環保、很普遍的應用。

但「再利用」不是「再食用」,餿水油事件,再度讓台灣食安問題亮起紅燈,不肖業者利用廚餘中回收廢油,再提煉魚目混珠,冒充食用油販售賺取暴利,罔顧消費者健康莫此為甚。

廚餘回收,不該淪為餿水油這種唯利是圖無建設性的惡搞,台灣目前回收廚餘的處理方式,目前有七成用來餵豬,剩餘部分則是焚化爐燒掉或掩埋,缺乏積極有效的循環利用機制,政府處理有機廢棄物,不論是廚餘或豬糞便,都還停留在「眼不見為淨」的去化思維;廚餘的回收再利用,缺乏強制資訊揭露機制,無形之中,助長業者得以混油摻假謀取暴利的行為。

事實上,台灣行政部門在2003年曾經準備立法,明令禁止廚餘餵豬,但由於目前七成廚餘用來餵豬,強大的民意壓力讓該項政策無疾而終,但為了保障食品安全,含肉品的廚餘本來不適合餵豬,「豬吃豬」的後遺症是引發病變,豬農得用更多抗生素降低豬隻死亡率,豬農雖省下飼料成本,卻因此得靠政府編列預算,補貼動物用藥,肉品殘存重金屬、抗生素的後果,還是由全民埋單。

如果台灣民眾廚餘回收過程,無法將葷、素廚餘分開,基於安全考量,廚餘資源化最好的做法,還是堆肥,不是餵豬,歐美先進國家養豬業者,早已揚棄廚餘餵豬,台灣豬農卻長期仰賴廚餘餵豬,但大家都要吃便宜豬肉的結果,就是偷工減料,全民健康共同承擔廚餘不當利用的惡果。

為了導正這個不合理現象,政府應該透過政策配套,引導廚餘回收業者,推動廚餘堆肥與發電,帶動在地就業機會,現代科技進步,對於廚餘的來源產量去處運送急處理,都可以有效管理,應用簡單的技術就可以全面追蹤,讓有能力有興趣的業者,可以在透明監督的機制下公平競爭取得資源,這個循環一旦動起來,就是循環經濟的開始與具體實踐,缺乏資源的台灣,需要循環利用資源的活水帶動,帶動下一波經濟再起飛。 (本文由黃育徵口述,記者林上祚整理)

【2014/09/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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